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芝云正要介绍,叶芳华率先笑了笑,「董姨,我们认识。」
董芝云有些惊讶,可转念一想,这样更好,既然认识,也免去了生人初次见面的尴尬,何况,是在现在这种时候。
董芝云没有逗留太久,她给了慕远歌和叶芳华充分的空间独处。
「怎麽会来?」慕远歌问她,印象中,他真的很久没有见过叶芳华了,自从那一次,他明确地拒绝叶芳华,之後,即使是见面,也只是匆匆一眼而过。
而那次和顾晓曼坦诚过去的事情,得知六年前的真想之後,慕远歌便没有再见叶芳华的意思。
「我和贺敬桓分手了,彻底的分手。」叶芳华说,她的视线一刻也没有离开慕远歌。
兜兜转转了六年,慕远歌丶顾晓曼丶她还有贺敬桓,似乎又回到了最初的状态,又转回了原点。既然老天都要给她这样一次机会,她不愿意错过。
这一次,她不会再让自己和慕远歌失之交臂。
慕远歌在她对面坐下,这时叶芳华松开手,怀里的萨摩耶直接冲着慕远歌跑过去,在慕远歌腿边蹭了蹭,随後就停留在那里。
「他叫lucky。」叶芳华说。
慕远歌看了看lucky,最终伸手去摸了摸它的脑袋。
他曾经也养过狗,是贺敬桓送的德牧,德牧体形高大,看起来很凶,实际上很温顺,慕远歌看见德牧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了,那时他和贺敬桓调侃之间,他坚持要给德牧取名「aaron」,这是贺敬桓的英文名,从此以後,贺敬桓就很讨厌那条德牧;因为每次去慕远歌家里的时候,慕远歌叫aaron,最後得到的回应,总是一人一狗,异口同声。
这场面很滑稽,也让贺敬桓很困扰,後来闲谈之间,他後悔自己手贱,送了慕远歌德牧,慕远歌倒是很淡定地应了一声,让贺敬桓更是郁闷。
再後来,贺敬桓死活要回了那条德牧,可没过多久,德牧就病死了。
在那条德牧病死之後,慕远歌就再也没有养过狗。
叶芳华看着慕远歌,「你什麽时候回香港?」
她这样问,心里却很清楚,慕远歌现在不可能想要回到香港,因为陆心凉的那则新闻,任谁看了也会心寒。
明明他才是最在乎陆心凉的一个,到最後,却硬生生被塑造成了凉薄无情的形象。
他最在乎陆心凉……想到这里,叶芳华忽然愣住,然後唇角轻扯,笑得有点苦。
慕远歌抬眼看她,幽深的墨色瞳孔攫住她,看得她怔住,然後她看见慕远歌薄薄的唇开启,说,「不急。」
午饭时,董芝云留了叶芳华,叶芳华自然也不会拒绝,这一次,她来的目的就是为了慕远歌,又怎麽可能放过和慕远歌相处的机会。
现在,没有顾晓曼,也没有陆心凉,只有她。她的心意藏得这麽深,藏了这麽多年,总该也为之做点什麽,等以後想起来,才不会後悔。
她那麽喜欢慕远歌,如果在这样的大好机会什麽都不做,那她就不是叶芳华。
午後,董芝云留在家里,叶芳华拜托董芝云照顾lucky,接着和慕远歌一起出去了。
慕远歌住在董芝云家里的这几天,鲜少出门,似乎他也和母亲养成了相同的习惯。
午後的阳光很好,气温适宜,不会太高,也不会太低,午後漫步无疑是一项很惬意的运动,尤其是和慕远歌一起散步。至少,对於叶芳华来说,午後的散步,是美好的。
她的手里拿着一本书,确切的说,是双手环在胸前,环抱着那本书,起初,慕远歌不太理解,为什麽叶芳华散步时会拿着本书,而且还用这样累赘的姿势。
转角处,他一个转身,步速慢了一些,这时身後的叶芳华撞了上来,手里的书也掉在地上。
叶芳华弯下腰去捡,将书捡起来後,冲慕远歌微微一笑,「你是慕远歌?我叫叶芳华。」
慕远歌终於明白,叶芳华是在重现他和她初遇时的场景,那时候的情况和现在很相似,他们在林荫小道上相撞,叶芳华怀里的书掉了一地,他蹲下身,和叶芳华一起捡。
替她捡书的时候,慕远歌恰好看到一本书上写着——elizebeth,顾晓曼,於是,他理所当然地认为,眼前的叶芳华就是顾晓曼。
那是他第一次见到叶芳华,毋庸置疑,叶芳华有一张让人一眼惊艳的脸孔,她的轮廓立体,尤其是深邃的眼窝,总有种莫名的吸引力,不可否认,慕远歌第一次见到叶芳华,的确很惊艳。
他将叶芳华错认为顾晓曼之後,便去向贺敬桓打听顾晓曼的事情,他和狐朋狗党众多的贺敬桓不同,慕远歌的朋友一向很少,有人说是因为他脾气不好,也有人认为他孤傲清冷,总之,连他自己也不习惯有太多人围绕在身边。
然而,第一次见到顾晓曼的时候,慕远歌就意识到他认错了人,眼前的顾晓曼,并不是那天在林荫小道遇见的那个人。
知道那个人是叶芳华,是在慕远歌已经和顾晓曼正式交往之後。
看?
阅读想你是座不夜城最新章节 请关注书趣阁(www.sqge.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