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可悲的精灵族,名叫路下虹。
别以为精灵就必定是帅得让人发晕、美女手到擒来的那种,他们可以到大地的各处招摇撞骗,对女性肆意非礼。大地各族的美女见了他们,就好象一个虔诚的教徒面对着教主,手脚乱颤、全身潮红……
多么幸福的家伙啊,可惜我不是。
我是精灵中的异种,呜……我不好看,也不懂魔法,族里的女人们和我说上一句话都有如恩赐,看我一眼都有如阳光,向我唾弃都有如甘霖……我从心里藐视她们,于是我搬出了精灵族的森林,住进了矮人们的山谷。
这一天清早,我照例卷起窗帘,拉开窗户,忽然一位人类游客前来拜访。
他是个小胖子,胖得我都担心他的四肢随时会缩进身子里去。我拿出最好的芳髓羔和草木兰汤来招待他,结果他吃了之后兴奋得两臂一伸,就好象山上突然长出了两棵大树:
“太好了!我要在你这住三天!”
“可是我只管你吃饭,下面身的服务我可不请客哦。有兴趣的话你尽可去找雌性矮人打炮。”
“没关系的!我不属于瘾君子之列。”他慷慨陈辞。
于是他在我家住了下来。每天晚上,他就给我讲些乱七八遭的故事。什么龙啊、骑士啊、霜狼啊……有一天我忍不住了,问道:“喂,你保证这些都是真的?别告诉我你讲故事跟说梦话一样不负责任!”
他当即火了,跳起身来,像一只发情的雄猩猩一样用力捶打着胸部,保证那是真的。
两个月以后,他走了。我却沉浸在了他讲的故事中。脑子中反复重现着那些画面,想象着那些人物,威严的君王、英姿飒爽的女将、白衣如雪的法师……
终于在一天晚上,我坐到了桌前,拨亮清松油灯,拿起羽毛笔,铺开了羊皮纸。
我要写故事。
众生万象,英雄岂能千面如一?
俗世璀璨,史诗也要如歌如画。
以上为《御月风流》序
关于“不死族”
开篇之前,我需要先介绍一下“不死族”是怎么回事。
那起源于兽人和人类这两个无聊的种族。他们互相杀戮,持续了上千年。我很不能理解:他们都只有五十到一百年的寿命,为什么还如此浪费呢?
终于有一天,这两个种族厌倦了战争,在碎星河的岸边缔结了一份盟约,我暂且称为“碎星河誓言。”在誓言里,两族宣布停止战争,许诺永久和平。
人类从此放松了警惕,而兽人却背信弃义。他们相信了一个也不知道是哪个混蛋祭司编造的神话:人类和兽人的后代将是最强大的种族。结果为了创造出所谓“最强大的种族”,他们干下令人发指的坏事,大量俘虏劫持人类女子,秘密进行所谓“神兽人”的缔造。
兽人们把有限的智慧全部投入到缔造“神兽人”活动当中。这帮家伙把族中最优秀的男性选来配种,这些所谓配种的雄性兽人必须身体强壮、智商相对发达,当然,性功能无疑也超强。而俘虏的人类女子更是体质特异,其中还包括人类魔法家族的公主、蓝盔部队杰出的女战士。
结果,培养出来的新种族根本不是什么神兽人,而是一个恐怖新种族――不死族。
不死族身体外型和人类无异,却比人类高大强壮。成年雄性不死族平均能长到六英尺五英寸,即一百九十公分。他们满身体毛,血色和人类略有不同,呈淡红色。最让人吃惊的是他们智商不低,居然有驾御魔法的能力。
这个种族好战残忍,杀死人类母亲而群居,几百年里冶铁和驯兽业空前发达,铁骑横扫大陆,所向无敌。大陆上的其余种族被大肆杀戮,让我心情沉重的是,灾难也波及到我们精灵。
据我那位人类朋友的说法,大地种族得以幸存,全依赖人类发动的一场御月城之战。
这就是有关不死族的一切。
现在我才可以安心地说故事了。
第一章美杜莎
一只又一只小型魔龙携带着军情,飞向不死族大将军的指挥所。
“十一日子夜,全歼人族步军第七师、骑兵第四师。”
“十一日凌晨,全歼人族长弓师。”
“十一日正午,全歼人族魔法兵团……”
