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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KING KONG是很特别的(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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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kingkong是很特别的

那个叫咪咪的女孩发来短信的时候,我已经做好了一切准备,整装待发。她的短信写得很简洁:在路上,半小时后见。我喜欢他妈的干脆。换了双干净的球鞋后,我飞一般地下楼,冲到校门口,挥手,打的,上车,走人。

快到客运中心的时候,我给阿发发了一条短信:开工了。阿发很快回了过来,同样简单明了:收到。

以上你看到的几乎可以说是我在w学院三年半来的主要业务。也许你会说我对待业务态度太过随意潦草,其实不然,要到我这样的境界也非一日之功啊。首先,你得是这块材料,也就是人们所说的天赋,阿发就说,他想学都学不来。我kingkong是特别的,在很多方面上都体现出了我有别与他人的迹象。如我的长相,qq上咪咪看了我的照片,惊为天人,用她的语气说,哇,你好象金城武啊。差点没让我美死,然后我告诉她,快给我电话号码,我给你来一段金城武的台词,她一点都没犹豫,就把号码给我了,我拨通电话脱口而出(其实此招数我已经烂用多次,奇怪的是每次都显示出了非凡的功力):我和她之间最近的距离只有0.01厘米,4个小时后我爱上了这个女人那天我给我和阿美的爱情留了最后的期限,我决定从她离开我的那天起,每天买一盒凤梨罐头,直到我生日的那天,5月1号,如果她不回来,我宣布这份感情过期月1日,我失恋了,我不知道别人是怎么治疗失恋的,我的方法是去跑步,因为我听说跑步能让身体里的水分蒸发掉,就不会流泪了。哈哈哈,电话那头的咪咪,再次被我晕翻,没办法小女生就吃这一套,当天晚上就决定第二天坐车来看我。

实际上,我的国语是很烂的,而且一着急还有点口吃,可是奇怪,在那种时候我从来不口吃,我的烂国语和我爸我妈有关系,我妈妈是广东人我爸爸是浙江人。小时候的记忆是我们总是在搬家,在广东住几年浙江住几年,然后广东再住几年浙江再住几年,结果,就是我的国语烂成了现在的这样,好在几年前,父母终于把家安在了浙江,可我爸妈把我一个人扔在浙江跑到广东作水果批发生意去了。哎,我真搞不懂他们大人在怎么过日子的。我也懒得弄明白,但一想到有一天,我很可能活得和他们一样,心里就窜出一些绝望的感觉。而我有种强烈的预感,我估计自己永远也活不过30岁。所以,在我还没死之前,我得像个傻子那样,痛痛快快地活着,开开心心地过好每一天。

正因为小时侯总是随父母搬来搬去的,到了哪个地方我都和其他小孩子显得不一样,所以,很小我就意识到了我和其他孩子的不同。那些不同曾经有一段时间让我感到很自卑,不过很快我就意识到了,那些不同原来可以令我很自豪。记得菲菲说过,我走路胳膊甩得很好看,总像带着风一样,为这她和我睡了一觉。总之,我意识到要让女孩子对你另眼相看,就得与众不同,标新立异。现在的女孩子说穿了,选男朋友都很盲目,骗小女孩子没什么其他绝招,只要你绝对够臭屁就行,这点心得一般人儿我不告诉他,但冰阳列外,他虽然比我晚一年进这个学校,可我们认识的那会儿,我一眼就看出了那小子和我属于同一号人,所以,我们很快就成了朋友,于是,我们第一次在一起喝酒的时候就推心置腹地交流了彼此的心得,然后,我们击掌大笑,好兄弟不必多说,道理都在酒里,结果,他把我灌醉了。但在我看来,那小子除了和我长得差不多帅外,也没什么臭屁的资本,他也知道自己没多少货,走路不可能像我一样甩胳膊带着风,但他不傻,他在造型上下功夫,换发型,染头发,穿奇装异服,挂各种各样的铁链子,比女人还烦,有一天大中午的,他特兴奋地跑到宿舍楼下叫我下来,就是为了给我看,他扎了一个耳洞,穿进一个耳钉,当场就被我臭骂了一顿,傻逼,你懂不懂啊,男的在右耳朵上扎耳洞,是他妈同性恋。他真的傻逼了,下午又去把左耳朵给扎了,而且还挨着扎两个,包着棉花回来见我,傻笑着说,妈的,这回我是双性恋了。

