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凌云醒来时,马车早就驶出了皇城,此时正缓速行在城边市镇的大街上。
初次见到古代皇宫以外的风土人情,凌云很是激动,身子斜靠在车厢上,掀开布帘,好奇的朝外张望。
到底是天子脚下,沿街摊贩众多,卖胭脂水粉的、小吃水果的、首饰瓷器的,各式各样,无奇不有,路上行人络绎往来,客栈茶馆生意兴隆,随处可见繁华景象。
在凌云看来,车外小商贩的吆喝声远比宫里沉闷的礼仪问候动听许多,不同表情的人们行走往来于街道的情形也比机械化的宫女侍卫温情的多。
“这几日睡不安稳吗?方才睡的那么沉。”君洛用手抚着有些压皱了的衣料子,淡淡问道。
“还不是因为你妈……”糟了,禁忌!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凌云赶紧收回视线,可不敢开着小差答话了,“妈……马儿走的稳。”
瞥了眼答不配问的凌云,君洛问向身边端坐如钟的李准:“驿站马匹备好了吗?”
“都备好了,王爷。”
“出了宫莫再以王爷、小姐相称了。今日起,我俩便是结伴外出游玩的富家子弟,你就唤我们公子吧。记住,此刻起我叫作王洛君。”
“是,公子。”
不一会儿,马车就跑出了市镇,马蹄子有节奏的跑在官道上,激起满树鸦雀四散飞去。
城外一派欣欣向荣之景,树木葱葱郁郁,百花竞相绽放,这些正是久居现代的人们所追求的自然情趣啊!可是愈是追求,愈是加快了自然消失的速度。城市污染随着踏青人们肆虐扩散到大自然的深处,或许,再后来的子孙们将无缘于这些美景,只能在历史博物馆里看这些自然图片了。
思及此,凌云叹出了声。
“怎么了?”方才还如此兴奋雀跃,此刻却皱眉失落叹起气来。
“你说,为什么人总是要到失去后才懂得珍惜呢?”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可是,很多事情错过了便再也回不了头……”看他们两个茫然的看着自己,凌云沉思片刻,举了个例子:“且说这满道银杏,若是你只顾眼前利益,一味建屋起灶,几年之后,哪里再寻得这般古树予路人纳凉歇息?纵是知错补救,十年树木,要回至从前却已是百年之后的事了……”
君洛玩味着这个例子,深深望进她眼里。往日这双闪现神采的大眼此刻填满了淡淡忧伤,自己也道不清楚为何就有了心痛与不舍。只因为她与母妃长的相似,同是木尊原主吗,还是,有其他情愫混杂其中呢?
正当二人沉思之时,一道尖锐的女声响彻天际。
“救命啊……”
凌云回过神来,叫停奔跑的马车,越过门口坐着的李准,飞身跳出了车门。
此行虽然低调,但光天化日之下,竟然途遇女子呼救,自己怎能坐视不管?况且,她一介女流,又如此莽撞……想起宫后苑与皇后对弈那一幕,王孙君洛紧跟着跳下了马车。
主子下马,身为随从岂有不随、不从之理,李准也一道追了出去。
寻着声音跑不多远,凌云便看见几个彪形大汉围着一个少妇。
那少妇也就十八、九岁模样,发髻散乱,双手环胸,犹如面临兽困的小动物般神情紧张。而那几个满脸横肉的大汉,面相凶恶,将她团团围住,撕扯着她的衣衫。
“住手!”天子脚边胆敢干这等事,真是太猖狂了!
凌云挤入人群,挡身站在那个少妇面前。
“少管老子闲事!”
“少侠救命……”
那少妇也顾不上男女有别的伦岗,死命拽着凌云袖子怎么也不肯放开。事到如今,只要有一线生机都不能放过,哪怕此时眼前站着的,只是身形矮小、文质柔弱的一介书生!
众大汉一阵嬉笑。这时,自人群中传出一个满含鄙夷的粗噶男声:“哼,你这女人太过天真,竟然指望这种小白脸来救你。”人群微微散开,这才显出开口之人的样貌。这人四方脸,脸上有条显眼的刀疤横贯左眼直到鼻翼,白色刀疤对比在黝黑的皮肤上,就像是条伸展的蜈蚣,奇丑无比。他轻唾一口唾沫,压低下巴,满眼不屑的蔑视着只抵自己胸口的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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