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超点好菜,把卧在虎王背上的山里红抱了起来,说道:“红红啊,你从哪里来的啊?你的父母不要你了吗?还是贪玩溜出来的啊?看看你现在,多可怜啊。我劝你还是回家吧,免得让家里人牵挂。”
萍儿听了以后,妩媚的一笑,说道:“红红可怜吗?我怎么不觉得呢?你看她有吃有住的,而且是免费。又能欣赏山川美景,又能体验社会生活,天高海阔,自由自在,多幸福啊!”
阿超还想往下说,然而一想,根本不是萍儿的对手,干脆闭口不说了。
萍儿看阿超没了反应,接着说道:“我看呀,倒是可惜了陆地之王了。在山里称王称霸。现在倒好,吃不饱穿不暖的,风餐露宿,担惊受怕的,好让人伤心哦。”
阿超有点受不了,起身到了洗手间。吉克说道:“小子,遇到客星了吧?其实萍儿是个好姑娘。可能娇生惯养惯了,喜欢拿人开心。我看啊,她八成是爱上你了。你可要小心点哦。”
阿超说道:“这种小魔头,我死也不会爱上她!”
吉克笑着说:“这可不一定哦,日久生情,你可要考虑清楚。到时候别说我没有提醒你。”
阿超说道:“我只爱巧儿一个人,我和巧儿在一起才开心。跟她在一起就是生气。赶也赶不走,我有什么办法?”阿超心里想着巧儿,可是想了半天,却想不出来与巧儿在一起都发生了什么事。倒是这个小魔女,短短不到十天的时间里,就发生了那么多的事,每一件事却又历历在目,而且,根本就没有让人忘掉这些事情的理由。
阿超与萍儿吵吵闹闹的一路走来。时间就在吵吵闹闹中悄悄的流失。一个多月后,他们到了堪普拉城市。
堪普拉城市里外族人很少,基本上常年只有一个德利安族在此居住。德利安族是一个特殊的存在。首先肯定不是土生土长的种族,也没有人知道他们何时来到这个大陆,又是来自什么地方。在千年前的战争中他们才走上前台,并立下了汗马功劳。战后独立建立了堪普拉城市,很少与其他种族往来。这个民族的长相非常奇特:高大魁梧,头上长着两只长长的耳朵和一只独角。据说他们的耳朵的听力能达到几公里甚至几十公里以上。这个头顶上的独角在战斗状态时泛着金光,这独角的光芒,能刺伤对手的眼睛,把对手造成短暂的晕玄。身后拖着一条一米长的尾巴,与身体极不对称。而尾巴却是他们最致命的攻击武器。这个民族,长相属于四不象,但又绝对不是真正的四不象。他们的特长是不擅于交往,性格内向,勇武有力,擅长格斗。
阿超两个人进入城市之后,才真正体会到“内向”的含义。一个本来繁华的闹市却听不到一句说话声,就好象来到了哑巴的城市。阿超和萍儿想问一下路,几乎全部是一个样子:冷冰冰的面孔下不是摇头就是点头,然后走人。把好动的和喜欢说话的萍儿憋的几乎喘不过气来。萍儿几乎是一分钟也不愿意呆下去了。阿超却故意气萍儿说,这个地方我好喜欢!结果迎来的却是一顿粉拳。
其实,阿超与萍儿的心情是一样的。这样死气沉沉的城市,除非是真正的哑巴,任何人在这里呆久了,不是哑巴也变成哑巴了。
终于找了好久,两人才找到了一家小旅馆。阿超问服务员房费的价格,服务员拿出来一张皱巴巴的纸,丢了出来。阿超要了两个房间,交了房费,进房间去了。自始自终服务员没有说一句话。阿超躺在床上,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心想,这是什么鬼种族啊?!
阿超掩不住好奇心,就问吉克对这样的民族了不了解。吉克回答说,听都没有听说过,更别说了解了。
萍儿跑到阿超的房间里,说起话来也变的小声细语了。她反复的问阿超来这里到底是什么事,如果没有事,明天一早就走,决不停留。如果在这里呆上几天,非把人憋死不可!
