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二 大宴之公主和亲_小九游记 - 书趣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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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二 大宴之公主和亲(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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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终于有了重大的任务,护送公主的和亲队伍。九歌很看好他。这时的九歌已经十二岁了,大人物的来临对九歌来说无疑是个很好的机会,这些日子她请教了来军营里帮忙的县城里所有的专业大厨,有了重大发现: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如果要想过得好一点儿,那么创新的时代到了。

九歌的性子,属于能躺着绝不坐着,而且凡是哪怕能当第一,也绝对不当第一,顶多作第二。为这个,知根知底的好朋友跟她抱怨过,不过九歌自从写作文得了个才女名号被人围观后,就打死也不出圈儿了。如果不是馋极了,她是绝对不会去做这种很有前途的厨子才会做得事情,配菜(因为,这在九歌懒得思考的小脑袋里,无异于暴露自己的最好的方法)。

前生的九歌最要强好胜,就连幼儿园的时候都跟自己的弟弟比赛唱歌跳舞,只是为了证明自己更乖更聪明。虽然今天回想起来,还始觉得自己比较笨,竟为了不相干的人的看法而打搅自己的生活,这种活法最愚蠢不过了。不过每天吃猪食实在不是一般人能够胜任的,所以九歌非常想自救一下,现代的美食其实并不是中华的传统,一直到了二十世纪才发现的味精,调节了大多数人的味口。感谢小日本儿的先生们,我们这些前辈有福了。

那么现在应该怎么办呢,有盐,葱姜蒜,香菜都没有,怎么改善现有的饮食呢。

九歌听到过一个很流行的说法:盐是百味之首,什么调味料都没有,但是只要有盐,就有好菜吃。九歌自我催眠道:无鱼,羊亦可。无菜,种亦可。无粮,挖亦可。可想而知,九歌在那个世界所担当的责任,大不了就是个消费者,外加小半个生产者,在这里,当上了个完完全全的生产者,这种成就感真是无与伦比。现在的问题是,小说里面用滥了的蘑菇到底在什么地方!

虽然没学过怎么区分有毒的和没毒的,可我还是想用蘑菇煮汤喝!那么,现在只有一个办法了,只吃自己曾经吃过的蘑菇。

九歌现在真的快后悔死了,什么小鸡炖蘑菇啊!再也不吃这个劳什子东西了,又要养鸡,又要采摘,相较之下,吃草原人民现成的烤羊腿反而现实一点。

不知道跑了多少路,终于到了小溪边上了。虽然是不那么有名的内陆河,但是有一点很好,就是草根子下面有不少好料。我采,我采,我采采采。九歌摘了满满一大篮子,用布袋盖好,拴在马背上,兴冲冲地回来了。

经过杜大夫一阵乱抛乱扔,剩下的终于可以吃了。不过杜大夫似乎是个讲究的人,非要九歌用筛子把所有的菌菇上沾的东西都抖掉了,再用水洗上五六遍,然后再用水烧熟了焯一遍,才可以烧汤,九歌心在滴血,那蘑菇还能吃么,早就洗没味道了。事实证明,野生的蘑菇不仅生命力强,而且口味还很重,洗了那么多遍,做出来的汤还是鲜得让人咬舌头。

“小酒啊,有了你这个汤,让我守一辈子疆我都愿意,”霍大叔虽然年纪大了,可是逗逗后辈小姑娘的心思还是有的――虽然九歌从很少醒悟到自己被取笑了。

九歌翻翻眼皮,还没答应,离香闻见了香气,从帘子里头走了出来,“那是因为老爹允许你娶媳妇,圣人说了:吃食和媳妇是第一位的,你都不缺了,比起种田的弟兄,那可是打灯笼都找不来的好差事。”

九歌点点头,在心里向离香伸了伸大拇指,一针见血,入木三分,不愧为未来的女将军,厉害!连老张叔都表示敬佩,“真是喝过墨水的就是不一样!”

