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渥金女神啊,”格罗姆大叔自言自语道:“除了您手中钱币的光芒,这个笑容是我这辈子所见过最耀眼的东西。”
呆了一呆,他指着身边的马车对我说:“恩,事情是,今天早上,我们发现又丢了15桶苹果酒。”
“耶?难道被人偷走了?”
“对。”格罗姆大叔愁眉苦脸的说:“这已经是连续第三天丢东西了,每次都是15苹果酒,一桶不多,一桶不少。”
哦哟?神秘的苹果酒失窃事件?
“苹果酒是我们家乡的特产。”格罗姆大叔自豪的介绍说:“甘甜醇美,香味扑鼻,名扬克劳德森全大陆。一桶上好的苹果酒,在艾多能卖到2、3个金币哩。”
恩。我咂了咂嘴,那个酒嘛,确实很好喝。
“商队这一次去艾多,最重要的就是这200桶苹果酒了。但是从前天开始――”格罗姆大叔叹了一口气:“每天早上都会发现有15桶苹果酒不见踪影。”
哼哼哼哼,这个案件就交给我名侦探毛南来侦破吧。
我爬上车,仔细查看了一下酒桶,嚯,真够沉的。由此看来,小偷一定是个力大无穷的家伙,不然他不可能一口气搬走15桶这么重的苹果酒,这是第一点。
“格罗姆大叔,晚上谁听见过有什么动静吗?”我跳下车问。
“没有。”
哼哼哼哼,第二点,商队一定有这个小偷的内应。已经连续三天神不知鬼不觉的偷袭得手,如果没有内应通风报信,那也是不可能的――
咦?
我眼睛一亮。哼哼哼哼,在我名侦探毛南面前,犯罪分子将为自己遗留在现场的任何一点点蛛丝马迹而感觉万分悔恨。
“你们看!”我指着马车旁边的一双脚印,得意洋洋的说:“虽然小偷狡猾狡猾地,但是侦破这个案件的关键线索,终于还是被我找到了!”
围着这双脚印转了一圈,我摸着下吧,胸有成竹的侃侃而谈:“根据脚印的大小,从人体比例学的角度来看,这个小偷身材应该比较矮小。另外,请注意脚印的前半部分――也就是脚趾和脚掌这部分,印迹很深,甚至比脚跟周围的痕迹都要深,这说明脚印是小偷从车上跳下来的时候所留下的――啊哈,请大家看这里,就是脚印的右侧,对,就是这里……看出了什么吗?哼哼哼哼,我可以肯定,该小偷走路是个八字腿,而且还是外八字的那种!所以――案情已经很清楚了:一个身材矮小,走路外八字的卑鄙小偷偷走了苹果酒!而这双脚印,就是他偷偷摸摸从车上跳下来的时候所留下的罪证!”
哼哼哼哼,都没想到吧,福尔莫斯和名侦探柯南,本人可不是白看了滴――
望着威尔克斯,还有格罗姆大叔他们惊呆的眼神,我心里那个得意哪――呵呵呵呵,喜刷刷喜刷刷,哦哦……喜刷刷喜刷刷,哦哦……
“咳――”格罗姆大叔清了清喉咙,表情古怪的扭头对威尔克斯说:“威尔克斯先生,刚才你说――”
“――依我来看,小偷确实是地精们。不信请跟我来这边。”威尔克斯咬着嘴唇,满脸有点像要抽筋的样子。
于是一群人恍然大悟的“哦”了一声,呼啦呼啦围着他过去了。
喂――你们怎么能够这样呢……对本人经过细致观察缜密思考严肃推理出来的精确结论,就算不表现出佩服得五体投地的样子,你们至少也要鼓鼓掌,夸几句嘛……
我正要愤愤不平的嘀咕几句,有谁拉了拉我的裙子。
咦――红、红毛小子,他什么时候跟过来的?
只见他撇了撇嘴,皱着眉头,先指指那双脚印,又指指我的脚,“噗”的一下笑出了声。
日本人哦,你搞什么飞机?
我迷惑的看了看脚印,又看了看自己的脚――咦?怎么……
呃,突然想起来了――这脚印确实是刚才我从马车上一跳而下……
“外八字腿的小偷――嘎嘎――”红毛小子嘻嘻笑着,双手叉腰,迈着鸭子步,非常嚣张的在我面前晃来晃去。
好想好想扁他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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