不死族大将军坐在长桌前,等侯着一只又一只魔龙携来的战况。那是一张张小小的羊皮卷,此时此刻,每一张上都记录着不死族将人族推向灭亡的好消息。每张羊皮卷都至少代表着一万名人族战士的死亡。大将军看过之后都是微微一笑,随手扔在桌上。
在他的桌上,像这样的羊皮卷已经积了一大堆。
他最为得意、最百看不厌倦的当然是这一张:
“十一日黄昏,御月城头,阵斩人族帝国君王兰蒂斯。”
他把这一行字又翻来覆去地念了几遍,然后站起身来,看着远处的御月城。这一座由人族一手建起、历时百年的大地名城,今天终于要插上不死族的旗帜。
空中传来翅膀拍风之声,又一只小魔龙飞了过来,爪子中紧握着一个小羊皮卷。
大将军已经见怪不怪了,心道:“又有什么好消息来了?让我猜猜……是歼灭了人族的飞车营?是抓到了一千名人族美女?”他懒洋洋地打开羊皮卷,只见上面写着一行字:
“人族将领乔加率领士兵五万突出重围,奔南方而去。”
“什么?居然有人类突围跑了??御月城已经被围得铁桶一般,区区五万人,居然能杀得出去?”大将军将羊皮纸揉成一团,问身旁肃立的几名部下道:“这乔加是个什么人,你们听说过么?”
部下纷纷摇头:“没听说过。名不见经传的一个小子。”
大将军一咬牙,道:“传令,全力追杀乔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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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月城失败的三个月后。
乔加站在高山的最顶峰。
背对著一轮金黄的圆月,他俯瞰著山下的大地。不远处就是让大地各族都闻名丧胆的死亡沼泽了。
他手里抱着头盔,全身的铁甲都被尘土泥巴裹满了;战袍脏得不成样子,裹在身上,活象一只蚕蛹。只有胸前的银十字扣依旧闪闪发光。夜风吹起他满头的长发,若不是两个月没洗,或者还真能有些飘逸的味道。
此时山腰上忽然传出一个清脆的女子声音:“乔加将军,你在山顶吗?”那女子边说边往山上走来。乔加吓了一跳,一听是女人,连忙摆出一副手按剑柄、对月沉吟的潇洒姿势。“靠,这可是我的经典姿势,对美眉超必杀!”乔加心道。
女将军雷姬缓步走上山来。
“乔加将军,”雷姬轻声说道,“为什么你总是若有所思的样子。”
“哎……”乔加长叹一声,那音调深沉得连他自己都觉得恶心,“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有啊,大法师请你下山商量事情。”
乔加回过头来,只觉得雷姬在月光照射下无比妩媚,心里突然暗叫可惜:“要不是高牧喜欢她在先,哼哼,我就早晚要杀回御月城去,把雷姬这个惹火的妮子勾到手,彻底地放松一回。”
“将军,你怎麽了?”雷姬看著乔加,觉得他的表情有些奇怪。
乔加这才回过神来。在这年轻的女将面前想女人,而且是自己哥们喜欢的女人,乔加暗骂自己混蛋,连忙装出一本正经的样子:“哦,我在想明天作战的事情。”停了一会,又证明性地加上一句:“御月城之战已经失败了,明天就算战胜了又能怎样呢。”
“是啊!”雷姬叹道,“我们身前有死亡沼泽,身后有不死鬼的追兵,明天该去哪里?”
“振作点。”乔加一脸严肃地说道。随后他大步向山下的树林走去。雷姬连忙跟来。
这片树林面积非常大,乔加的五万军队就驻扎在这里。在树与树之间的旷地上,士兵们升起了一堆堆篝火。这是乔加下的命令。
“这两个月的追击太辛苦了,为了甩开追兵,我们没有睡过一个好觉。树林里湿气重,有几个晚上还下了整夜的大雨。战士们泡在膝盖深的水里,关节一定损伤得很厉害。所以我让他们生起火来。”乔加一边走,一边对雷姬说。
雷姬沉吟了一会,问道:“可是,将军,你不怕火光暴露我们的人数和位置吗?”
