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莫到哪儿都是个聚光体,漂亮、活泼,跟谁都谈得来,什么都有兴趣,才入学校没多久,就加了不少的社团,迅速在学校里窜红,吸引了一群群的爱慕之士前赴后继,拿同寝室关柳说的话来形容,追她的男生有一个团的兵,这不夸张,每天吃饭的时候楼下叫她名字的总是有好几人,每次走路上都有人搭讪,寝室里的鲜花永远的来不及凋谢,就连方穗迭这个一心只读圣贤书的木头都知道,知道追她的人保质又保量,知道学校里传得最利害的的就有两个。
一个是赵元任,属于那种让人一眼望过去就拔不开眼去的气质男,海龟人士,传闻是某企业的二代,简称纨绔子弟。
一个是施敢,帅气逼人,喜欢开着一辆跟主人一样张狂的车子——悍马,喜欢高声叠音的叫“莫莫”。
莫莫时常坐着他们的车子出去,常常一去就很长时间,甚至一夜不归。
在那个只要女学生上了校门口的小车就会被认为被包一族的年代,莫莫的这番举动引起了诸多的猜测以及怀疑,校园里议论纷纷,甚至有好事者前去百般试探,百般暗示,不外乎二少是靠不住滴,纨绔子弟是很花滴,做人情妇是可耻滴。
无奈莫莫同志革命意志犹如碉堡一般的坚固,任你何种战略战术,一概面不改色心不跳,一个个斗志昂扬的来,黑头涂脸而去。
逐渐的,学校里传出风声,境界上升,說莫安安这个同学实在是不够自爱,家里穷一点,没关系,大家伙也可以资助一些,没有必要靠出卖灵魂、出卖肉体过活这般的肮脏。
莫莫听说了后,大笑说,虚伪,真够虚伪,直接将善良改成美不就得了吧,全学校那么多善良而贫穷的人,怎么不见有人伸出援手去资助。
她不管流言蜚语,依旧我行我素,依旧一夜不归。
说来也怪,那两个帅哥时不时的来学校,经常他们一个前脚走,一个后脚来的,却从来没有碰过面,让许多期待两大帅哥碰面,来一出火星撞地球场面的人心吊了半天结果什么都没看着,心痒痒的偏偏又无可奈何,咬着牙齿妒嫉莫莫这丫头怎么运气就那么好,脚踏两只美男船,都靠的那么近了,偏偏还不翻船。
她是个活跃得一刻不得闲的人。
而她是个没有存在感的人。
她们原本是那样的风牛马不相及,若不是方穗迭为了节省生活用度,硬是吃了一个月的泡面,直吃到吐,在吐得稀里哗啦的时候被莫莫看见,她一边帮着拍背一边将方穗迭骂得狗血淋头,最后发挥友爱同室的精神帮着方穗迭找了几份兼职,她们或许直到毕业都只是泛泛的室友。
后来,方穗迭想,如果真的只是泛泛的室友,是不是对彼此都更好些呢。
当时的方穗迭恨感激莫莫,在领回生平的第一份工资后,立马回到学校要感谢莫莫这个大恩人。
莫莫原本想狮子大开口,可是一想到方穗迭吃泡面呕吐的模样,心中莫名的一软,于是很简单的在学校门口挑了个砂锅店。
方穗迭知道莫莫从来不吃食堂和校门口小店的东西,去的都是装潢精致得很的酒店,这次居然愿意为自己降低对口味的要求,心下感激。
两个人就着两只砂锅,第一次推心置腹的聊了起来,砂锅吃得大汗淋漓,聊得也是意犹未尽,才发现原来是如此的有共同语言。
慢慢的,两人相处多了,慢慢的方穗迭认识了赵元任、认识了施敢,知道莫莫喜欢的是赵元任,喜欢到为他学会了煮粥、学削苹果,做尽一切自己不会做的事情……
甚至会因为赵元任无意间的一句感叹:“瞧瞧人家,多上进阿,哪像你们这些人,娇里娇气的。”这明显是谈情说爱间的一句戏言而已,较不得真的阿。可这个连衣服都要打包回家的娇娇女就真的跟着自己在大热天里在大街上做问卷调查。记得那天的天气很热,日头很毒,她踩着高跟鞋,腆着脸,在匆匆忙忙而过的人群中,在不耐的眼神中,勉强的微笑着,晒伤了白嫩嫩的脸,细腻的脚上走出了好几个泡。可她一脸的笑容:“我要让他看看城里的小孩也是会吃苦的。”
那天,赵元任也来了。那样一个男子,气质非凡,站在莫莫的面前,温和的笑着說:“有需要我帮忙的吗?”他的嘴角弯着,那淡淡的微笑,宛如春风拂面般的清爽。
“当然,不过这个问卷是针对老年人的,我去换一份适合您的。”
她看见莫莫狡捷的一笑,换了青年品牌服饰的问卷调查,故意拿出两性调查表;
“您能对您女朋友做个评价吗?”
