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龟男的面开始发黑。
没见过猪走路,总吃过猪肉。没过过豪门生活,在电视、小说里总见过,瞎掰起来也有鼻子有眼的。
“还有,黄先生虽然相貌堂堂,但年纪应该超过三十岁了吧?我那男朋友虽然大我两三岁,但他每次来学校里接我时,总是能引得我教的那帮小女生的一阵尖叫。如果换了黄先生,不知会怎样呢?”
金龟男的面黑如锅底。
“你少在我面前打肿脸充胖子,以你的条件,会有这么优秀的男人看上你?我看上你,都算是你的福气了。”
“那说明这个世界上还有与你眼光完全不同的男人。还有,我不喜欢胖子,但是黄先生的面看来有些肿啊!”
花翎放下五十元。
“我的饭四十块,十元不用找了,给你一起做小费吧。——你应该会给服务生小费吧?”
她起身便想离开,却被他一把抓住了手。
“你就想这么离开?把话说清楚再说!”他恼羞成怒,面容狰狞,“已经有男朋友了,还来相亲,这不是存心玩我吗?”
唉,看来自己玩得过火了。要在这琴声悠扬的西餐厅动武,自己真是太粗鲁了,回家肯定会被老妈大刑伺候。花翎暗中对自己摇摇头,凝神提起,准备用力摆脱金龟男。
“小花,你居然跑来这里?”绿色植物间隔着的邻座站起来一位男子,轮廓深刻,极为俊美。
“原泓……”她顾不上自己的手腕还被抓在金龟男手里,喃喃地念出那个曾叫她魂牵梦绕的名字。为什么要在这么尴尬的时候遇上他啊?刚才的话,他听到了多少?她心里默默泪流。
他迈动长腿,走到他们跟前,从金龟男手中夺过她的手。金龟男可能还未反应过来,居然乖乖地松了手。
他牵着她的手,站开了一点,脸上满是宠溺的笑说:“你这爱使小性子的脾气几时改一改啊?只不过见我朝一个女生笑了笑,就吃醋到几天不理我?还跑来和人相亲?就是这样的男人,你居然还和他磨蹭了一顿饭功夫?”说完眼睛还瞟了瞟金龟男,加强效果,以示鄙视。
花翎彻底地傻了,被他那声“小花”雷翻了,被他牵着自己的举动吓到了,被他高超的演技震晕了。
原泓满意地看着她目瞪口呆的样子,十分满意自己出场的效果。今天他是和一个哥们来坐坐,聊得差不多正打算走人时,却发现邻座的女孩子看来有些面熟,身形修长,略微有些瘦,穿着一件式样简单的杏色连衣裙,腰上松松地系着一条原色的软牛皮腰带,纤腰盈握,我见犹怜。这样子和自己记忆里的那个沉默、瘦高的身影一时之间很难画上等号。
他好奇地观察着她的一举一动。明显地她有些紧张,是在等人。当那个男人前来搭讪时,他马上明白这是一场相亲。这种事情往往很有戏剧效果,他不由得有几分好奇,想要乘机了解一下这位老同学,虽然他以前从没用心接触过。
事情的发展果不出他所料,很有喜剧效果。看见她由开始时的一副温柔体贴的贤妻良母状到愤怒地伸出隐藏的爪子反击,他真是觉得有趣极了。见她陷入困境,便不由自主地站起来为她解围。
“小花,没有我的阳光照耀才几天,你就憔悴了?不怕,等会儿我陪你去做做流汗的运动,你就马上精神了……”
“流汗的运动”?这句话怎么这么耳熟?好像还有些邪恶?花翎脑袋还处于死机状态。
原泓朝自己的哥们点点头,拉着她往外走,不顾金龟男还在叫嚷着“我一定要去告婚介公司,居然欺骗顾客……”
花翎愣愣地被原泓拉着手往外走,还没明白发生了什么状况。直到走出餐厅,被门外的滚滚热浪一冲才顿时清醒过来,连忙甩开他的手。
“走吧,我送你。”
花翎没有动,不打算搭他的顺风车。
“还不走,他可要追上来了喔!”
花翎回头,看见金龟男正开门冲出来。连忙跟着原泓走到路边的停车场。他打开了一辆车的车门,伸手邀请她进去。
花翎看了一下车牌,居然是奔驰。
“看看,这是天意,我就是上天派来的天使,特来拯救你,与你的男朋友用的是同一个牌子的车。”
花翎坐进车里,羞红了脸。
“你明明知道那只是我的谎言。”
“但你说得没错,世界上的男人不是个个都是那么没眼光,你肯定会找到一个优秀的男朋友的。”
“你就别取笑我了,我有自知之明。刚才的谎言只是为了打击那个嚣张的家伙而已。像他这种人,只认得金钱,和他说什么情投意合、真爱无敌,只会对牛弹琴。要打击他必须从他在意的方面入手,所以我才撒了一个弥天大谎。让你笑话了。”
“不,你做得很好,简直是大快人心。”他发动车子,“你去哪里?我送你去。”
“不用了,你在前面的公交站放我下来就行,我要坐车回家。”一定要回家向老妈投案自首,否则真不知道会怎么收场。
车子滑进车道,倒后镜里还可以看见金龟男面色铁青地盯着这辆车。唉,不知他还要怎样闹腾呢。
缘来
“你家住哪里啊?”
“沿江路。”离了半个城市,坐车差不多要一个小时。
“我家也在西区,正好我顺便回去一趟,有些日子没回去了。”
“那么麻烦你,真不好意思,我自己搭车也挺方便的,都不用转车。”
“你就别跟我客气了,你我是老同学吧?虽然以前在一个班读书时也没说两句话,彼此也不了解,但几天碰巧遇上了,这说明我们还是有缘啊。”他一边开车一边转头看看她,他五官深刻立体,侧面尤其好看。
花翎看着他,有些精神恍惚,只低低地“嗯”了一声。他说读书时彼此不了解,那是他的感觉,却不知她对他有多么了解。对他的认识,似乎已经溶入了她的骨血,变成了她记忆中无法抹去的浓墨重彩的一笔。她知道他最喜欢的颜色是蓝色,那种晴空万里的天的颜色;最喜欢的运动是篮球,常在放学后在学校打一阵子篮球才回家;他最喜欢的饮料是柠檬水,所以他的课桌抽屉里总是塞满了心仪他的女孩子制作的柠檬水,而他从来不喝,只喝自己带来的;他最喜欢的女孩子类型是要身材高挑的,□的,如模特一般……
一年前,她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和这个人有交集,痛下决心将他压进内心最幽暗的角落,决定自己对他的那份感情就如昙花一样,是她生命中最光彩夺目的花朵,但在黑暗中悄悄绽放,又在黑暗中悄然凋落,暗香袭人,唯有自己清楚。
一年来,她以为自己做到了,因为她已经不再想象和他偶遇的场景。但今天老天和她开了一个不好笑的玩笑,让他和她来了一次偶遇,在她最尴尬的时刻。同时也让她知道,原来自己遗忘得不够彻底。
他和她谈起了以前的老同学,谁谁结婚了,谁谁生子了,谁和谁好上了又散掉了,以及母校翻天覆地的变化。一同慨叹着时光的飞逝,人事的变迁。最后都在彼此的眼里看见了一种叫做“沧桑”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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