我在qq上有一个很酷的网名——毒药。不知谁说过深夜是一杯沉淀了的毒药,但我认为深夜是他妈的一杯沉淀了的。

我说我喜欢独处,那能让我显得与众不同,骗骗小女生可以,其实我比谁都厌恶孤独,有个叫张楚的家伙唱出了我的心声,孤独的人是可耻的,所以我一直喜欢他,但从照片上看得出那家伙绝对是个闷蛋,至少是个不快乐的人,一副全世界的人都对不起他的模样,我开始担心他迟早有一天得疯掉或患上忧郁症和哥哥一样找个高楼跳下去,说起哥哥,我爱死他在《倩女幽魂》里的扮相了,尽管他的《霸王别姬》让我看了好几遍,每一遍看我都很难过,但我最喜欢他古代书生的样子,纯洁得像只小白兔,一丝红尘不染的纯,后来,他跳楼了,喜欢她的女生都哭了,我没哭,尽管我也挺难过,有天夜里哥哥跑进了梦里了,他梳着《阿飞正传》里的小油头,神情恍惚,我问他怎么来了,他说一个溜达溜达就来了,我说找把椅子给他坐,他给了我一个手势,意思是我不必忙活了,他打算站着,呆上一下会儿就走,我说,你知道吗,人们都说你跳楼了。他笑了笑,然后告诉我,千万别相信娱乐版上写的,有些人为了吃饭什么事都做得出,看见我点着头,他说,看得出你像是个明白人,告诉你吧,其实我根本没想跳楼,4月1日那天他站在楼顶晒太阳时候,抬头看着天,很蓝的天,近乎透明的蓝,天上有一两丝白云,很柔软很好看,像女人脖子上的纱巾,他很想伸手抓住它,没想到脚下一滑,他说,实际他是想往上跳,不是往下,不过当他的身体在空中飞起的瞬间,他真的有一种飞起来的感觉,那是他从来没有过的快乐。从他回忆时的表情上看,他依然喜欢飞起来的感觉,后来,他说他要走了,我希望他能再多呆一会儿,我很喜欢和他聊天的感觉,我说他说话像大提琴拉出的曲子,好听,他笑了笑,说,不呆了,现在这个地方让他觉得吵闹,到处是蚊子,他可不想失血过多。他一边往门口退一边说,你也别躺着拉,赶紧起来赶赶蚊子。

后来我就醒了,发现我的身上的确被蚊子咬了很多的红包包,我才知道睡觉前忘了关窗子,我起身关了窗子后,开始满房间里找蚊子拍蚊子,看着满墙的血迹,我才知道那一夜我的确失血过多。后来,我把那些蚊子的尸体拾掇起来,放了一把火,把它们烧成了灰。然后,我再也睡不着了,我抽了很多烟,又在床下面找到一瓶啤酒,我就想到了阿发,想去把他叫过来一起失眠,但我一看表,发现已经是下半夜了,他要么已经睡了,要么躺在床上幻想某一个淑女,内心充满忧伤,无论怎样这个时候去打扰他显然不合适。后来,我打开电脑上网聊天,和那些陌生的女子互相诱惑,直到有一方掉进早已设下的陷阱。

