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他会是我的救赎。
我甚至在某天某夜,酒醉得厉害的时候,哭着笑着扯着易笙的衣襟问他:“为什么不是你?为什么那个人不是你呢?”
我不记得他的回答,但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定下心来,认认真真地和沈葵交往。
我把他当作自己未来的另一半,和包括易笙在内的所有男性,都开始保持一定的男女界限。
我对沈葵的在意全世界都看的出来,我甚至为了他再度走进往日走避的厨房,洗手作羹汤。
可是,我还来不及告诉他,现在我可以煲很香的鱼翅汤,还能做好吃的糖醋里脊,他就用一枚红色炸弹炸裂了我整个世界。
原来,我所以为的这一切,不过是应了心理学所说的泰坦尼克效应。
这世界荒唐的,简直可笑。
我骂骂咧咧,自尊心被伤得体无完肤。
易笙在边上看着我哭看着我骂,很久之后,才风马牛不相及地说了句:“郝郝,要不要和我去旅游?”
夜色中,他的眸子熠熠生辉。
我找不到拒绝的声音。
于是,我跟着易笙从北半球一路颠到了南极边,中途转了两趟机。
我吐得天昏地暗,脑袋空空,还很浪漫满屋地吐了邻座一身污秽。当然,我的隔壁不是rain,而是近来总因为我的失态而变得很倒霉的易笙。
他究竟说了些什么,我晕得完全听不见,只隐隐约约地觉得自己被锁在一个略嫌单薄的怀抱里,不很温暖,但还算安心。
飞机在空中持续飞行了十几个小时,我难过得要命,但更让我难以面对的是自己居然这样眷恋着他的怀抱。
隐隐约约的,我似乎还听见自己含含糊糊地问他:“哥,我们当初到底是为什么分的手?”
当年,我们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还青春岁月情感懵懂时期,扭扭捏捏地谈了一场纯纯又蠢蠢的恋爱。
我记得那时大家都还小,身上没什么钱,情人节也只能手牵着手,在街上蹭点肉麻兮兮的粉红气息,还自以为浪漫得好不开心;
我也还记得自己会为了给他准备一份惊喜,几天几夜不睡觉地织围巾;
而他,会为了给我买一条现在看来并不那么贵的施华洛世奇水晶项链,吃上好两个月的泡面。
原来,我们也是有过浪漫的。
可是,为什么我却记不得我们到底是为了什么分的手?
记忆只停留在遥远的日子里,两个青涩的大孩子面对面地僵立着,我流泪满面,他紧抿着唇,瑟瑟的秋风在我们身边冷冷地跳着舞。
易笙到底有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我也不清楚,我只能感觉到他轻轻抚着我的额,一遍一遍,直到我陷入一片朦胧的黑暗,昏昏沉沉得到达了我们的目的地——世界之南。
塔斯马尼亚,一个只要伸出手,就仿佛能触摸到天空的不可思议的地方。
世界之南
出国之前,我不知道世界可以这样大,如同井底之蛙,满足地躺在井底观天,自以为不能理解的东西就叫cultureshock。
出国之后,我才知道生活原来可以这样玄幻,狗血的不是电视,而是活得太过戏剧的人类自身。
——by郝仁日记
1.
在塔斯马尼亚度过的那些日子,我总是在笑。
我们的导游wang是一个澳籍华人,长得像颗圆土豆,还很喜欢说能让全场立马肃静的鼻祖级的冷笑话。我们刚到霍巴特(塔斯马尼亚首府)的第一天就被他冻僵当场,功力很是骇人。
刚下飞机,我还没从晕机中缓过来,像根飘零在风中的豆芽菜,站都站不稳。易笙没办法,只能和刚碰头不久的wang商量,看是不是能改变下第一天的行程,先带我去住的地方休息一天。
wang当然没有拒绝,帮着易笙放好大包小包的行李,又看着他连拖带抗地将我放上车,才似乎很是羡慕地说:“小伙子,我看着你,觉得保镖这工作其实挺好,有钱有玩还能出国吃豆腐……”
我异常无语,偷瞄了易笙一眼,发现他的脸色很是不好,惨白铁青,颇有鬼神转世的姿态。还来不及出言安抚,又听得wang馋着脸说:“呃,开开玩笑,别生气,别生气,要不……我的豆腐也给你吃?”
……
我承认,自己那时真有种返身回到飞机上跑路的冲动——这家伙实在太雷了!
所幸,wang虽然是个雷人,但起码是个颇有眼光的雷人。他替我们物色的住所非常漂亮,仿佛是从童话里搬出来的小别墅,白墙红顶,倚海而立。
wang很是得意地和我们吹嘘着:“你们运气不错,现在正好是淡季,不然就算贵上几倍的价格,也不见得能租到这样的风水宝地!”
可惜,我此刻完全没有欣赏的气力,倒在软绵绵的床上狠狠地睡了整整一天,直到月上枝头才睁开了眼睛。
可我怎么也没想到的是,自己居然会在这样的朦胧中,看到那样梦幻的一刻——
易笙持着一杯红酒,静静地坐在窗棂上,雪纺纱的薄帘徐徐飘舞,将他如雕刻般俊美的容颜,轻柔地包进银月的光辉中。点点都是蛊惑。
我几乎以为自己还在梦中。
他的笑容那么温柔那么美,仿佛正看着自己痴恋三生的情人。
他的声音低哑而磁性,淙淙的,融入夜色中,虚幻得无法形容。
我怔怔地看着陌生无比的他,直到那句话的刺入我的脑袋:“郝郝,你睡觉的样子真像只吃多了的猪。”
噼啪,美梦碎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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