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珠告诉过她,那边的院落是寒见尘的书斋,不能随意闯入。
想了想,她提步走过去,询问守在院门前的一名男仆,「相公在里面吗?」
「回少夫人,少爷这会儿不在。」
「我养的一只猪仔不见了,我能不能进去找找?」
那名家丁听了她的话讶道:「咦,少夫人在找猪吗?刚才是有一只小猪跑进来,我们想抓住它,可它跑得很快,没来得及抓住。」
「它还在里面吗?」她连忙问。
「还在,阿庆正在里头找。」
「我也进去帮忙找吧,听见我的声音,它也许很快就会出来。」
「这……好吧,少夫人请进。」那名家丁退开几步让她进来,接着告状,「少夫人,那猪方才跑了进来,弄乱了不少东西,只怕少爷回来见了会生气。」
「是我没看好猪仔,相公那边我会向他解释,你不用担心。」丁挽秋温声说道。
走进去後,便看见里面有个院子,栽种了不少花草树木,此刻春花正开得灿烂妍丽,树梢上还有雀鸟在嬉戏鸣叫,十分清幽,她打量了几眼後,轻声唤道。
「小恭、小恭……」上回被寒见尘听见她叫它向恭,引来不满,从此她改口叫猪仔小恭,免得再惹来非议。
她一边找一边叫,似是听见她的声音,不久,前方的廊道下窜出了一抹猪影,这时,也正在找猪的一名男仆看见它,飞快的扑过去想抓住,嘴里没好气的咒駡,「好啊,你这只该死的猪终於出现了,被我抓到後,非宰了你烤来吃不可!」
似是察觉到危险,小恭立刻迈开猪蹄调头逃走。
那男仆赶紧追过去,见状,丁挽秋也连忙跟了过去,最後追到一间屋里,只见那名男仆已一把抓住了小恭,猪仔拼命的在他手里挣紮低咆着。
男仆对着猪仔一脸恶笑,「被我逮到了吧,看你还往哪里跑,你等着被我扒皮烤来吃吧!」
她赶紧朝那名男仆走去,出声劝阻,「这是我养的猪,能不能把它交给我?」
男仆回头一看,有些错愕,「少夫人?」
「对不住,它给你们添麻烦了,是我没看好它才让它跑出来捣乱,能不能把它还给我呢?」丁挽秋唇边挂着一抹浅笑,好声好气的商量。
她脸上的笑容温煦得让人难以拒绝,且以她少夫人的身份他也不敢拒绝,男仆忙不迭将猪仔提到她面前,「少夫人千万别这麽说,这猪还您。」
丁挽秋抱住递到她面前的猪仔,接着抬首问:「它弄乱了哪些东西,能不能带我去看看,我来整理。」小恭似是有灵性,知道没危险了,一到她怀里便不再挣紮,乖乖任她抱着。
男仆连忙摇手,「那些东西咱们会整理好,怎麽能让少夫人动手。」
「你还是带我去看看,我想知道它弄乱了哪些东西。」是她没看好猪仔让它跑来这里胡闹,她不想给下人们添麻烦,打算亲自将它弄乱的东西整理好。
「是。」见她坚持,男仆领着她走向隔壁房间,推开房门後,回头向她解释,「少夫人,这间房间是摆放漆器的地方,作坊所做的漆器都会取来一件摆在这儿当样本。」
丁挽秋跟着他走进屋里,里头设置了许多木架,架子上摆了琳琅满目、各式各样的漆器,小至碗、盘、花瓶、杯子、各种食盒,大如柜子、桌几、屏风都有,而地上翻倒散落了不少漆器,想必就是小猪跑进来弄乱的。
她将怀里的猪仔塞给那名男仆,「你帮我把它送回寝院去,让银珠看着它,我来收拾这儿。」
原以为她方才只是随口说说,没料到她真的打算亲自收拾,男仆赶紧道:「少夫人,这些奴才来收拾就好了,您回去吧。」
丁挽秋扶好脚边的屏风,再捡起一只漆盘,温笑道:「这儿是我养的猪弄乱的,我自当负责,你快帮我把小恭送回去,省得它逃掉又来胡闹。」
看她动手收拾掉落一地的漆器,男仆心中对这位平易近人、没有架子的少夫人油然升起一抹好感,没再说什麽,抱着猪仔转身出去。
将掉落地上的漆器一一捡起放回架上,丁挽秋这才有空细看这房里的漆器,讶然的发现这里的漆器件件精美绝伦。
她不是没见过漆器,丁家也有些用具是漆器,但那些漆器没有一件比得上这里的。
她随手拿起一件描金的双耳葫芦瓶,上面用金漆描绘一双翱翔的凤凰,华美逼人,再拿起一只红色的食盒,上头雕绘的山水清悠细致。
她的眼神再望向旁边的一只黑色的碗,碗上雕琢的两条红色鲤鱼栩栩如生,宛如要从碗上跃出来。
再往旁看过去是一只漆盘,上面绘着两只猫儿在戏蝶,那猫儿和彩蝶的模样亦是活灵活现。
最後她拿起一只漆瓶,瓶身是绿色的,一枝白色寒梅绽开在瓶身上,白梅一直沿伸到细长的瓶口处,乍看之下就仿佛插了一株真的白梅在那儿。
她对这只漆瓶爱不释手,正专注欣赏时身後突然传来一道清脆的嗓音——
「啊,你是谁,在这里做什麽?」
她回头,看见寒见尘不知何时走进来,在他旁边还站了一名女子,那名女子杏目桃腮、明眸皓齿,生得十分明艳。
方才说话的想必就是她,那名女子看她一眼,见她没答腔,娇艳的俏颜有些不悦,「我问你话你没听见吗?快说,你是谁,怎麽会闯进见尘哥哥的书斋?」
听见她的话,丁挽秋立刻知晓她的身份,她就是寒见尘带回来的那名侍妾吧,她不疾不徐的答道:「我养的小猪方才不慎闯进来弄乱了这儿,我在这儿收拾。」
「这些事让下人做就好了。」一直没开口的寒见尘终於出声。
察觉他对眼前女人说话的语气有些异样,女孩想了想,脆嗓问道:「见尘哥,她该不会
阅读误嫁宅门最新章节 请关注书趣阁(www.sqge.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