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是个几乎没有天日的城市,在这里你感觉不到日与夜的轮换,就如一部机器,每一秒钟,它都是忙碌地动作。
我在“一球馆”将近一个月了,不知是不是时差的原因,仍然不太适应这里的生活,虽然身处世界最繁华的都市,却一点也没有激情。在餐厅里,我的角色是个打杂的,洗碗、打扫、端盘子……包括时不时的打架,都有我的份。在这里,我发现唐老板不是最大的,唐吉那个神精质的家伙才是这个餐馆老大,我们全围着这个家伙的喜好转,我们服务的顾客全是这家伙拉拢来的街头球氓。
唐吉也算半个书生,在纽约市立大学修管理学,可是,我感觉这家伙上大学就只是为了玩篮球。他对篮球不能只用“喜爱”来形容,他简直就是痴迷。一天有二十四个小时,他可能有十个小时是在和篮球度过的。他有事求你,那九成事关篮球。
唐吉对我还算不错,每天他都会教我学英语,我原来的基础很差,但真的身处了这个英语的环境,学得却很快,一个月不到,却能应付了基本的日常对话。唐吉开始还想教我打篮球,后来发现我实在没有一点兴趣,他哭天喊地地失去了信心。
这天是周末。
餐馆的生意比平常火爆了许多,我们一个人几乎都要分成两个人来用。唐吉却风风火火地跑来,将我拉出店外,说是带我去个地方见识见识。
带着疑惑,我被唐吉拉上了他那黑人朋友的车子。车子的年龄比我们任何一个年龄都大,外面还喷画了一个黑黑的骷髅头,车里再放上噪杂的说唱乐,显得很有杀气。我们驱车二十多分钟,就到了一个公园。
严格来说,这里不算是一个公园,而是一块篮球场。只是那绿色的标牌上显目地写着:ruakerpark,让你知道它是一个公园。
洛克公园。
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洛克公园,篮球的麦加圣地。公园不大,与一般城里的居民区公园一般无异,中央一块用红绿油漆涂的沥青篮球场格外显眼。
唐吉朝圣者般的谦卑,道:“这就是洛克公园,篮球麦加圣地,纽约城的骄傲。来到纽约,你必须要来这里一趟,不然你会后悔一辈子。在美国,有两个篮球联盟,一个是nba,一个就是洛克公园。在这里,你将享受到世界上最hight的篮球技术带给你的激动。你也许没有听说过‘山羊’、‘毁灭者’这些前辈,但你一定会听说过‘街头皇帝’阿尔斯通,‘骨头收集者’威廉姆斯,还有现在当红的‘飞人至尊’,他们是这块球场的王者,他们就用这块篮球场创造了他们的神奇。nba将这里视为禁地,曾经,张伯伦、贾巴尔、j博士、马布里、科比等这些天王级人物都想征服这块球场,但他们的结果却是被这块球场里的人所征服。这里是街头篮球者的天堂,每个没钱看nba人的梦想乐园。”
我不知道这家伙来过了多少次,他似乎介绍的不是一个公园,而是他的房间。一番介绍之词连导游都汗颜。
“这里是街头者的地盘,不是任何人都可以进得来的,来这里需要你有足够的胆量,不然,你就必须带枪,开着大车子,还要个哈林区混混的引领。你不能随便朝任何一个人看,不然你将被人用篮球来对你进行非人的羞辱。来到这里,你必须要大喊大叫,跟着音乐将你的屁股扭起来,不然你的屁股就会被踢爆……”唐吉如个老油条在教导一个小孩子。
此时,公园里早就摆满了花花绿绿的车子,像个汽车报废中心,球场外早就围满了人,车顶、树上、附近楼顶全都布满了人。他们疯狂的叫嚷,与hip-hop的重音炮夹杂在一起,让人有一种热血沸腾的欲望。
在唐吉黑人朋友的带领下,我们混到了一处靠前的位置,此时,我才看清篮球场上的情况。
此时正在进行一场球赛,红黑两队正在撕杀。
红队一个小个后卫运球过半场,那球如个跳动的精灵在他胯下变幻莫测,掀起热烈的欢呼。他冲到三分线附近,一连两个背后变换运球,再一个旋风转身,将防守队员晃得跌跌撞撞。他一个抛球,篮球远远打到篮板上,反弹。一个黑方球员跳起要抓球,他身后一个红方球员杀到,高高跳起骑上他背上,接球狠狠灌进篮筐。
观众们全疯了,几个黑人小子跑到场中央,跟着音乐跳起了街舞,保安都没有来制止,因为他们也在那里为刚才那个球舞动了。
唐吉大吼大叫着,像叩了毒品,道:“他就是‘飞人至尊’,现在洛克公园的王者,能跳过汽车扣篮的家伙。与洛杉矶的‘空中漫步者’并称当今美国街头两大飞人。”
黑方球权。一个1米8左右的,围着白色头巾,身背3号的黑人不紧不慢地运球过半场,行进间还跟着音乐踏着hip舞步,嘘声、欢呼杂成一片。防守者却如临大敌,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
