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起被项天匀收走的手机,叶添发给我的短信上不知道说了些什么?
以我对他的了解,他会再次出现在我面前,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他东山再起了。
我认识他那年,才22岁,一个女人容貌最顶盛的时期。
那时,我也在社会上已经淫浸了八年了。那八年里,我从一个工厂流水线上的打工妹成为一个化妆品销售,然后又过渡到酒店的迎宾员,最后成功转型为ktv公主。
但年轻那会,我很傲气,说不出台就死不出台。那时运气也好点,从没遇到象项天匀这样背景深不可没的男人。
加上赵小龙死活追着,我认定我总是要嫁给他,我不知道自己到底多爱他,但从我明白男女之事开始,他就一直在。
一个男人长期的存在于我的生命之中,我就那样习惯了他。
可赵小龙有一个彪悍的妈。比我还彪悍。
她仗着她们家是镇上人,有个大儿子在县粮食局上班,全家吃的是商品粮,住的是临街的楼房,就明言一定要给小儿子也娶个门当户对的媳妇。
我是农村户口,就算我家在村里是数一数二的人家,那也还是农村人。入不了赵小龙他妈的法眼。
我飙起来了就死皮赖脸的跟着赵小龙回他家,不但回他家,我还堂而皇之的和赵小龙睡一个房间。他妈就搬个凳子坐在门口骂,她骂起大街来跟唱曲似的,还带押韵。我和赵小龙在床上翻云覆雨,我故意叫床叫得震天响。我想见识一下,到底谁能把谁给气死?
直到有一天,我们做爱做得精疲力竭时。他妈抡了把斧子把门给劈开了,劈了之后,她抡着斧子就冲着我舞来,赵小龙吓得一把抱住他妈。
我抱起床头的衣服在他妈尖锐的咒骂声中窜了出去。
那次后,我就明白,我飙不过他妈。
隔了没多久,我姐大婚。我姐长得比我略差点,但好在她性格十分娴静。她和温澜两个人,都是声名在外,一个会读书,一个会持家。
也好在有她们两个的存在,别人提起某某村的林家,才是先褒后贬。
我娴静温淑的姐姐也不块念书的料,勉强高中毕业后去了温州一家工厂上班。
走了狗屎运的她被老板的儿子看上了,苦苦追了几年后,得了美人心,两个人欢欢喜喜的回乡来办酒席。
新郎家有钱烧得慌,给了笔丰厚的钱给我爸妈,一定要我家把婚礼办得声势浩大。
于是乎,盛况空前,十里八乡连八杆子打不着边的亲戚都被请来了。
叶添是温澜带回来的,他是温澜的大学同学。按温澜的说法,叶添是无聊透顶了千求万请的要跟她回老家参观一下乡下的婚礼。
现在想来,以温澜的性格,怎么可能会带个无关人员回家。
叶添来是很是时候,新郎的伴郎到我家的第一天不知好歹的去逗隔壁家的狗玩被狠狠咬了而缺席,于是长得很象样的他被温澜推荐给了我姐夫。
我作为伴娘出现在他眼前。
他对我一见钟情。
第20节
30。
一个人一旦被爱情的荷尔蒙支配时,就会变得毫无理智可言。
叶添眼中再也看不见学识渊博,聪明智慧的温澜,用他的话说,见我的笑容他才知道回眸一笑百媚生是真实存在的。
他还说,温澜是他的学妹而已,这一趟来,就是冥冥之中有神的指引,指引着他前来遇见我。
他还说,轻轻的我来了,只因为你在这里等待。
他说的话对20来岁的我来说,很是新奇的。
我必须坦白承认,我是一个不学无术的不良女孩,赵小龙比我还不学无术,至少我还认得26个英文字母,他到现在短信都发不利索。
我从没有听过叶添嘴里那样的文绉绉的情话。
叶添开始疯狂的追求我,温澜所在的大学离我们老家那真真的是翻山又越岭,她乘火车回家要足足一天一夜。
这样遥远的距离也没有扼杀叶添的万丈热情。
我姐的婚礼过后,温澜一个人回了学校。临走时,她跟我告别,我们站在我奶卧房前的天井前。
她说,小慧,我回去了。
我双手插兜,习惯性的瞟她一眼,哦!不送!
她笑了笑,仰头看天井上那一小片天空,沉默了一会才说:其实你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我终于正眼看她,然后我走近了一步,面色阴沉的看她,我说,温澜,那又怎样,有本事你抢过去啊。
温澜什么都没说了,只是又笑了笑,然后转身。
她的笑让我恼羞成怒,让我觉得她分明就是瞧不起我。
虽然我不愿意正视,但我一直明白,温澜于我,她读的书越多离我就越远,她考上名牌大学后对我来说就象天上的月亮一样遥远了。
我突然发现我很需要一个象叶添这样的男人,这样至少能证明,即使我没念书,我也能嫁得比满腹诗书的温澜好。
有了这个想法后,我主动去了赵小龙家,当着他妈的面,声明:从今儿起,我再见你儿子一面,你抡斧子劈了我我活该。但是,今天往后你儿子敢再来找我,我抡了他你也给我认了。
赵小龙他妈瞪着死鱼眼,半天没咕噜一句话来,眼睁睁看着我扬长而去。
那时,她做梦也不会想到,她宝贝般护着的小儿子会痴痴的等我那么多年。
多年后,我穿着嫁衣走入她家时,她一张脸笑得跟喇叭花似的。但心里肯定呕得要死了,未婚姑娘时死活不要,生过孩子离了婚反倒欢天喜地迎进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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