阿超故意气萍儿说,他要在这里住上一个月,如果你不喜欢,现在就可以走。结果把这个泼辣的女孩气哭了。这可是破天慌的大事!阿超急忙道歉,并在发誓明天一早就走的保证下,才安慰了萍儿受伤的心。
晚上吃饭的时候终于遇到一个会说话的人。这个人在阿超两个人旁边的桌子旁吃饭,他看到阿超和萍儿小声的嘀咕,就主动凑了过来,他一开口说话,把阿超下了一跳。阿超抬头一看,才发现这个人不是德利安族人。于是三个人就小声的交谈起来。
这个人自我介绍说,他叫胡全会,家乡是北方的一个小村庄。常年到南方办事,经常路过这里落脚。基本上是住一宿就走。也了解到德利安族是很孤僻的民族,他们不是不会说话,而是不愿意说话。他们的喉结特别的粗,他们说话的时候就象打雷。如果有十个德利安族人在一起同时说话的话,能把一所小房子震塌。阿超听后异常惊讶,这么大的声音,他们的肺是什么做的?谁能承受得了啊?为什么以前学习各个民族特征的时候,书本上没有介绍啊?一个过路人都知道的事,编书的人没有理由不知道啊?看来这里面还是有古怪。
第二天要走的时候,阿超为难了。阿超千里迢迢来这里,是为蛙族寻找东西,这事还不便于让萍儿知道。再说,蜘蛛林里毒气和瘴气大的很,也不是萍儿去的地方啊。如果让萍儿一个人返回去,情理上也说不过去。要是让她呆在这里等自己的话,更是比要她的命还难!
阿超忽然想到南方还有一个不大不小的城市,叫许都城。是胡全会经常去办事的地方。那个城市离这里不远,只有一天的路程。如果从那个城市到蜘蛛林的话,以阿超的速度,一个时辰就能赶到。不如与他同行,还能熟悉一下环境。想好之后,阿超就去找到胡全会,他也刚准备出发,听了阿超愿意与他一路同行,非常高兴。他说,这些年来都是他一个人孤零零的来来去去的,很是孤单寂寞。有人陪伴,就是再短的时间,也觉得开心。胡全会也是个热情好客的人。他表示到了许都城,吃住全包,不为别的,只为有缘。
阿超找萍儿商量,萍儿心中自然万分的不乐意,但是,她也感觉出来阿超来到这偏远的地方肯定有事,而且不是她能够知道的事。现在到了这个节骨眼上,自己不能再任性由着自己了。所以,还是点头同意了。
走出堪普拉城,萍儿恢复了本性,胡全会也是个开朗的人,三个人说说笑笑的一路走去。在中午吃饭的时候,胡全会说什么也不让阿超掏钱。他的理由是这是他的地盘,一切由他说了算!把萍儿感动得一口一个大哥的叫着,听得胡全会差点与萍儿结拜兄妹!
下午四时左右,他们终于翻过第二座山,看到了郁郁葱葱的三个森林。胡全会分别介绍了三座森林的名字,并介绍了这三个森林里分别有什么怪物,提醒在穿过森林时的注意事项后,开始顺着中间森林里的一条蜿蜒小路前进了。三个人小心翼翼的穿过森林,大约又走了二十里的路程,看到了许都城市。
胡全会边走边介绍这个城市的历史。原来,这个城市是一个许姓的家族,在许多年前因为某种原因迁移到这里的。经过这么多年发展,渐渐的形成了一座城市。
这个城市里的人大部分姓许,以捕猎为生。胡全会来这里也是收购皮毛的。由于这里的皮毛质量太次,加上路途遥远,几乎没有人来这里收购。早年胡全会一个人做小本买卖,到其他地方收购又竞争不过人家,所以选择来这里收购。他不怕辛苦的奔波多年,竟然成了许都城的名人。只要他一来,城里的老百姓就热情的招待他,并把好的皮毛卖给他。胡全会也很少讨价还价,无论好坏,一律照收不误。有一年,几个外地的客商来到许都城,想排挤胡全会,结果是一张皮毛也没有收到。许全会为此高兴了半年。经过多年的买卖,许全会也非常富有了。但是,他与许都人的感情也非常深厚了。家里人不愿让他来回奔波了,但是,他就是丢不下老本行,忘不了许都人。阿超听了许全会的故事,心里一阵子的感动。
三个人说着话,就进了城里。刚一进城,好多人都主动与许全会打招呼。许全会也一个一个的叫着名字,看见小孩子了,不是抱抱就是给一个小玩意儿。直到走进一处院子里,他的话都没有闲着。
萍儿惊奇的问:“这个城市里的人你都认识?”
许全会说道:“基本差不多吧。”
萍儿又问道:“你都叫上他们的名字吗?”
许全会肯定的说:“五十岁以上的人,一个也拉不了。”
阿超和萍儿都非常吃惊许全会的人缘好,记性好。许全会说,常年打交道,就是再笨也都记住了。
在这里住了两天,阿超和萍儿深深的感受了许都人的热情和许全会的好客。
第三天,阿超悄悄的告诉许全会,自己要出去办点儿私事,不方便带萍儿,让他转告萍儿放心,自己会早去早回的。许全会满口答应了。阿超悄悄的溜出城市,向着蜘蛛林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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