3号突然一个箭步前突,防守者后撒步要堵上,3号一闪,却往后倒走了两步,球从防守者胯下穿过,神奇般又回到他手中。防守者连忙刹住身势,又扑了上去。3号如喝醉了一般往旁跌倒。防守者移身扑上去伸手掏向球。3号突然一个转身,连人带球闪到了防守者身后,防守者惊慌失措跌倒在地。
好厉害的身法。
球场再一次乱了,场边的球迷冲进了球场,有的围住3号大喊大叫,有的对着地上的防守者叫骂……
唐吉兴奋得冒出一窜英语叫骂,道:“他就是‘街球皇帝’阿尔斯通后的又一传奇,‘骨头收集者’,洛克联赛最有资格羞辱对手的家伙,当年把nba的马布里羞辱得不敢再露面的家伙。陈真,今天你的运气很好,一来就遇到洛克新老两代王者的交锋,回去你得好好谢我了。”
说真的,对于球赛,我现在一点都不感冒了。花哨的街球,激烈的联赛,我都经历过,一切在心里都麻木了。
比赛进入了中场休息。
那个“飞人至尊”似乎还精力过剩,他在短短的休息后,又表演起了扣篮。当他拿着球面对着篮筐,所有观众都乐翻了,似乎他们将要看到不只是扣篮表演,而是天神下凡来给他们玩点杂耍。
“飞人至尊”从场边拿来一个小小的相机,走到篮下,一跳,竟将相机稳稳放到了篮板上沿上。好惊人的弹跳!观众们一片惊呼。
“飞人至尊”持球走到三分线外,向四周观众招手讨要热烈的掌声。然后深吸一口气,几个箭步冲向篮筐,踏入禁区一个起跳,如只大鸟飞起,左手摘下篮板上沿的相机,照着右手持球向篮筐灌。
一阵尖叫,“飞人至尊”落地,完成了一个精彩绝伦、创意十足的扣篮。那些黑人小子们再度嚣张地舞动了起来。
“骨头收集者”也不甘寂寞,也走上了场。
这一下,场面更沸腾了。唐吉大呼大叫兴奋得几乎昏过去,他一生的愿望可能就是要看到接下来的两个王者的对决。
“骨头收集者”向四周寻找着什么,最后他竟然望向了我,对我招了招手,还叫着什么。所有人的目光全投向了我,我诧异地不知所措,暗暗叫苦:这家伙怎么会选上我,难道我的皮肤比他们白一点?唐吉兴奋地道:“大哥,他叫你耶,快去,他要你和他来个精彩的配合。”我只得无奈地走了上去。
当我踏进这块红绿的沥青球场,一股莫名的寒意袭过我全身。
“骨头收集者”让我站到禁区内离罚球线一步的位置,然后,他站到中线。不用猜,他想来个跨越巨人头顶的扣篮。我只暗自苦笑:又一次受胯下之辱。
“骨头收集者”几步冲来,高高跳起,生生掠过了我头项,一个换手大风车,将球扣进。这家伙的弹跳也是一流。
场外观众们又大呼大叫地踏着舞步走进球场,将“骨头收集者”当英雄围起,和他一起兴奋地舞动。而有几个围着我指手划脚地说唱着,嚣张的让我冒火。
我以为结束了,正要离开,“飞人至尊”却又叫住了我,他让我站到罚球线上,他站到中线上。这家伙也要来一个跨越我头顶的扣篮,显然想将“骨头收集者”比下去。
我觉得有些窝囊,一个被称为“史上最强扣篮怪兽”竟然沦落得被人用来表演胯下功夫。
在一片期待的安静中,“飞人至尊”轻轻踏步而来,踩在三分线,跳起。
不会吧!这家伙要玩三分线飞越过人扣篮?!全场惊叫了起来。
“飞人至尊”飞了起来,如只大雁飞向我头顶,落到我头顶,双脚踩在我肩上,再度跳起,飞向篮筐,单手将球扣进篮筐。
又是一个惊险而创意的扣篮。那些叩了毒药或喝了几瓶白酒的纽约黑帮分子们,惊讶和兴奋得都忘记了跳舞。
我又为一次精彩的表演作了嫁衣,可我却兴奋不起来,不想让别人发现自己的不快,强作一点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在人们的疯狂中,我不知是走是留。
“骨头收集者”又将我叫到一边。这样,接下来这两个洛克公园的王者,将我当作了他们练习过顶扣篮的木桩,变着法子用胯下羞辱我的脑袋。在人们一次比一次疯狂的欢呼里,我渐渐感到了耻辱。
最后,连唐吉也看不下去了,跑进来将我拉下了场。在我们将要离开的时候,几个疯狂的球迷竟然还大叫:“中国猪,再来几盘吧!”这时我几乎想吃人。
下面的比赛我再也没有心看下去了,连唐吉也不想看了,我们心中像堵了什么东西,吐不出也咽不下,闷闷不乐地回了餐馆。
这就是我第一次的洛克之旅,仅仅几分钟,却要我用一夜的酒精才能洗淡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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