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我们的站位不一样啊,这会打乱阵形的。”玛特提醒道。
“嘿嘿嘿嘿”老精灵捂着自己的脑袋对着玛特做出一幅痛苦状:“你该不会真的白痴了吧,战场上除了一开始,只要进入了混战,那可都是捉对厮杀,哪他妈来的阵形。”
说完老精灵夸张地用猥琐额神态摸了摸玛特的额头:“小子,下次别把小说中的东西太当真,现实点比较好。”
“那我们该怎么办?”
“还是胖子好。”老精灵咧了咧牙口:“跟聪明人说话就是省事。”
正当三人在角落嘀嘀咕咕的时候,几名训练营领队军官推开了营房大门,走了进来。
没有了每晚必然带来的倒霉蛋,也没有日夜必修的训示。取而代之的是一脸严肃下所掩盖着的紧张,以及慌乱失神、飘离四散的眼色。
这股异样的气氛,顿时吸引了所有人的注目,原本还有些喧哗的营房也安静了下来,人人都用紧张的心情等待着自己最终命运。
“所有的人分成四队,鱼列出来。”
看着紧张的人群,领头的军官叹了口气,补了一句:“现在起分发武器,每个人都可以提出自己的要求,选择自己所喜欢的武器。”
战争终于要爆发了。
对于这群初来乍到的新丁兼炮灰,每一个人除了印有瓦菲俄标记的统一皮甲和一把长枪外,还可以按照自己习惯和爱好,在军方能够满足的条件下选择自己趁手的近战武器和防护装备。
当然这不是任何时候都有的待遇,这是一种优待,一种尽可能为了胜利而进行的优待。哪怕这只能增加一丝的战斗力,也是值得尝试的,现在富裕的瓦菲俄就为了这渺茫的胜利而不惜千金进行着最后的挣扎。
皮甲不是太合身,有点紧,毕竟像邓思伟这样的身形平常是不可能被军队所看中,更不可能为了这种低级炮灰而进行定制。皮甲里面套了件大号锁子甲,虽然长了些,却也能将身子套进去,而且扎一扎,倒也不显得有多么碍事,对此只穿了件皮甲的老精灵艾西斯提出了善意的见解“小心逃跑的时候,这玩意将成为累赘。”话虽如此,却也没让他放在心里。邓思伟料想艾西斯也不可能知道自己是一个拥有九倍力量的外来户。在这个星球上,这点重量对其它人或许是一个沉重的负担,但对他而言,根本就是轻如鸿毛的最佳防护装备,要不是没条件,邓思伟甚至还想给自己再套上一件全身板甲的重型装备。
至于近战武器,邓思伟的选择就只能用盲目来形容,这辈子连菜刀和水果刀都难得一碰人,就更没可能碰过其它冷兵器,不得已只好参照着别人进行自己的选择。
矮人力量大,爆发力强,但个子和手臂长度就不尽人意,于是喜欢使用大把板斧,在战斗中习惯用全身力量轮圆了斧头,一斧下去,很难有人能抵这样的倾力一击,而且由于个头比较矮,而身材宽阔,在地上滚起来,也往往比别人顺利许多,一但在滚动中使出地滚斧法,斧头过处,不是砍断双腿,就是连人带甲一起劈成两半。故而在邓思伟目光所及之处,矮人们都纷纷选择了双刃板斧,更有甚者选择两把插在腰上,再手持长枪,看上去更是威风凛凛,一时间无俩。
精灵们的选择就有些杂乱了。有的自恃臂力强大,选择长柄阔剑,舞起来倒也虎虎生风。但这种精灵毕竟太少,一般的精灵都不可能有这么强大的肌肉,种族异能才是他们的特长。但在这种还没有觉醒的情况下,选择最适合自己特长的武器才是最明智的选择,于是各种轻盈而不影响敏捷的锋利武器纷纷成了精灵们的首选,细身剑、刺剑、十字剑甚至于匕首和短刀都在精灵们幽雅的动作中爆发出灿烂的光芒。而艾西斯更是其中的佼佼者,他只选择了副拳套,然后再在腰后别了一把小巧的弩弓,和十余只弩箭,完完全全的轻装上阵。这是对自身技艺的极度自信,更是对事后逃跑时的未雨绸缪。
对于人类,选择就更加复杂了。他们没有矮人们强大的臂力,也没有精灵们轻盈的身手,但是他们更没有矮人和精灵喜欢事走极端的习惯,所以可供选择的武器和技巧就更加多样而花样辈出。链锤、狼牙棒、斩马刀那是对力气多少有点自信者的选择,大剑、长剑、穿甲剑则是自认武艺爱好者的最爱,至于劈刺剑、骑兵军刀等利于劈砍而不失轻巧的武器则是普通人的自信源泉,当然像其它例如弯刀、宽剑、双手巨剑等偏门武器也还是有人选择的,至少在邓思伟就看到玛特拿了一把双手巨剑在一角落旁熟悉性能。
至于邓思伟的选择也就是没选择,连菜刀都很少拿的人,怎么能清楚这些武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对此邓思伟也还是很有自知之明,像他这样完全不会任何武艺,只有一身蛮力的人是不能用好任何武器的,就连图特在这方面也不能作出有益的建议。
还好此时,在邓思伟犹豫不决的时刻,艾西斯幽灵般在他身后出现,及时地解决了他的烦恼。
“为什么不尝试一下双手巨剑呢?”
