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的清晨,雨林东部边缘。
晨霜尚未褪去。
阿飞盘腿坐在一颗树梢之巅――这已是他的习惯,他喜欢永远站在高处的感觉。那里,可以看到所有,还有风。
他一动不动,呼吸悠长。
随着他的呼气,鼻子和嘴,悠悠地呼出了三道两尺长的白气,清晰可见。而每一次吸气,这些白气又都缓缓缩了回去,没有一点散开。
这是阿飞吸收活尸领主晶核能量后出现的情景。两天多以前,他就到了这儿。吞下晶核,以修炼来打发时间。
活尸领主晶核的辐射能量与噬云蛇晶核的有所不同,不能以滋味如何来品评,那是一种玄而又玄的东西。
每多吸收一点活尸领主晶核的辐射能量,将其融入自身,阿飞就觉得细胞更为活跃,蠢蠢欲动。事实上,他的细胞复制能力与活尸的能力有异曲同工之妙。活尸也是因为身体机能部分机能不会死去,并产生变异而成。
只不过,一个是活人,一个是死人。
而且阿飞清楚,自己的能力更为变态,只是有的事情,他总不能亲自去试验一次。
譬如把脑袋砍下来?
有了上一次的吸收噬云晶核的经验,再加上细胞复制能力,就算是把体内搅得稀烂也死不了。
换了一个人,至少也得用十天半月的功夫去慢慢“消化”,免得伤及自身。但阿飞可不管这么多,他对力量的渴望越来越强烈,这两天不吃不睡,就这样一直疯狂地吸收着晶核的每一丁点辐射能量。
剧痛比以前吸收噬云蛇晶核时还更为强烈,阿飞只觉自己仿佛整个人被慢慢的肢解,又像是有人拿刀子,在身体里慢慢地割着。
从神经到五脏六腑。
若非练了几年的空明,心志坚毅,而且此前已有丰富的经验,否则,他已被疼痛折磨得精神错乱了。
当晶核的核心――有关这个活尸领主的遗传记忆片断在阿飞的识海里炸开,如柳絮一般飘散开时,阿飞的体内已惨不忍睹,几成一团肉酱。
换了一个人,早就死了没一千次也一百次了。
但阿飞愣是稳稳坐在那儿,一动不动,呼出的白气愈来愈粗壮。而他的体内,也在飞速地愈合着。
当最后一点伤口,消失得无影无踪后,阿飞也睁开了眼。
他还是他。
但若有旁人在此,则可发现,他身上有多了些改变。
原本古铜偏黑色的皮肤,开始略微变得白了些,但两相中和,呈一种更健康的小麦肤色,而且显现出一种温润的光泽。
原本就很好看的眼睛,此时多了些冷峻,却更加迷人了。
他全身的骨骼筋肉,都变得更为结实和坚韧。阿飞用战术刀狠狠在手上一划,竟轻轻地滑了过去,一点白痕也没留下。要知道,阿飞这一刀,虽然只用了五分力,但就算是钛合金也能切开。
这一试,阿飞登时相信,这下非但手枪子弹不能伤害自己分毫,便是机枪子弹,也已不在话下了。
他舒展了一下筋骨,原本体内骨骼的鸣声已然消失不见。但浑身力量再次大增,似乎就算万钧重物,自己也能一手举起了。
弹跳力、速度,也都比以前强了数倍不止。全速奔跑时,人在空气中几乎失去了痕迹。
而从那些记忆片段里,阿飞还找到了修炼活尸精气,并且利用活尸为炉鼎再修炼精气的方法。
要以前,阿飞对修炼活尸精气倒没什么兴趣,天知道那玩意儿如果在体内郁积过多,自己会不会也变成一句行尸走肉。
不过,他现在已掌握了将活尸精气化为霸气的方法,这比老老实实的修炼霸气可要快多了,而且是单纯修炼生死道所得不到的至阴至柔的霸气。
既然有益无害,阿飞怎么也想试试。但现在没有活尸,且放下霸气来修炼活尸精气,有些舍本逐末。他只好暂时将其放在一边。
“如果末日海峡解禁,到是可以去那活尸岛上,把那岛上的活尸当做自己的炉鼎!”
他看了看表,只剩下半个小时就到约定时间了。
“难道没有一个人准时赶过来吗?”阿飞的眉毛微微挑了挑,“我以为怎么也得有几十人先到的。”
又过了几分钟,丛林中悉悉索索的声音传来。
一片绿叶被拨开,露出了一张宛如野人般的脏脸来。他大口地喘着气,然后手往后一招,“快点,快点!”
阿飞看得清楚,这人正是真胥。
接着,一个、两个、三个……更多密密麻麻的身影从丛林里走了出来。不少人相互搀扶着。有的受了伤,或一瘸一拐,用步枪做拐杖撑着,或用树皮吊着手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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