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章_男人的天堂 - 书趣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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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1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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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如此时,我就如刚才所说地出了事,加之兵哥的加入,让我的自尊遭受了最严峻的考验。再三地劝她从了父母遭到拒绝后,我便长时间地不再见她。

关键的时候,女人往往比男人更能不顾一切。在别人的讥笑中,她大胆地迎了上来,竟然敢在公众面前大胆地象城里人那样挽着我的胳膊。

这在当时的农村几乎是不可思议的,让我们迅速地成为村里人的众矢之的。当然这里面也有个起因,就在我再次劝她的那天,被队长意外地看到了。

队长是个快嘴,两个未婚男女在一起尚无法说清原因而且毫无娱乐项目的年代,很快就会成为村里的头号新闻,尤其是再次看到队长留在印象里的那种诡秘地笑,我便不由自主地感到后怕,而她却突然搂着我狂吻起来。

接吻是一项有氧运动,能够把一切融化,这便是爱情必要自接吻开始的真正原因。

她的这种大胆的行为,让责难铺天盖地而来,连那位兵哥居然也给我来了信,声称我若要破坏军婚必要追究。

我终究是个受过高中教育的文人,具备起码的法律知识,靠吓是吓不住的,更何况我还有我娘不遗余力的支持。

根据我的记忆,为了帮阿秀她爹娘还清彩礼,我娘大概借了七七四十九户人家。

或许当真如我娘所说,不要去相信流言蜚语,流言蜚语多因为嫉妒,嫉妒甚至能产生仇恨。

至于到底谁勾引了谁,我至今也无法说清,或许婚姻就是一个说不清的结。

这也算是对前面讲述的一个补充吧。我们实在没有必要费尽口舌去做无谓的重复,在这里,我想重点讲一下婚后的感受。

——在我们村里有句“丑妻小棉袄”的劝人话,说的实际上是男女在家庭地位上的关系,由于丑,才让男人在家庭中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

我实在不敢恭维现代家庭中的那种倒挂的男女关系,维护男人的尊严应该是女人的职责和美德。我认为,家庭中的男女关系至少应该是平等的,尤其是女人,绝不可以凌驾于男人之上,所以,对于女强人只能远远地钦佩,而绝不可以娶作老婆。

或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老天后来偏偏赐了我一个女强人,也算是老天对我的惩罚与公平吧。

现在想起来,尽管我当时无疑是犹豫的,而且有爱情中的嫉妒成分在作怪,能够选择阿秀确是我的福分。她几乎能够容忍我所有的缺点,浓烈的旱烟味、刺鼻的脚臭、整夜整夜地读书耗油……逢到夜深,她至少会给我一杯清茶,轻轻地揉着我的肩,或是煎一个过节也不舍得吃的鸡蛋。尽管她识不了几个字,但对于文化是向往的,她说读书费脑,要多补补。

应该说,正是因为对于文化的向往,她崇拜我,这恰恰便是夫妻之间最朴素的情感。只有存了崇拜,才会甘于奉献,所有的奉献都是无私的不求回报的,构成了共同打拼生活的基础。

可以说,正是因为阿秀,让我充分享受到了读书的乐趣,才有了能够考取全公社第一名好成绩的基础。——男人是需要被人欣赏的,这种欣赏往往能够成为男人的动力。因此,不要说村里人说,连我自己也认为,能够如愿地改变令无数人无可奈何的命运是沾了阿秀的光。

噢,对了,我是在结婚后不久就得到了公社招考民办教师的消息,消息当然是由支书传来的。

由于我的所谓劣迹,他显然不想让我再进村里,便迫不及待地告诉了我这个消息,也算是对那两瓶酒的回报吧。

他妈的,强争不压命。此刻,我大脑里突然冒出了这句村里人的俗话,而且觉得非要一吐为快,连我自己也有些莫名其妙。难道会与下面的讲述有着牵强附会的联系?因为存在就总有存在的理由。

只有到了今天,我才可以放心大胆地说,没有教过书的人就不会真正地体会到读书的乐趣。

教书与读书是截然不同的,读书只停留在“读”上,而教则非要把一些生涩难懂的东西变成自己的话说出来让别人理解,这是一个十分不易的过程,但越经历这个过程就越容易体会到读书的乐趣,乐趣实际上也是一个过程。我说这句或许有点极端的话,便是从这个角度讲的。

如果非要把自己的读书划分为几个过程,那么在我教书之前便是一个为改变命运而打拼的过程,这个过程只有辛苦而丝毫没有乐趣可言;只有在当了教书匠之后,自觉命运发生了转变,也有了基本的生活保障和自尊,读书才真正变成了乐趣:泡一杯浓茶,点一根烟,悠闲地翻开书,从第一页开始读起,那绝对是一种享受。

享受如果独享,只能是享受的最低档次,而如果一本书读完,有舞台能够宣泄一下,谈一下感受,批评一番书中的观点或者评价一下作者,则应该称之为境界而非档次了。

教书匠的职业无疑便为我提供了一个这样的舞台而让我信心十足,热情为之空前高涨。

忽有一日,我突然厌倦了读书——我不仅已经丧失了完整地读完一本书的耐心,而且只要见到书就会本能地反感。

其时,我已与丽萍结了婚,而且正是她飞黄腾达之时。

不该呀!读书,毕竟是陪伴我经历前面讲述中所提及的一系列挫折的一件事,我当然要迫不及待地去找原因。

起初,我以为可能是教案做多了的原因,必是这些多少年来并无多大差别的教案让我厌倦了。

渐渐地,我发觉自己错了,其实这些教案有着不少的变化。既非如此,必另有隐情。

按说已过了不惑之年,应该不难找出其中的隐情,事实上,不仅隐情没有找到,反而愈加糊涂了。

莫非感情出了问题?我反复地问自己,仔细想想却又不是。——难道女人就不该有自己的追求?要知道,酒足饭饱之后,人生最大的幸福就是做自己喜欢做的事。阿秀的努力便算不得追求?那肯定也是一种追求。

我知道,在感情问题上,不能也不应该总做无原则的对比,但我不能自抑。——阿秀的爱是无私的,这种无私显然把我所有的缺点都无原则地夸张成了优点来爱,而丽萍对我苛刻的要求,按照她的说法,是要我克服掉身上所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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