乔加哀叹一声:“火光的确暴露了咱们的力量。可那也比让士兵们损伤关节强啊。有什么办法。”
雷姬轻轻叹了口气,说道:“等我们胜利之后,我就要回到御月城去,找个我心爱的男人,安安静静过我的下半辈子。”
乔加吓了一跳,心想为何我俩的想法这麽接近。随即他注意到了,雷姬正用火辣辣的目光注视著自己。乔加心里大喊救命。正在此时,前面传来一个苍老、和蔼的声音:“乔加、雷姬,你们终于来拉。我们等了很久了呢。”
乔加循声望去,一堆旺盛的篝火旁坐著两个人。其中一人是个老头,穿著巫师斗篷,手持法杖,雪白的头发披在肩头。他额头的皱纹已经很深,但目光却清澈而深邃,还带着几分笑意。刚才的话就是他说的。
另外一人是个年轻的战士,大大的鼻子,金黄色的卷发,长得非常可爱。一见到雷姬,他就连忙转过了头去。乔加笑著坐到他们的身边:“大法师,高牧,让你们久等了。”说着一屁股坐到大法师旁边,故意要让雷姬和高牧坐到一起――高牧暗恋雷姬可不止一年两年了。全军上下都在有意无意地为这家伙创造机会。让人失望的是,这家伙至今仍然没能追到。
这次他一坐下,雷姬就往一边挪了挪,居然是不想和他身子接触。
乔加咧嘴笑著看著这两人。虽然他们从小在一起接受帝国的剑术练训,却因为纪律十分严格,三人之间虽然认识,却原本没多少交往。至多也是乔加和高牧偷看两眼雷姬,起点色心而已。但在御月城之战中,他们共同经历了出生入死的战斗,情谊开始深厚起来。只不过高牧既先表示喜欢雷姬,乔加也只好干咽口水。
大法师顿了顿,敛起笑容,说道:“咱们面前就是死亡沼泽,除此之外再也没有别的路了。”而大法师在帝国里享有崇高的地位。只是他有点为老不尊。难得看见他像今天这样认真说话的。
“死亡沼泽在白天会散发出毒气。这种毒气非常厉害。”雷姬道:“我们只能选择在夜晚通过。”
“我觉得你这相当于废话。”乔加对雷姬狠狠地道。
高牧一拍大腿,叫道:“咱们只要穿过了死亡沼泽,就是红龙城堡。城堡是由不死族皇后美杜莎镇守的吧?这是我们要过的最后一关。这个城堡当年经历过大战,已经破烂得像一堆砖头了,据说城墙最破的地方还没有我高。我看,咱们明天晚上就出发,穿过死亡沼泽,打破红龙城堡,砍了阿拉哥的头!”
大法师道:“我们是否太乐观了?我反对轻敌。喂,乔加,你不要装哑巴,明天的仗该怎么打,由你决定吧。”
大家的目光一齐射向乔加。毕竟命令要等他来下。他是主将。
乔加点点头,道:“好,咱们明晚开始穿越死亡沼泽,争取在天亮前把红龙城堡拿下。高牧,你的步军师将会是主力;雷姬,你别着急,也有用得着你骑兵师的地方。大法师,我想请你压阵,行吗?”
大法师笑道:“什么压阵,说得好听……我倒宁愿你直接说:法师,你也太老了,爬城墙的活你干不了,站一边看着吧。”四人都笑起来。高牧道:“我打赌我能踢美杜莎的大屁股一脚。谁愿意和我赌六个金币的?”法师叹道:“六个金币?天那,你们年轻人真不得了。我这个帝国首席法师,每个月只有两百四十个托比的薪俸。为这个我还去找了兰蒂斯王两次。可我们这位伟大的君王就是不愿给我加薪。你们看看高牧,他一打赌就是六个金币!”
雷姬道:“那你就更该和他赌啊!法师,要是你赢了的话,就可以安心辞职了,这六个金币足够养老哦!”大法师吹着胡子,道:“是啊!到那时我就去找兰蒂斯王,手里敲着六块金币,对他说:伟大的国王,再见吧!我可不愿为你那可怜巴巴的两百四十个托比干苦活了!”
乔加苦笑道:“法师,我求你别再说下去了,我不希望你在我心目中的英雄形象轰然倒塌。”大法师菀尔笑道:“法师也需要钱嘛。不说别的,光是一根雷系的劣质法杖就要五百个托比以上。我得攒两个半月的钱呢!”
