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话!一直以来都被别人压着打,能不憋屈吗?
奥斯汀魔武学院小队几人可都是学院里排在前列的高手,同辈人的佼佼者,但是这些佼佼者在出门踏旅途之后就一直被人压着打……
特别是那次被两大佣兵团联手袭击,奥斯汀小队几人更是感受到了被几倍以的对手围攻的压力。
反正总结起来就是一路过来都是挨揍状态,现在第一次遇到这种势力比自己弱的,难得有机会揍一次别人,他们兴奋一点也是人之常情嘛……
只见薇恩面对六名对手一点都不虚,直接就一头往那六名男学员中间冲!
那六名男学员看到敌方武者发起反冲锋,当然是挥刀砍去。
六名学员的围攻,但此时的薇恩却有一种轻松的感觉!
即使这六名学员之中有着一半,也就是三名七级武者,但薇恩依旧感觉到轻松!
如果是正常情况,别说被三名与自身同等级的对手围攻了,就算是两名也该感受到很大压力了。
但刚刚经历完那一场生死战斗的薇恩可不一样!在那一场战斗中,薇恩与伯文、布鲁克三人可以抵挡了超过二十名高等武者的围攻!
在那种高压情况下,自身的每一丝斗气都是珍贵的,即使谨慎地撑起斗气护盾,但也是时刻睁大双眼,注意着袭来的刀剑,尽量躲避,甚至在躲避的缝隙之中反击一次,从而得到一丝喘息的时间。
那种高度集中的状态之下,就连自己的心跳声都能听得清清楚楚!汗水划过眼睛都不敢去眨眼!就怕眨眼过后连脑袋都搬家了!
在经历完那一场战斗之后,与那一场战斗相比,眼前这三名高等武者再加三名中等武者实在是太轻松了。
甚至薇恩还升起反击的念头!没错!就是反击!
并不像之前那样只是单纯地顶在前面,等待后方的队友争取时间,而是主动出击,真正的想要尝试依靠自己击败眼前这六名对手!
只见眼前六名男学员或是挥刀或是剑劈纷纷从各个角度发起进攻,薇恩不进反退长剑横于胸前,俯身以一个侧面的角度绕过了四把武器的攻击!
虽然绕过了四把武器的攻击,但艾富里魔武学院的几名学员也不是泛泛之辈,互相的配合也相当有默契,六人出招的角度都是互相弥补了各自的空档,薇恩这样强行绕过了尽可能多的四次攻击,理所当然地一头撞了另外两把武器,一长剑一大刀的攻击!
看起来就像是薇恩自己迎面撞去一样!
只见薇恩横在胸前的长剑快速挥动,几乎是瞬间就击中了对手砍来的两把武器。
速度之快,甚至让在场的人只听到了“叮!”一声的武器交击发生的声音!
双方武器瞬间碰撞,虽然薇恩的修为要占风,但面对两位对手同时攻击,也让她的武器被反震的力量弹开。
手中长剑向后弹开,薇恩身体后仰的过程之中,顺着后仰的力量右腿如闪电般瞬间踢出,准确地命中了旁边一位六级的学员!
那位学员被一脚正中胸口吐血飞出,薇恩也借助踢腿的反作用力瞬间离开对手的攻击范围。
双方交战一碰即分,明明是看似优势方的艾富里魔武学院居然瞬间一人受伤倒地!
第九十八章饭店内的打斗(下)
“一个!”薇恩平复了一下呼吸,低声喃喃自语道。
刚才那一套动作看似轻松,但每一个动作都是经过多次计算推演。
真正的战斗突发情况太多,并不是一切都能按照理想计划进行,在进行攻击的全过程之中,薇恩的双眼从未眨过,时刻紧盯着对手的动作。
在她的计划之中,最后的那一剑硬接两个对手的攻击,肯定需要全力催发斗气,甚至是发动一些增加攻击力增加力量的武技,虽然消耗有点多,但这种以少战多的战斗之中,向来都是最优先选择能以的速度解决掉更多的敌人。
一味地节约斗气魔力,被动地防守只会被人数占优的对手耗死。
原本在刚才交手前的一瞬,薇恩就已经计算好那一击估计要消耗掉她百分之二十的斗气,只是在出剑的一瞬间,原本已经准备施展的武技却并没有出手,将那一大部分的斗气给省了下来。
薇恩眼角扫过身后依旧坐在椅子的童曦,刚才在交手前的一刻,就是感受到了身体被加持了增益魔法,所以薇恩才不需要使用武技便成功接下对手两人的攻击。
薇恩回过头来看向对手。
也对,这一场战斗,一开始就不是只属于她一个人的战斗。
就在薇恩与艾富里魔武学院的几名男学员交手的时候,艾富里魔武学院后方剩余的三名魔法师可也没有偷懒,只见前方薇恩与六名男学员短暂交手一碰即分,下一刻一道风刃与一道水箭便马袭来。
还没等薇恩做出反应,只见身后布鲁克大喊着“我来!”
左手持盾,身斗气光芒闪烁,以那个黑色的原型盾牌为中心,黄色的斗气不断扩散,不过眨眼间便形成了一个由斗气形成的黄色巨型盾牌!
“碰!碰!”风刃与水箭砸在斗气盾牌之只是发出两声闷响。并没能伤及盾牌之后的布鲁克分毫。
在布鲁克抵挡敌方两位魔法师攻击的时候,第三位光系魔法师也并没有闲着,只见空中一个光圈生成,准确命中之前被薇恩一脚踹得吐血的那位学员,然后只见那位学员快速起身摸了一把嘴边的血迹,快速再次加入战斗。
另一边,那位蓝色长发的女学员下一个魔法快速生成,随着她手中魔法杖向前轻轻一指,一条水蛇呼啸着朝着刚接下两发魔法攻击的布鲁克袭去。
只是这一条水蛇并没能击中布鲁克,只见布鲁克身后一个篮球大的赤色火球正越过他的头顶,快速朝着那一条水蛇迎面撞去!
阅读曦的异界之旅最新章节 请关注书趣阁(www.sqge.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