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是在一家比较高档的饭店吃的,酒上的是茅台,看着这架式我又有点担心了,看来他们找我的事儿不会是小事,我不禁想起来一些杀人放火替人顶罪的坊间传说,我晕!
几杯茅台下肚,我也就放开了,管它呢!该吃吃,该喝喝,真要是让我去做那种事,我扭头就跑,量他们也追不上我,吼吼。
“弟弟!是这样的。”刘姐终于开口要告诉我真相了。“我哥在f市新办了个厂,现在缺人才,想让你过去给帮帮忙,你愿意吗?”
我靠!原来是这样的事,我还以为是、、、、、、害我白担心了,嘿嘿,我现在居然成人才了。
“工作和你现在一样,这边你放心,工资照发,那边还给你开一份。”段叔看着我又补充道。
哈哈,我简直乐翻了,工资还能开双份的,就在我张嘴要答应的时候,我想起来苏晓雪,想起来朱朱,想起来张新,想起来我和崔笑的小店,我晕!我要是走了,她们,还有它们都怎么办啊?
“是这样的,你去了先帮我渡过这个难关,以后想在那边干我绝对不会亏待你的,不想干了还可以回来。”看我很是犹豫的样子张哥再次补充。
“蔡松,你就帮帮我哥吧!”刘姐又适时的对我用了一招美人计。
我靠!我再也顶不住了。
本来我想起来她们、他们还有它们的时候,我还真是舍不得走,不过他们话已经说到这个份上了,而且以刘姐和我的关系、、、、、、我再不答应恐怕真该雷劈了。
“那行,既然你们这么看得起弟弟我,这趟我指定去了。”我这下很爽快的答应了,然后端起杯子,敬了他们一杯,呵呵,这可是茅台,不是天天能喝到的哟!
七十九文化一条街
三天后,我就告别了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小城,告别了父母,告别了崔笑和我们的小店,告别了爱我的和我爱的女孩,跟着刘哥来到了f市。
走的时候我没有让任何人来送,我觉得两地之间也不过半天的车程,既不是天涯海角,也不是生离死别,何必送来送去搞得戚戚切切跟多么舍不得似的。
可是,当我提着简单的行李,独自一人去到长途汽车站和刘哥会合的时候,当汽车驶出市区,驶向那我从来没有去过的未知的地方的时候,一种别样的情绪涌上我的心头,那一刻我感觉到双眼模糊,有一种叫做“泪水”的东西,慢慢地滋生。
虽然有一点离愁在心头,可是我还是挺向往的,向往新的生活、新的环境,一种“好男儿志在四方”的豪情充满了我的胸怀。
车窗外展现的是一派平原风光,那儿没有连绵不断的群山,没有日夜流淌的淮河,那儿的生活将会是什么样子呢?我对那儿的一切,真是充满了新鲜和好奇。
到了f市后,我才明白为什么刘哥会那么费力的拉我过来,清一色的本地人,清一色的本地口音,全厂只有我和刘哥与众不同,对于刘哥来说,我是唯一可以信得过的人,用一个词代替:“心腹!”
情况也确实是如此,刘哥和一个本地人合伙办的这个厂,内中关系特别复杂,复杂到我半个月后还没有彻底理清,虽然我理不清这其中的关系,可是我知道我应该干什么,和不应该干什么,我想这就够了。
到了f市后,刘哥就给了我一份很高的薪水,还给了我一个副主管的位置,对于工作还不到一年的我来说,能得到这些,其中意味着什么不言自明。
刘哥还在f市的文化一条街给我租了间房子,这条街面上的店铺差不多都是经营古玩字画的,说实话我挺喜欢这里的,并不是说我喜欢古玩字画,当然也不是说我不喜欢古玩字画,我的意思是说,我喜欢这儿的文化气息,我觉得自己身上还是有一定程度的文化细胞的。
一个星期后,所有的新鲜感消失了,我开始感到无聊起来,特别是工作之余,那种没有朋友的寂寞孤独,让从来就不安分的我有点无法忍受。
我无意中发现,街对面住着一对小姐妹,长的挺漂亮,吼吼,欣赏美女可是最能打发时间的事了,于是我就开始注意观察她们,没事的时候,我经常从窗户玻璃后面看着对面的她们,隔着十来米宽的街道,隔着这边和那边的两层玻璃,看的不是太清楚,有时候我会把窗户打开,这样看的更加清楚一些,我边看边研究她们是在做饭还是在洗衣,研究她们是做什么工作的,甚至研究她们的身高,研究她们的三围、、、、、、。
当然,这些研究只是在我的大脑中进行,其实也就是无聊寂寞的时候,胡思乱想一会打发一些时间。
有一天下班后回来,看到一家卖古玩字画的店铺门前挺热闹,于是我也就凑了过去,瞧瞧能有什么乐子可以看看,顺便打发大把大把无聊的时间。
我看到了一个头发蓬乱,浑身穿着褴褛衣衫的流浪汉,他在和老板说话,这种情景看起来象是一个流浪汉在向老板乞讨,不过我知道不会是这么简单的事,要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看热闹的。
、、、、、、。
“我写幅字,你看着不好就扔了,看着好你随便给点。”流浪汉对老板说。
“中!”老板答应过后,就在桌子上铺上宣纸,然后取来了笔墨。
在这儿生活了半个月,我也知道他们本地人的“中”也就相当于我们那儿的“照”,意思是“可以、行”。
我没看明白是什么情况,就跟旁边的人打听,原来这个流浪汉自称是以前省书法协会的,路过此处,前来卖字。
这样也行?看他象个乞丐,没想到竟然是个文化人,我靠!文化人难道不是流氓就是乞丐?
流浪汉提笔就开始龙飞凤舞的写了起来,我看过去,写的是一首岳飞的满江红,写完了之后,他竟然从怀是摸出了个四方印章,在印泥上狠狠蘸了一下,然后“啪”的朝落款盖了下去。
大家都在瞧那幅字,瞧了一会老板掏出钱包,数了三张红票子给了流浪汉。
我靠!流浪汉还真把字给卖掉了!
其实我并没瞧出这幅字哪点好了,我喜欢那种遒劲有力的书法,上学的时候我也练过,对各种体也多少知道一点,什么柳体颜体的,可是这个流浪汉的字我瞧不出来是哪种体。
“老板,这幅字真有那么好吗?”我反正也是无聊,就和老板聊两句。
“兄弟,我看中的不是字,我看中的是这个印章,呵呵。”老板也挺健谈的。“瞧见没有,张又春印,这个印章的主人以前确实是省书法协会的,挺有名气的一个人,可惜废了,这样的书法只能越来越稀有,以后会值钱的。”
我靠,这里面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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