的确,离香跟九歌最大的不同,其实在眼睛,你一看就能发现,其中有非常清亮、非常坚定的东西在,她房子里的烛火可以一直亮到三更,你一进她的屋子,就可以被一大房的墨水、纸张的气味熏晕了,在那么多的卷轴里头,最醒目的还是离香那对根夜明珠似的眼睛,九歌一看到离香的眼睛,就觉得自己老了,就更愿意在厨房里做几个小菜,然后就着炉火喝一盅了。做个勤谨、聪明而且识相的人,实在太难了。没有离香那么大的理想,那么,想点儿办法让自己活得舒服点,也不错。

九歌听过要想显示自己的英雄气概,就要喝一点类似于烧刀子啊、白干之类的烈酒。但是,现在还没有蒸馏技术,酒色也是粗略不堪,虽然自己并不喜欢做醉鬼啦,但是,看着这么奇怪的东西被人当作上好的饮料,还是会觉得很奇怪。

九歌绝不是完美主义者,所以她所做的一切也是为了自己的生活能够更美好,所以,九歌有必要改善自己的衣食住行(和消毒设备)。这其中,最要紧的事情,是把酒做好。别的不说,刀剑伤一发,消毒总是免不了的。偶尔看见干爹自己在那里喝闷酒,也不会觉得太心疼,最起码,喝的是好酒,会很尽兴。

不过,既然已经有了酒,那就不好不炖猪蹄了。现在这里,猪牛羊都是以肥为美,肝脏,肚肠,都不是下酒的好东西,不过军营男儿,也没那么多讲究,尤其是九歌虽然人不起眼,却极爱整洁,把那些内脏收拾得比肉都干净鲜美,而鲜美中尤其鲜美的,莫过于那四个蹄子和肘子了,那真正是美味中的美味,极品中的极品阿!

九歌小心地吸着口水,等着肘子收汁,顺便补一点点盐,当个好厨子,必须要有耐性。这句话,相当的对。锅气走的相当的好,而且因为没有味精料酒陈皮香叶的缘故,这里面已经很久没有非天然的味道了。这个,真是太幸福了,稍微兑了一些滤过的米酒,再加上不小心落在里面的一块牛油,九歌想,就这个肉汤,下饭就窝头,炒菜兑粥吃,给个皇帝都不换。

九歌喜欢现在用来肉菜瓜果一起削的剔骨刀,喜欢那个过过热水就可以把油全洗掉4人份的大铁锅,喜欢那个可以用脚拉的大风箱,喜欢那个床底下可以藏酒的小箱子,更喜欢把水果放进去就可以存好久附带满厨房香喷喷的香炉。九歌现在正在收集辣椒的种子,这几乎是个不可完成的使命,天晓得,这个年代,辣椒还在天竺一带流传呢。没有美味和好调料的日子,不知道还能不能继续过下去。九歌过去看过很多武侠,很佩服只要带着火种就能冰天雪地地生活下去,不过这种只想有精神生活的人,人称大资产阶级。在这个年代,连种子都没出现呢,更甭说落地萌芽了。

九歌撇撇嘴,继续熬她的绿豆小米粥。新鲜的绿豆就是不一样,没有那么肤浅的味道,如果火候合适的话,会有一种很深沉的香气。比法式西餐里面的天花乱坠大名鼎鼎的迷迭香好多了。再加上加了糖和辣子的醋腌萝卜干作粥菜,简直就是天堂。

因为九歌太容易满足了,老天爷和九歌开了个不大不小的玩笑。公主迎亲的队伍终于来了。将军下令,让九歌去办祭祀用的酒和烤全牲,终于把九歌从天堂拉回到现实了。

九歌很郁闷地坐着小车去市集上找材料,感谢《大长今》的教导,九歌明白了一最浅显的道理,就算是政府的“公务用品”,也可以去民间征集的,九歌就这样带着满满一瓶蜂蜜一大块罐猪油,一只嗷嗷待哺的小猪,外加满满一车的木炭回营了。好险,要不是把脸挡的严严的,下次再来买菜时候就会被人当肥羊宰了。拜托营里唯一亲手砍杀过敌军的老钟叔给小猪来了个安乐死之后,九歌就忙起来了。

秦淮河畔卖笑郎,一笑随君定高低。

唯独此情不二价,一心需得换一心。

不知道这个小猪的牺牲,能不能换得边疆和平呢?