咪咪就是我的猎物,但她是一头不经事世不知外面世界深浅阴暗的小麋鹿。

开始我问她,为什么还没睡。

她回答说,失眠。

我说,失眠的人都是黑夜的精灵,不知道你来自黑暗的中土大陆还是绝情谷底,寂寞了十六载,你的芳心在等谁。

她发来一个笑脸,然后说,那要看你是英俊勇敢的精灵王子还是狂放不羁的神雕大侠。

我说,我是一杯毒药,一杯沉淀了夜色的毒药,饮下它不会致命,但能让你忘情。

接着,她发了两个笑脸。然后就不再说话了。

通常这种时候,我并不急切想要她说话。我会利用这段空白时间揣摩她是什么样的人,一会儿用什么方式,找出她的弱点,然后在下套,这是个很复杂很奇妙的过程。

果然,片刻工夫她发了信息,直接问我,张得帅吗。

我马上回答她说,我长得像金城武哦。

她发了一个字:哇。我几乎看见了她夸张的表情。

接着她问我,有照片吗。

我回答她,说,我可不想把照片随便给人看的。

她说,怎么那么小气啊。哦,你肯定是在骗人,其实,你长得肯定很难看,而且还秃顶。

我回了一个笑脸,说,这是我的原则,除非。

她问,除非如何。

我说,除非你亲我一下。

她发来一个愤怒的表情,然后,说,混蛋。

我没有回答。静静地等待。这时,我发现房间里还有一只幸存的蚊子,我忙起身伏击那只蚊子,那只蚊子,非常狡猾,它很会找隐身的地形,我几次出击它都躲过了,后来,我想不能再主动了,我脱光了衣服,用我的身体做诱饵,来个守株待兔,果然,这招比较灵验,一会儿它就落在我的肩膀上,就在它正准备吸我的血的时候,我一巴掌拍下去,那只蚊子当场毙命,它丑陋的尸体躺在一小滩血迹上。就在这时,咪咪发来一个小小的红色嘴唇,那是一个吻,虽然它和一个笑脸一样是一个不代表任何实际意义的表情,但这就是个良好的开端。

我发了一张照片过去。

很快她回答说,哇,你真的好象金城武啊。

每次见猎物之前,我都会精心准备,这一点很重要,哪件外套配什么样的鞋子,要不要戴帽子,背什么样的包,这基本取决于你对猎物喜好的判断,最重要的是出门之前,一定对着镜子再整理一下发型。头发是人的第二张脸,绝对要对得起观众,我相信人都是以貌取人的,一见钟情是存在的,外貌一定是第一原因,*更不例外,谁愿意和一个容貌丑陋甚至讨厌的人啊,对不起,原谅我在这里使用“”这个词,因为在我看来,性行为有好多种,*就是,和背背佳上床算是作爱,我通常使用的词是“开工”,这个阿发最理解。阿发绝对是值得信赖的,他是那种你无论什么时候需要他,他都会挺身站在你身后的朋友,即使是替你擦屁股。

有一次,我从南京套了一个妞,叫什么名字我忘了,只记得是什么幼儿师范大三的。南京妞到s城来之前,我和她在网上聊了很长时间,但那个妞是个很难啃的骨头,开始给我放了很多烟雾弹,让我差点就怀疑她智障,要么就是条死鱼,不管我怎么诱惑,她始终无动于衷,后来,她说要看我的照片,我发了一张给她,半天没反应,我问她我帅吗,她简单地发来两个字:还行。他妈的,气死我了,我骂了她一顿,骂她是变性人,狂,然后就把她删掉了,没想到一个星期后,一个陌生人给我发来一条信息,说星期五晚上到s城,要我去车站接。我想了半天才确定是那个智障的南京妞。我想她可能在玩我,我就没当回事,反正我没当真,答应她也无所谓,然后,我留了一句:绝对不枉你此行。然后,我就下线了。那几天我正忙活筹拍我的dv电影的事,也就没再理她,没想到星期五下午,突然接到她的短信,说,已经在长途车上了。我连忙回过去,骗我是。她又回了一条,骗你。

4个半小时后,果然我在客运中心门口看到了她,当然,我故意让她在车站多等了10分钟,其实,我并没迟到,事实上我提前了20分钟就到了,我只是一直在离她不远的一个角落静静地观察我的小鱼,用我的dv纪录了她的一举一动,以供日后每一个失眠的夜晚麻醉自己,相信我,这种方式比香烟和啤酒管用多了,所以我的包里永远装着一台dv机,我没有记日记的习惯更不写博客,但我会用我的dv机把我所看到的一切都纪录下来,我甚至想会用它把我的一生都拍下来,因为,没有记录的记忆是靠不住的,更何况见网友这种事越发容易转眼成云烟。这是我行事的一贯作风,有谨慎的考虑,还有就为单纯的满足一点点偷窥欲望。我总觉得那些你没见过但却很想见的脸,在一刹那出现在你面前时那种激动是很自私的事,你不能让别人知道,所以每次见面的时候我都选择迟到。而且我陶醉于她们看到我时的激动或惊讶.那些句”你是毒药”,”你.你就是毒药”,”你,哦,你,你就是毒药”,”哦,毒药,你比照片帅多了”……还有个自私的想法就是,如果真的和之前的想象特别离谱,我可以头也不回的溜掉,或发条短信说,有什么决定我一生命运的大事不能马上赶到,一会儿我的一个叫阿发的朋友会来接她,阿发会安排好一切的,然后,我就彻底消失,剩下的就是阿发的事了。

