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情形是,文言极不适合于讨论或叙述事实,这就是小说家不得不凭借白话来进行创作的原因。约写于公元前三世纪的《左传》仍有描写战争的能力。中国散文大家司马迁(公元前140~前80?)的语言尚与当时的语言十分接近,敢于掺入一些后世学人讥为“粗俗”的词语,他的语言雄浑有力,为后世文言作家所难匹敌。后来的王充(公元27~107)也能写得一手好散文,困为他或多或少在表现自己的思想,反对“典雅绮丽”的文风。然而,此后优秀的散文几乎不可能有了。文言变得精炼和讲究,比如陶渊明(公元372~427)的《五柳先生传》。此文是他自己的肖像,只用了125个汉字,被认为是创作典范:
〖先生不知何许人也,亦不详其姓字。宅边有五柳树,因以为号焉。闲静少言,不慕荣利。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欣然忘食。性嗜酒,家贫不能常得。亲旧知其如此,或置酒而招之。造次辄尽,期在必醉;既醉而眠,曾不吝去留。环堵萧然,不蔽风日。短褐穿结,箪瓢屡空。晏如也。常著文章自娱,颇示己志,忘怀得失,以此自终。〗
根据我们的定义,这是雅致的散文,而不是优秀的散文,这是死的语言的明证。假定一个人被迫只能阅读这种散文——肖像描写极其模糊,事实的叙述则轻描淡写——那么这种散文会给他的智慧带来什么影响呢?
这使我们进一步考虑一个更重要的问题,即中国散文作品的智慧成分。中国的图书馆或书铺里充斥着各种文集。如果你随手拿起一个作家的“集”(这在中文图书的分类中总是占有最大的一类),考察其内容,你就会感到置身于一个由杂文、小品文、传记、序跋、叙赞、官函以及涉及历史、文学、神怪等各种笔记所组成的沙漠之中,茫茫然不知所措。最明显的特点是,此类著作中几乎有半数是诗歌,所有的学者都是诗人。如果我们记住这样一个事实,即这些作家也曾就其他话题写过一篇篇的文章,那末这种混杂的现象也许就情有可原了。另一方面,我们也看到这些杂文小品包含了许多作家的文学创作的精华,也是大部分作家唯一的文学创作活动,这是中国文学的“佳品”。中国的小学生在学习散文的时候,总是要把这些文章当作范文来整段整段地背诵。
如果我们再进一步考虑到,这些著作代表着多少代以来一个泱泱文学大国无数文人学士们的无数文学创作活动的主要部分,人们就会感到灰心或完全失望。也许我们是在用一个陌生的对之并不适合的标准去判断这个事实的。在他们的文章里也总是有人性的因素,有人们的欢笑与悲哀;在这些著作的背后,也总是有这样一些人,他们的个人生活和他们所处的社会环境,都会使我们感兴趣。但是,作为现代人,我们会情不自禁地用现代的标准去衡量。归有光是当时第一流的作家和文学运动的领袖,但当我们阅读他为母亲写的传记时,当我们意识到这是他毕生从事学术研究的最丰硕的果实时,当我们发现它纯粹是模仿古人的语言技巧,人物塑造苍白无力、事实空洞、感情肤浅时,我们有权利感到失望。
中国古典文学中优秀散文是有的,但这需要人们独具慧眼,运用一个新的价值标准,自己去寻找。无论是思想和情感的解放还是文体的革新,人们都需要到一群稍有些不太正统的作家中去找。他们的思想中多少有一点左道邪说,他们具有这么多的智慧内涵,自然会歧视并试图打破文体的框架。这样的作家比方有苏东坡、袁中郎、袁枚、李笠翁、龚定盦,他们都是知识界的叛逆,他们的作品总时时遭到朝廷的禁止或极大贬斥。他们的作品或思想都具有一种体现了他们个性的风格,正统文人视之为过激思想的产物,有害于道德教化。
文学与政治
自然,语言的束缚带来了思想的束缚。文言是死的,根本不可能表达一个确切的思想,结果总是泛泛而谈、模糊不情。在这种泛泛而谈的气氛中成长起来的中国学者们,完全缺乏逻辑推理的训练,故而议论中经常显示出一种极端的幼稚。这种思想与文学的不一致,造成了一种认为思想与文学互不相关的情形。
