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高,璀璨炫目的星空如同似锦繁花般也有凋零的一刻,在拂晓前,他们终于黯淡了下来,黎明前的黑暗永远是那么的寂静,静得可怕!
“嘘,终于暗了下来,该死的星耀之夜。。。。。”星耀之夜,午夜如同白昼阴天,过于亮堂,一直是盗贼们最讨厌的作案时间,仅次于双月当空的月半,每逢每一个月的月半,几乎都是盗贼没休息的假日,否则就是他们的忌日。因为夜空实在太明亮了,犹如白日阴天一样,不是作案的好时机。所以是整个大陆犯罪率最低的一天。星耀之夜却是每一年中没有月亮的一天,这一天若是天气晴朗,无云遮掩天空,那么,在犹如火烧的星空同样会把大地照耀的通亮,这也是盗贼的年假日。
可是在这一天,盗贼辛德勒不得不在“光天化星”下进行着他的逃跑事业。
天亮之前,天空暗了下来,辛德勒才有余暇休息一会儿。
辛德勒斜倚在一颗拦腰一抱的树干根部凸出地面的凹穴中,四下里静悄悄的,虫豸停歇了求偶的欢鸣,倦鸟进入了睡眠的最后冲刺阶段,辛德勒能够听到自己由于剧烈奔跑运动后依旧急促脉动的心跳。
“柔丝这贱女人,居然给伟大的盗王之王辛德勒下套,差点没被乱箭射死!”辛德勒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如同发情了的公牛发起冲锋前的喘息,粗重,剧烈,即使是这样,也没忘咒骂一下“老情人”——在他看来带着一干身手高超的手下追捕自己五天五夜还不舍弃的女人不是花痴丑女就是被帅哥甩了的怨女。
“不就是摸了一下她的圣母峰一下下而已,又没把她给真个办了,何必这么这么执着了?”辛德勒恼归恼,他不由自主的搓了搓右手拇指和食指,滑腻腻的,仿佛还有玫瑰花香残留!心想那女人长的不咋地,可是那对波涛到很是“胸”悍,比圣元岛圣母峰还要高耸挺拔,只是脾气却比龙岛上寂寞千年的母火龙还要爆裂。他却捕想想,少女的和暴龙的屁股都是摸不得的!
就是这只手,五天前与贵族少女进行了二十五年来的第一次亲密接触——真正的贵族女人啊!在以前那是他这么一个由奴隶升级为小偷所不可想象的,可是在很多年前的那个无月的晚上,埋葬了唯一相依为命的姐姐后,又偷偷潜入主人卧室,用斧头把那个把姐姐凌虐致死的胖的如同猪猡兽一样的农场主砍剁碎尸,然后卷走他的一切细软财物,逃出了那个令他伤心的庄园。
幸运的逃出升天之后,他的人生轨道就发上了质的转变,他迷恋上了这份没前途却有钱图的职业——盗贼。
那年他十三岁,未成年,因此和十五岁成年的奴隶们相比较,颈上缺了一块魔法饰物——劣质禁魔环,也因此他能够逃出猪猡农场主的庄园范围。其实要不是对姐姐的牵绊,十二岁的他就有当逃奴的崇高理想。
姐姐终于脱离的苦海,但不知道能否进入贵族才能去的天国神域,或许是地狱吧,因为那个被他偷了所有从信徒身上骗取得来的私房钱的乡镇神父就曾经在自己的房间中看着一地狼藉的衣柜而破口大骂时,骂道“该下地狱的小偷,全家死后都到地狱当奴隶!”
可辛德勒就纳闷了,他们小偷该下地狱,那那些神棍骗子就可以上天堂,如果真是这样,那还是不要上天堂的好,他耻于与之为伍,为邻。
深深的吸了口气,辛德勒摇摇头,抛出杂念,心情总算平静了许多,可是心神一松懈,全身如同散架般无力,疲惫感却在这一刻如同海潮上涨般忽然间就涌了出来!
好累啊!终于可以休息一会了!五天五夜没合过眼,就算是精神力超越常人十倍的也没法保持五天不眠不息,更何况他还是半吊子的魔武士。
魔武士,在常人眼里那可是绝对惊叹的战士职业,可是在专业人士眼中看来,那就是上不得台面的废物,因为历史书籍中还从来没出现过魔武双修的巅峰伟人做榜样。
可是就像盗贼也同样上不来台面的阴暗产物一样,魔武士天生就是为盗贼而出现的。
当两者完美的结合,盗贼也就成为人类社会中不可忽视的一股力量。盗贼分很多种,小到多长一只手的小偷,被人成为梁上君子的飞贼,大到厉害的千里独行的大盗,以及策马驰骋呼啸平野的马贼,和纵横四海,无恶不作的海盗。这些都叫盗贼。
辛德勒是一名飞贼,介乎小偷和大盗之间,小偷只为钱财,大盗却杀人越货。而辛德勒只是财色兼顾。当然他的色,也仅限于动手动眼的偷窥,偷摸沾点小便宜。
这次光顾柔丝,起先也没打算占小便宜的,可是到了案发现场后,他才明白,有时候,色不由己,因为他要偷盗的东西正隐藏在柔丝那对圣母峰中间深深的沟壑之中,藏的很深很深。
“那大龄处女一定是故意的,抓住机会,光明正大让男人摸她!”一想到这,自作多情的我们的未来盗王就感到一阵得意,“玛利亚在下,这么说,那老处女是看上自己这个红发碧眼小白脸,呸!应该是魔见魔爱,龙见龙载的超级大帅哥!”