当我用dv机把南京妞拉近观察,发现自己干了件很蠢的事,她穿着一件黑色的紧身t恤,身上的肉还是一滚一滚地挤出来,最要命的是他妈的那条牛仔裙,让人沮丧,要不是她的圆脸蛋看上去还算滋润,我真想抽我自己一个大嘴巴,立刻消失,要知道为了见她,我可是花了10块钱从隔壁阿扁借来了他的那双新款阿迪。

那天后来的感觉,真的不想多说了,她见了我自然很兴奋的,一直笑咪咪地看着我,眼神还带着那么一点羞涩。要命啊。我问她,饿吗,要不要先吃东西,她笑着说,不饿,我带了面包,说着就从包里拿出了一块,还问我吃不吃,我说不要,那么好吧,我直接打车把她带进了市区的一家小宾馆,进了房间连话都没说,一把把她推倒在床上,把她该死的t恤和牛仔裙给扒了,然后,我转身进了卫生间,同时,不慌不忙地抛给她一句话,剩下的你自己来吧。

我从卫生间出来的时候,南京妞已经在被子里了,我毫不迟疑脱光衣服,钻进被子,伸手摸了摸她的身体,发现她的身体出奇的光滑,两个又大又软又饱满,我正考虑怎样来点铺垫,让这个晚上不至于太过平淡,南京妞呻吟了一声,一翻身压在了我的身上,果然来者不善,她柔软丰腴的身体让我惊讶地剧烈蠕动起来,呻吟声此起彼伏,越来越亢奋,嘴巴和舌头密切配合老练地不停地亲吻我的嘴唇,我的脖子,我的肩膀,我的胸口,那样子像是从冰川期以来饥渴至今,我开始担心这个晚上会被她吃掉。

快23点的时候,我突然想抽烟,开了灯,翻我的包,却发现我的烟抽光了,心情十分沮丧,我想抽烟的原因是我身边的南京妞,睡得如同一头死猪,她的确是累了一天,疯狂了一晚上,已经心满意足,和我连三句话都没说上,倒头就睡了,后来我惊讶地发现她居然在吮吸自己的大拇指,像个没长大的婴儿。我用手机给阿发写了一条短信,让他赶紧到酒店的房间来找我。阿发来之前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在煎熬着我,一是我的烟瘾发作,二是南京妞吮大拇指的样子,让我痛苦不堪,我恨不得立刻逃走。终于,20分钟后,房间的门被轻敲了几声,此时,我已经偷偷穿好了衣服,拎起我的包开了门,果然是阿发那小子,我闪身出来,先让他给我一支烟,然后和他做了一个简单交接,临走时,我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逃之夭夭。

后来的事是这样,第二天,下午,我收到南京妞的短信,说她在回去的车上了,然后,我祝她走好,她又发了一条回来说,以后和你的哥们来南京玩。晕死。我本想再发她一条,我没骗你吧,不枉此行吧?想想很无趣,没发,从此,没有下文了。几天后,我和阿发碰到,我们谁也没再提起南京妞,就像她从来没存在过,我说了,这种事越发容易转眼成云烟。

咪咪就在马路对面的出站口,四处张望着,像一头可爱的小麋鹿。我的dv机也爱死她了。我收起dv机,然后快速地穿过马路,故意从她身边走过朝车站里走去,她看着我,见我像是赶往什么地方,失望地把头转向他处,我走了几步后转身回来,悄悄地绕到她的身后,然后趁其不备,用手蒙住她的眼睛,用金城武的口吻在她耳边说,我是毒药,今天有一个叫咪咪的女孩会来见我,她约我在车站门口见,小姐,如果你知道她在哪儿,请你一定告诉我好吗。

咪咪转过身来,惊喜地看着我,然后脱口而出:“你.你就是毒药。”说完,白皙的小脸红了,羞涩的,那样子很可爱,我心里说不出的喜欢。她被我看的有点不好意思了,低着头说,我不好看的。我半开玩笑半真地说,你是我见过的女孩子中最好看的那一个。说完就很自然地牵起她的手,尽管我和她见面认识还不到十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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