乔加笑道:“高牧,你看法师多可怜,连法杖都还要自己削。你还是把金币送给法师吧。它们留在你手上和铜板也没什么两样。”说着,他小声道:“你就是积攒起十六个金币,我看也追不到小妞的……”
“别说了!”高牧小声怒道。可大家已经听到了。“天!”雷姬掩口惊呼道:“高牧,你积攒这六个金币,是为了……是为了……”
高牧再次怒道:“别说了!”乔加嘿嘿笑道:“你要知道,他可是足足积攒了两年呢……恩,别说六个、十六个,就是六十个我看也没用。不过假如你有六百个的话……雷姬估计会考虑考虑委身于你的……”
他话没说完,雷姬的重拳就已经“砰”地轰在了乔加胸口。
大法师忽然轻轻叹了口气,道:“咱们也许是人类的最后一支军队了。真希望神能保佑我们才好。”
大法师这么说,本来轻松的气氛立刻凝重起来。
是啊,刚才的玩笑只不过是苦中作乐而已。大家都不作声了,各自想着心事。御月城之战的一幅幅画面在他们脑海里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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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在一年前,不死族正是兵势强大,不可一世的时候。不死族皇帝阿拉哥企图一举拿下人类文明的中心――御月城。他在碎星河上游集结大军,在夏季向城市发动猛攻。而御月城保卫战就这样轰轰烈烈展开了。
无数的战士、妇女、诗人、艺人、工匠,甚至儿童都投入了保卫战。大战空前惨烈,人类七位大将在三个月内就全部战死。人族君王兰蒂斯提拔了几位年轻的将领,可他们又在半年内阵亡在御月城头。牺牲的战士和人民更是不计其数。兰蒂斯的两个儿子被悬尸在不死族阵前,然後被吃掉;女子最精锐的蓝盔部队竟然全军覆灭,蓝盔神将塞尔穆茜也被俘虏,不死士兵对她当阵凌辱,在奄奄一息的时才割断了她的咽喉。
那是千百年来人类最艰苦的一段岁月。城市里的食物极度匮乏,凡是绿色的东西几乎都吃掉了。人类的法师们凭借无比的智慧,和不死族的法师斗法,获得了一些胜利。冰雹、火焰、霹雳、强光、幻兽、飞龙无不成为进攻利器。他们还施展白魔法救治伤员。他们还催生了城市里的植物,让战士们有了吃的;又制造了连续数月的降雪,把城外帐篷里的不死族士兵埋在几尺深的雪里,令他们几乎失去了战斗能力。
然而,由于强弱悬殊,终于在花雾月十日那一天,御月城沦陷,兰蒂斯王战死城头。
年轻的乔加、雷姬、高牧正是在这种情况下,率领五万精锐突围而出,甩脱了追兵,一路终于跑到了死亡沼泽。镇守死亡沼的是红龙城堡,只要攻下它,就还有活命的希望。
高牧忽然打破了沉默。道:“哈哈,等胜利之后……我就要去绿鹦鹉城,那里的女孩子比御月城的可爱。相信兰蒂斯王不会反对吧……”
乔加面无表情地道:“是啊。到时候,我就能去帮助雷姬将军实现他的愿望了。”
高牧和大法师一齐愕然,不明白他的意思。乔加斜眼望向雷姬,突然发现雷姬也正毫不避讳地看著他。乔加忙转过头,目光落到篝火上。心里却想著:“竟敢勾引本将军……要不是高牧喜欢你,我早让你见识到我的风流手段了,你这个春情勃发的小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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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的白天是一次漫长的等待。乔加望著不远处的死亡沼泽,那里腾起的毒气已经汇聚成大片毒云,把整个沼泽的上空都给遮盖了,只有到夜晚菜会散去。即使是天上的飞兽和鸟类,也都不敢稍微靠近。乔加心想:“难怪说白天的死亡沼泽会要人命。果然是有点古怪。”
树林里的战士们也在等待夜晚的到来。在过去几个月的逃亡中,他们的里衣从来没有干过,可外面的盔甲却经常是滚烫灼热的。因为白天行军往往碰到天晴,阳光从稀疏的枝叶中射进来,把盔甲都烤热了。这种内湿外热的滋味难受极了。昨天夜晚的一堆篝火,带走了他们全部的潮湿、寒冷和饥饿。剩下的只有对决战的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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