这就把我们带到文学与政治的关系上来了。要弄懂中国的政治,就得了解中国的文学。我们或许应该避免“文学”一词,而说“文章”。这种对“文章”的尊崇,已成为整个国度名符其实的癖好。这一点在现代的公告中表现得最为明显。无论学生团体、商业机构、还是政治党派,在草拟这样的公告时、总要先考虑语音是否嘹亮悦耳,词藻是否可以修饰得更华丽。而报纸的读者在读这样的公告时也是首先考虑到读起来是否美妙动听。这种公告常常言之无物,但却总是讲得很漂亮,即便是露骨的谎言,只要说得漂亮,也会受到赞扬。
这样就导致了这样一类文章的出现,它们一旦被译成英语,看上去就极端愚蠢。我们看到最近有一个重要的政治党派的公告是这样写的:“凡有损吾国权益侵犯吾国疆域者,吾辈将逐出之!凡危及天下承平者,吾辈将制止之!吾辈决心……吾辈将竭尽全力……吾辈需精诚团结……”现代的大众将拒绝接受这样的一个公告。他们需要详尽确切的分析,说明当时国内外的政治形势,以及“逐出”侵略者和“制止”侵犯世界和平者的具体途径和方法。这种文学上的恶习有时会愚蠢到极点。有一则销售丝袜的商业广告竟长达500字,第一句是:“自从东三省沦陷以来……”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中国人都是心智简单的愚氓。他们的文学充满了泛泛而谈,但却很不简单。相反,尽管有表达上模棱两可、泛泛而谈等毛病,却也造就了一系列优美的表达技巧。这似乎有些奇怪,中国人对这种文学的训练极为娴熟,已经学会了如何透过字面的意思去理解文章的真意。是外国人的无能,读不出字面以外的意思呢,还是糟糕的翻译家的错误,在翻译过程中失去了汉语所谓的“言外之意”,结果使得外国记者既骂中国又骂自己,认为自己无法确切弄懂那些用字巧妙,表面上又没有任何恶意的公告。
中国发展了一种美饰文辞的艺术——如上所述,这大致上要归因于文言的单音节性——而我们也信仰言辞。我们靠言辞活命、靠言辞来决定政治或法律争斗的胜负。中国的内战总是以互相通电为形式的笔墨战为先导,平民百姓们刻苦地研读这些相互谩骂之词,还有客气的反驳,甚至有厚颜无耻的谎言。人们辛勤地研读并试图判断哪方的文体风格较为活泼典雅,胜对方一筹。与此同时,他们也完全明白,不祥的阴影正笼罩在地平线上。这就是汉语里的“先礼后兵”。即将叛乱的政党总是把中央政府说成“腐败”、“卖国”,而中央政府则更加圆滑地要求叛党“团结一致”、“致力于国家的统一”、“因为我们生于国难当头的时代”云云。与此同时,双方的军队已越来越靠近决战前线,壕沟也越挖越深。找到漂亮借口的党派总能在大众眼里获胜,于是,死的语言就变成了骗人的语言。只要你有一个中听的借口,你想干什么就可以干什么。
以下是中国人善用文学技巧的一些例子。当某省政府准备实行鸦片公开销售政策时,他们发明了一个聪明的四字诀作为口号:“寓禁于税”。只有这条标语才能将此项政策推行下去,任何其他口号都不能代替,上海战争之后,中国政府从南京迁都洛阳1,美其名曰:“长期抗战”。在四川,一些军阀强迫农民种植鸦片,竟聪明到想出要征收“懒税”来惩罚那些懒得不想种鸦片的农民。前不久,四川又炮制出一种新的税,称为“友好税”,换言之,现在的田赋已经30倍于正常值,要在此之上再附加一项,以使老百姓与士兵之间变得友好,让老百姓把钱付给士兵,使士兵不再自己外出抢劫。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在私下经常笑话那些洋鬼子“头脑简单”的原因。
『1原文如此。』