她看见赵元任瞥了一眼那问卷上面的字了,是嘴角扯了个大微笑,听说赵元任的视力很好,考空军都绰绰有余,听说他的阅读能力很好,一目十行没有问题——他明明看得分明,却只纵容的配合着她一唱一和;
“她呀,很是娇气,很挑嘴,很笨,削个苹果都会削到手指头,煮粥都能煮焦,是个……傻妞。”
“傻妞?”某个女人暗暗的抬起了脚,准备猝不及防的踩上了某人的脚,希望能够借此给这个得意忘形的男人一个血的教训。可是——高高的抬起,狠狠踩下的——是硬硬的地板。“看先生你也是一副聪明相,怎么找了个傻妞呢,看来您本人的智商也不高嘛。”
“哎,其实呢,那么笨的女人,万一以后生个跟她一样笨的孩子可还真的不行阿。如果为了长远的子孙万代的前程着想,还真的得好好的考虑考虑是不是得换一个孩子他妈了。”
凶狠狠的眼神中已经泛起了泪光。
男子笑得很迷人:“不过天底下间哪里去找象她那样傻得人啊,明明很气想踩人,明明人家的脚也放着让她踩,她都能弄伤自己,你说舍不得踩别人就别踩,是不是;明明只是一句戏言,她也会当真,一个连洗袜子都不会的人还非得去打工赚几十块钱,然后再花几百块钱去保养晒伤的皮肤,你说傻得这样可爱的人上哪儿去找啊,是吧,所以,傻就傻点吧。谁让她运气好,找了一个明知道她笨还愿意将她娶回家的人呢。”
女子慢慢的也眯起了笑眼:“是吗,那你可真伟大。你说这个明知道别人笨还要将她娶回家的那个人是不是更傻?你说这么傻得人,会不会影响子孙后代啊,那如果为了子孙后代的前程着想,你觉得这个人是不是得考虑换了孩子他爸啊,恩,我觉得是得慎重的考虑。”
“很难說,负负得正也是可能的。而且——说不定有人情愿当一个比傻瓜还要傻的傻子,甘愿当一辈子,甘之如饴。”
那天莫莫嘴上狠狠的,可是心里乐开了花,她高兴的炫耀:“你看,他知道我的脚是36码的,知道我喜欢的花是蓝月。”
她說:“穗穗,如果一个人爱你,他会关注你的所有一切,而我所有的一切,他都关注了,我好开心。哈哈,是不是觉着很酸,酸就酸吧,人生难得几回酸阿。”
方穗迭想起了方才赵元任說的话——情愿做一辈子的傻子,莫莫估计也是吧,所以她会在刚深刻体验完贫穷学生的打工生涯之后,又作出了一个贫穷学生不会做的奢侈的决定,拿一整天的工资换了那张满分的卷子。还乐呵呵的說:“穗穗,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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