“你难道认为连日来所训练的劈砍、横扫动作是没有意义的吗?”
“你不觉得把你那身力气用在那些小巧的武器上是一种浪费?”
一连串的提示,让邓思伟选择了一把与玛特一样的双手巨剑,掂了掂重量,他又干脆找了面精钢制作的三角骑士盾,全然不顾众人诧异的眼神,若无其事地套在自己左手小臂上。
分发武器就意味着战争的来临,黎明的到来则意味着战争的开始。在兴奋、不安和恐惧所共同交织成的心情下,兼任炮灰作用的新丁们渡过了一个难眠的夜晚,迎来了决定自己生死命运的时刻。
站在队列中,一众仇大苦升的壮丁们冷冷地看着领队军官将队伍前用木栅搭成平台当作自己的人生舞台,声嘶力竭地做着自己最后表演。
“残暴的敌人正在向我们逼近,我们已经退无可退,在我们的身后就是光荣而伟大的瓦菲俄城。我们原本有着各自不同的生活,但我们更不愿在斯巴克的铁蹄下苟且偷生。所以我们为了一个共同的信念,从五湖四海来到这里聚集在一起,就是为了打败邪恶的斯巴克人,捍卫我们的荣誉,捍卫我们的家园,捍卫我们的自由,捍卫我们光荣的瓦菲俄城。”
演讲的语言很精彩,却没有半点说服力,事实上这种言词只能是存在于文稿上的华丽辞藻,一点都调动不起壮丁们的热情,事实上除了极少数人外,没有谁会为了这所谓的美好理想和信念去奋斗,特别是这些被强迫入伍的壮丁们,除了对自己的生活之外,对这里面的内容连半点兴趣也奉欠。
但低层士兵们的想法,是上层人士不需要也不会去了解的,所以军官们依旧在自以为是的舞台上手舞足蹈、声情并茂、声嘶力竭的进行着最后的表演,而新丁们也只是在士兵的带领下发出有气无力、杂乱无章的无诚意响应,没有人在被当成壮丁抓进这里后,还能为这种不相干的事情卖命而涌出无穷的精神力量,更不会为了这种虚假的语言单词,而热血沸腾。邓思伟甚至用一种蚊子才能听到的声音在呐喊中恶毒地诽谤:“哪天你也被斯巴克当壮丁给捉去,要还能这么喊,我服你。”
没有人是笨蛋,每一个人都在猜测,作为雅顿迟早都要出面调停的冲突,这场无谓的野战,自然也就成了为了安抚斯巴克的怒火而进行的献祭。而自己恐怕就已经成了瓦菲俄为了保存自己而对斯巴克所献上的开胃大餐。只有保存自己的公民,才是在西拿这块城邦联合的土地上立足的根本,这个道理瓦菲俄人懂,即将踏上战场的炮灰们也懂。
就在这时军营大门被渐渐打开,一队急速龙骑士从门口急速涌入,丝毫不给这里的管事者们打上任何招呼,便直径来到操场前,而为首的正是那日将邓思伟与玛特送入军营的急速龙骑士瓦格斯。
瓦格斯驱使坐骑来到队列前,用一种灰败得如同看待死人的眼光打量着眼前的人群。那空洞无力的口号以及萎靡不整的士气,无一不让他感到深深的失望。
良久,瓦格斯才示意属下制止这场如同闹剧般的战前动员,坦然迎上面前充满置疑和不信任的目光,说道:“我知道你们在想什么,谁都不想死,但是现在已经由不得你们了,迫无选择的你们要么在战场上被敌人杀死,要么拿起武器,把敌人杀死,在胜利中寻找自己活路。
至于如何选择,那是你们的自由,我也管不着,但我要提醒你们,你们在战场上的表现,将决定你们自己的命运。现在出发。”
说完,瓦格斯不再理睬下面顿时安静的人群,丢下仍然在舞台上目瞪口呆的训练营军官,掉转坐骑带着其它骑兵,出了营门扬长而去。
或许是瓦格斯的话起到了作用,没有了窃窃私语,队伍一片安静,每个人都在沉默中暗自打算,然后在领队军官的带领下排着队列鱼贯而出。
邓思伟也再一次检查了一下身上早已准备好的装备,在确定无误后,望了望即将踏上的战场,旌旗如云,朝阳似血,或许自己真要命丧他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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