这种文字灾难只可能发生在一个笃信错误的文字标准的国家,事实上这是错误的小学作文教学法所带来的恶果。一个现代的中国人,目睹这种文学暴行的出现,他只能做以下的两件事情中的一件。其一,他可以采取传统的文学态度,仅仅把它视为纯正的文章,不见得非要与应该叙述的事实有什么关联,然后品味其中的言外之意。否则,其二,他就必须要求文字与思想更为接近,要求一个新的文学标准,用一种更能表现人们的生活与思想的语言来写作。换言之,他必须把这拖沓冗长的表达方式的泛滥,更多地看作一种源于文学上的而不是政治上的恶行。但他也必须相信,只有剔除这种文学上的恶行,才能清除掉政治上的恶行。
文学革命
确实需要进行一场文学革命,这场革命在1917年终于爆发了,由胡适博士和陈独秀领导,主张用白话进行文学创作。当然,在此之前已经有过几场革命。唐朝的韩愈就反对过五六世纪的绩丽文风,提倡使用简明的文体,恢复一种更理智的文学标准,使我们能够看到一些可读性较强的散文。但这却使我们回到了周代的早期文学,仍然是正统的观点;它仅仅是模仿古人,这件工作并不容易,韩愈之后,文学风尚时而模仿周代,时而模仿秦汉。当韩愈自己也足以被称作古人的时候,唐代也变成在不同时期供人模仿的盛世了。宋人模仿唐人,明清作家模仿唐宋。这样,文学风尚就成了各种模仿之间的竞争了。
只是到了16世纪末期,才忽然崛起了一位人物,宣布“今人写今语”,表现出一种彻底的历史眼光,颇有远见卓识。这个人就是袁中郎,此外还有他的两个兄弟。袁中郎敢于以俗语寻常语入文。他提倡的文体曾蔚然成风,有一群追随者,自成一派,这就是有名的“公安派”(公安是袁的家乡)。正是他曾致力于把散文从当时刻板浮夸的格局中解放出来。正是他曾说过,写文章只须“信腕信口”,也正是他尽力主张作家要有个人风格,相信文学只是“独抒性灵”,而性灵是一定不能受到压抑的。
然而,常语、俗语的运用,不久就遭到正统的御用批评家的竭力反对。在所有的文学史书中,袁中郎都被斥为“轻薄”、“粗俗”、“不正统”。直到1934年,这位个人风格的奠基人才被人们从部分或完全埋没中拯救出来。不过,即使是袁中郎,也没有勇气和胆识去提倡“白话”的使用,或者在写作中渗入方言土语。倒是那些通俗小说的作家,放弃了一切追名逐利的企图,被迫用白话写作,以求得大众能够读懂,是他们在活的语言中奠定了文学的基础。所以,当胡适博士提倡使用白话的运动展开之时,其准备工作已经由1000年以前的小说家为他完全做好了,这也是他反复强调的。凡是用新的方式写作的人,都已经有了第一流的佯板。这样,仅三四年光景,白话文运动就取得了辉煌的成功。
文学革命之后,出现了两大变化。其一,出现并形成了一种有个人特点,无拘无束的写作风格,以周氏兄弟为代表,即周作人和周树人(鲁迅)。值得注意的是,周树人受公安派影响极深。变化之二是:“汉语的欧化”,兼有句法和词汇两者,前者看上去是愚蠢的,而后者则是不可避免的。西方术语的引进是很自然的,因为旧的术语已不足以表达现代的概念。这一变化始于19世纪90年代的梁启超。但在1917年之后却愈演愈烈。人们对西方事物已有深刻的癣好,而汉语的欧化可以说是进一步加剧了这种癖好。不过这种引进的文风离汉语太远,因而无法长久。这种情形在翻译国外著作中尤为恶劣,它使得所著的东西不仅荒谬,而且使中国的一般读者无法读懂。
这实在应归罪于翻译者,因为他们井没有完全掌握那种外国语言,未能理解整句的含义,故而不得不逐字硬译(notredamedeparis《巴黎圣母院》实际上曾被译为《吾之巴黎妻室》)。请再设想一下,如果将英语先行词后面的长定语(现代汉语中无此格式)翻译成汉语,先来上整整几行一连串的修饰语,然后再出现中心词,当是何等怪诞模样!有一些变化显然是进步的,比如松散结构的引进。以往不可能将“如果”从句放在主句之后(我不去了,如果下雨的话),而现在却可以这样做了。这使散文变得更为流畅、更为灵活。