辛德勒在意淫!也在休息。魔武士的自我恢复能力是很的,毕竟是分心二用,更何况辛德勒还是一位魔武门徒,也就是魔武士修为中最最低级的入门阶段,和魔法学徒一个档次,比武士中的最低级的武夫倒是高了那么定点地位。
奴隶是无法学习到任何攻击技能的,即使他们中很有些是天才。之所说奴隶中有天才,那是因为历史上有名的马夫,裁缝,兽医都是奴隶出生,只是后来有所成就,被上位者剥掉禁魔圈,得获自由身。
辛德勒不可谓不是天才,可惜他自小学习的生活技能是送信,替主人送信,也就练就了一双飞毛腿——跑的飞快长满腿毛的大腿,跑起来那个健步如飞,据说小马驹都撵不上他。
他之所以能够小小年纪就杀死庄园领主,为姐姐报仇,还能逃了出来,靠的就是那双强壮有力的飞毛腿。
平民有权利学习等具有攻击力的技能,当然若是对生活技能感兴趣那也是随时可以到低级生活职业学院学习的。生活职业学院里也会传授低级的武技,魔法。辛德勒在卷走了庄园主的不菲财物后,生活是无忧了,但是很有盗贼理想的小辛德勒听说成为一名名副其实的盗贼,就必须是魔武士。否则就只能算没有技术含量的扒手,小偷。
于是有志于成为盗王之王的辛德勒依然的缴了六个银币进了某个生活职业学院,又花了不少钱币学了一套战士徒手格斗拳法和几式不完整的刀招,那还是从一个退伍瘸腿战士花钱学到的,居然要了小辛德勒一个金币一招的昂贵价格。可是即使这样,也因为那战士是瘸子,有许多高难度的绝招杀招没有传授给辛德勒。只让辛德勒倒现在的刀法还是半吊子。好像提到的肩膀还总是习惯性的往下倾——瘸子刀法啊!
辛德勒也学了两个很适用的魔法技能,一个就是最简单的火球术,在辛德勒使出来,只有萤火虫大小的火苗,倒是解决了他露宿点火的麻烦。另一个技能不是术法咒语,而是利用精神力催动魔法器具的方法,当然外送一份自我修炼精神力的低级冥想心法。
于是乎辛德勒就成了平民中很常见的魔武门徒——徘徊在魔武殿堂门外的学徒!
于是乎辛德勒也成为了名副其实的毛贼。
毛贼可不是对辛德勒的侮辱性称谓,而是黑暗社会中的盗贼工会对低级盗贼的一种标准职称,别小看毛贼,在他前边还有不入流的扒手,小偷,那是连盗贼工会都懒得理会的菜鸟级非专业人士,说他们是盗贼,那还是侮辱了盗贼这个伟大的职业。
辛德勒成为毛贼,那不是偶然的,到也干了几件轰轰烈烈的大案件,才被盗贼工会认可记录在案,颁发职业证书和徽章的。还有一个不算出名的名号——红毛鼠!
不知道过了多久,辛德勒忽然惊醒,睁眼看来,已是日上三竿,艳阳高照,近午的的烈日直光透过参天巨树浓密的树叶缝隙,光影横七竖八的交错,光斑摇曳的落在矮草上,灌木丛中,密闭的林间也因此不显得那么昏暗。
“糟糕!居然不知不觉的就睡着了!”辛德勒用力的扇了自己一耳光,是自责,也是把自己还未清醒的倦意给驱走。
小心翼翼的站起身,辛德勒侧耳贴树,白日的林间,野兽纵横呼号,飞鸟寻欢高鸣,好不热闹喧嚣,可是此时的辛德勒没空去聆听晨间天籁,他静静的倾听,忽然脸色巨变,再仔细聆听,难色却越发的难看了。
“神母玛利亚在下,又被包饺子了。”辛德勒听到了铁质甲片的碰撞的厚重声,刀剑相撞的清脆,刀盾碰树干的沉闷。“是柔丝旗下的蓝玫瑰光明骑士团的人。这些穿着笨重铠甲的骑士到挺快的。不过。。。。嘿嘿。。。。。是骑士到不怕了”
柔丝一直犯了一个很严重的错误,他不该让骑士来搜捕盗贼,尤其不该让盗贼跑进森林,再让骑士来搜山。辛德勒能跑脱柔丝的陷进围捕,就是利用骑士穿上厚重的铠甲不便于林间行进的缺点,才得以周旋数天之久,可惜光明骑士再怎么也是相当于段位水准的战士。
可不是他一个刚买入魔武门槛的低级魔武门徒能比拼的。只要一个光明骑士在正面对决中一招之间就能把他劈成两半。
只是骑士离开了战马御兽,穿上厚重的全身铠甲,又落到草深林密的山林中,那就等于虎洛水中,鹰隼折翼一般,没了用武之地。
嘿嘿!柔丝小娘皮,你要追——求本盗王,本盗王就陪你玩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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