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装傻充愣道:“什么什么货色?你个色女。”
她兴许听出了我语气中的扭捏,我也意识到了自己居然不自然地站了起来。她对着电话发出一长串怪声然后说:“汪姿,有情况,不对劲。”
我随意翻着地图试图掩饰尴尬说:“有个毛情况!才到而已,哪那么快?你以为香港市民都排着队等我呐?”
冉婕听了我的话认真想了想才罢休:“也是,我高估了你的魅力。”
我突然看到宣传册上介绍兰桂坊,于是对着电话说:“不跟你说了,姐准备收拾收拾晚上去酒吧一条街一醉方休。”
挂电话之前冉婕声音里带着焦急:“哎哎哎,说真的你可别乱来啊,单枪匹马你一醉方休不是便宜了特区市民?喂你听我说——真要去的话先去711买盒套套啊!”
真是服了我这闺蜜了,还真当我是来寻欢作乐来了?
不过她说的在理,虽说我只是想去视察一下有“香港三里屯”之称的兰桂坊是什么样而已,但是去那种地方我可得打起十二分精神,一定要保持清醒。
作者有话要说:童鞋们!这个男主可还行?!!
不用怀疑!一夜情一定会有的!一定会有的!而且会马上就有的!!!哈哈哈
、第四章
然而我真的是想一套做一套,那天一时没hold住,一个人在兰桂坊喝了个酩酊大醉,幸亏遇见了他。
其实,那叫什么幸亏啊?还不是该发生了都发生了?
那晚为了衬托酒吧气氛,我出门时换上了一套宝蓝小礼服,配着一双亮闪闪的大高跟,只拿了个黑色手袋。
不知为何出门时我下意识盯着对面的屋门看了好久,然后才踩着我的大高跟快步离开。看对面是因为我心里颤悠吧,怕真是色狼,觉得自己晚上穿成这样被他看见不妥。
整个一大片白花花的后背在外面露着,我在走廊飞快地向前奔,十几厘米的高跟鞋被我在这种速度下驾驭自如,突然自己都佩服我自己了。
我从头到脚唯一搭配的不和谐的地方便是我手中的地图了,我在门口对着地图看了半天,一辆出租车被门童带到我面前。门童问我:“请问你去边吖?”(译:请问你去哪里?)
我清了清嗓子还是决定用普通话告诉他:“兰桂坊。”因为我实在不知道这三个字用粤语怎么说。
门童倒是见怪不怪,大概是在酒店也见惯了大陆客人吧,好在他听得懂。
于是他对司机报了地名,然后将我请上车,临走前还不忘用他那非常不流利的普通话对我说:“大凯习唔分窘拆程。”
他笑着向我摆了摆手,我立刻明白了他的用意,他憋了半天居然是想告诉我“大概十五分钟车程”,真是用心良苦啊,是怕我被绕道吧?
我瞬间对特区人民的印象大增,给了不少小费道了谢喜滋滋地一路欣赏窗外的风景。
别看香港地小人多,不得不夸赞人家的道路规划可比北京的强多了。这里单行道较多,大家都规规矩矩,堵车的情况也很少,不向北京一团糟。
果然十来分钟就到了兰桂坊,我付了钱隆重踏出车门的那一刹,突然有种可笑的感觉。
就好像是泰坦尼克号中rose下车准备登船时的情景,满怀期待地抬眼望去人山人海,然后谁也没想到她会在船上遇见一生中最爱。
那我这种可笑的感觉又从何来?我自嘲地笑了笑,难道我的他是在兰桂坊这种闹哄哄的地方出现?
唔,其实也不错,也挺浪漫的。
放眼望去这里隔三差五会出现几个老外端着酒杯在酒吧门口洽谈,谈吐都还蛮优雅的,我不自觉欣赏了起来。
我拍了拍自己的脸,胡闹,真是被冉婕灌输这种思想灌输的多了,我怎么也开始瞎yy啦?
r》我漫无目的地在步行街上走着,一边快速浏览着这灯红酒绿,好决定去哪家“寻欢作乐”。我不喜欢太闹的吧,于是选了一个灯光昏暗环境相对幽静的酒吧走了进去。
才一进去我就被这种气氛深深吸引了,当时没察觉为什么那么喜欢这个吧,后来才想起来因为一进去放的是那首我最喜欢的歌——《desperado》
我在性感沙哑的女声中选了个远离吧台的座位,才坐下不久就有个中年老外过来搭讪:“mayi?”(译:我可以吗?)
他手里端着两杯红酒示意要请我喝,并指指我身旁的沙发。
我心想,全天下的酒吧都一个样嘛,哪里的男人都一个德行。
我实在不想跟他多费口舌,只好快刀斩乱麻:“sorry,myboyfriendising。”(译:对不起,我男朋友马上就来了。)
我很礼貌地笑了笑,没想到他接下来的话直接激怒我。
他耸耸肩道:“akeitfast。”(译:那我们可以速战速决。)
这句话很有歧义,本来我完全可以理解为是快速把酒喝完,但是他很暧昧地眨了个眼睛让我不得不想歪。
我只好摊手说了句狠的:“thenidon’tthinkyoucansatisfyme。andexcuseme;heisherealready。”(译:那么我不认为你能够满足我,还有不好意思啊,我男朋友已经到了。)
因为他靠我越来越近,而我又刚巧瞥见了门口刚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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