中国的散文有一个伟大的未来。它很快就可以和世界上任何其他国家的散文在表现力和优美上相匹敌。最好的现代英语散文之所以出类拔萃,是由于它健康地融台了来自日常英语的既具体又形象的词汇和出自罗马传统的意义更确切并兼有”、“语言的漂流”、“乘着胜利的潮流前进”、“鲁依·乔治与保守党调情”等表达方式是优秀的、标准的语言,那么,这种”、“漂流”、“潮流”、“调情”等词语,强迫代之以“欣赏”、“积累”、“倾向”、“前进”等等。语言的活力即刻失去。在汉语中具体与抽象两大类词语相当丰富。汉语的基本构造完全是具体的并非抽象的,像盎格鲁-萨克逊语一样。而经典文学的传统留给我们的词汇,则更偏重藻饰,词义也更精确,与英语中的罗马语部分相类似,如果有一位真正的文学巨匠将这两个因素融合在一起,那么他就会造就出一种具有最大的表现力,最优美的散文来。
诗歌
平心而论,诗歌对我们生活结构的渗透要比西方深得多,而不是像西方人似乎普遍认为的那样是既对之感兴趣却又无所谓的东西。如上所述,所有的中国学者都是诗人,或者装出一副诗人的模样,而且一个学者的选集中有一半内容是诗歌。自唐朝以来,中国科举考试在测验重要的文学能力时,总是包括诗歌创作在内。甚至家有才女正待出阁的父母,有时是才女本人,在择婿时也要求对方能够写一手好诗。阶下囚经常因为能够写几首好诗而为掌握他生杀大权的人所赏识,并且重新获得自由或受到特殊礼遇。诗歌被视为最高的文学成就,被当作测试一个人文学技能的最为可信、最为便捷的方法。中国的绘画与诗歌紧密相联,在神韵和技巧上,即使不是完全一致,也是息息相关的。
如果说宗教对人类心灵起着一种净化作用,使人对宇宙、对人生产生一种神秘感和美感,对自己的同类或其他生物表示体贴的怜悯,那么依著者之见,诗歌在中国已经代替了宗教的作用。宗教无非是一种灵感,一种活跃着的情绪。中国人在他们的宗教里没有发现这种灵感和活跃情绪,那些宗教对他们来说只不过是黑暗的生活之上点缀着的漂亮补钉,是与疾病和死亡联系在一起的。但他们在诗歌中发现了这种灵感和活跃情绪。
诗歌教会了中国人一种生活观念,通过谚语和诗卷深切地渗入社会,给予他们一种悲天悯人的意识,使他们对大自然寄予无限的深情,并用一种艺术的眼光来看待人生。诗歌通过对大自然的感情,医治人们心灵的创痛;诗歌通过享受简朴生活的教育,为中国文明保持了圣洁的理想。它时而诉诸于浪漫主义,使人们超然于这个辛勤劳作和单调无聊的世界之上,获得一种感情的升华,时而又诉诸于人们悲伤、屈从、克制等感情,通过悲愁的艺术反照来净化人们的心灵。它教会他们静听雨打芭蕉的声音,欣赏村舍炊烟缕缕升起并与依恋于山腰的晚霞融为一体的景色,它教人们对乡间小径上的朵朵雪白的百合要亲切、要温柔,它使人们在杜鹃的啼唱中体会到思念游子之情。它教会人们用一种怜爱之心对待采茶女和采桑女、被幽禁被遗弃的恋人、那些儿子远在天涯海角服役的母亲,以及那些饱受战火创伤的黎民百姓。最重要的是,它教会了人们用泛神论的精神和自然融为一体,春则觉醒而欢悦;夏则在小憩中聆听蝉的欢鸣,感受时光的有形流逝;秋则悲悼落叶;冬则“雪中寻诗”。在这个意义上,应该把诗歌称作中国人的宗教。我几乎认为,假如没有诗歌——生活习惯的诗和可见于文字的诗——中国人就无法幸存至今。
不过,要是没有某些特定的原因,中国的诗歌也不会在中国人的生活中获得这么重要的地位。首先,中国人的艺术与文学天才,使他们用充满激情的具体形象进行思维,尤工于渲染气氛,非常适合于作诗。他们颇具特色的浓缩、暗示、联想、升华和专注的天才不适合于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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