把小猪身上本来就不多的毛拔光,把小猪身上的血放掉,用硝水细细地泡一晚,同时认真地把买来的柴火劈成小块的,看着明显皮肤比立春院姑娘还要秀丽一些的小乳猪,九歌乐得不行,啦啦啦...啦啦啦...谁说厨师不如兵。另外,“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这句话说的太好了,几乎是放之四海而皆准,放在小猪崽身上也挺好,没有不好的,只有没收拾好的。只要功夫下够,小猪崽一个赛一个水灵。涂牛油,晾干,再涂,再晾干,图上蜂蜜和硝盐,在涂牛油再晾干,最后,烧一灶不大不小的火,把小猪放到烘炉里去烘。据说要烘上四五个时辰,但是九歌没那么厉害了,差不多其实,九歌很久以后才知道,烤乳猪最讲究的人只吃一层皮,但是,古代的人还是很节约的,大家蘸着酱汁就把它当北京烤鸭分了。

其实美味的东西有很多,依照个人的爱好而定,有的人觉得老妈出马做的猪肉炖粉条比鱼翅好吃。所以说,每个人的爱好不同,尤其是,真正的饕餮对吃的要求几乎是变态,孔夫子就说“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说法,那时候战火纷飞,他连饱饭都吃不上,所以说这些人不厌其烦言传身教地强调美食的重要性和吸引力。

草原上的风,一年刮两次,一次刮半年。不过,亏了这个样子,经常有非常壮观的暴风雨看,而且,雨后竟然真的会有彩虹,恩哼哼,其实夕阳也很好,不过因为那时候九歌多半在厨房里烧火,所以一般不会注意到这些东西的。

炉火总是温暖的,与风雪、硝烟、血光、断箭无关,这里有的,仅仅是滋养生息的希望。九歌总是象征性地比较一下,食物的美与其他事物的美到底有什么区别,不过从她开始学习下厨之后一直到现在,都没有想明白,后来,在九歌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给小狐狸喂食的时候终于想通了,食物之美,在于新鲜和给人以生气,收了伤的小狐狸,楚楚可怜,惹人怜爱,单是,独独缺乏生气,所以,无论如何,这样的美丽是不可能长存的。后来,小狐狸终于恢复了健康,尽管,九歌觉得小狐狸还是重伤在身的时候比较楚楚可怜惹人疼惜,也比较符合“狐狸精”所谓“祸水”的传言,但不能否认,现在活泼淘气一肚子坏水的小狐狸更能长久地祸害人间,跟好吃的事一样的。

所以,九歌觉得所谓美食,就是可以救人活命的东西,把它做的鲜美,做的合人胃口,都只是为了让饭食这味药更好下口。老弱病残的饭菜,可口就行。至于什么所谓艺术性什么的,都只是那些非常有钱有非常有闲的人做的事情。不要相信什么美食艺术,不管怎么样,那个绝不是吃的艺术,顶多算是救人的艺术。

最起码,现在的九歌是这么想的。

烤全羊和全牛就只好拜托部落里的兄弟了,九歌很认真地跟红袖女侠讨了个人情,请他们帮忙生火收拾那头好几个人都抬不动的大牛,和大肥羊。据说,三牲在古代都是清蒸上锅的。九歌不太相信,因为,――那太费火了,器械也很贵,那么,古人最先做的,铁定是烧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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