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前,我有幸来到内蒙一游,并在这里结实了若多――我当时的偶像,现在的唯一。在那时,我是一个即将毕业的大学生,而若多则是一个偶像级的演员。他在这里拍片,我们恰好碰上了。
第一天入住这个美丽的小旅店,就碰上了被一群人簇拥的他同时入住。试想,靠着一个学期真正体力劳动而换来的打工费,住进一个拥有海棠树与林中湖的木屋旅馆,环境清幽,景色宜人,又在本已很欢畅时,有偶像加入,是怎样惬意的事。
可惬意是一时的,因为无财无势无美貌的我根本不可能和他接触,我就失落了。没办法,人家一个大名人怎么会注意到我这个默默无闻的大学生。所以,我很自觉的结束了乱想,专心于起初的安排。不过,心底里我隐约还是期望有奇迹出现。
哎~,女人啊~
果然有神眷顾。
那天,我在离旅馆不远的马场丢了钱包。奇迹,绝对是奇迹。林若多,林大偶像竟然亲自给我送了回来。
那天正郁闷,门突然被响了。打开门,一张俊脸放大在了我的面前,是那么近。那时我那叫一个激动,帅哥啊,几乎淌泪。但,要面子要到死的我,强压住了震动的心,摆出最平静的样子,说:“有什么事么?”
就这样,我们算是认识了。
之后,我们的关系好了一点,最起码见面时会点头作为礼貌。除此之外,他仍然每天忙忙碌碌,被人群裹着,不会多注意我,而我没事就远远的看着他养眼。就这样,已经很满足了。
我真感谢当年那个那么爱丢东西的我。
当他再次敲开我的门时,我们正在开小型party。打开门的一瞬间,他出人意料的对愣住的我,荡起春风式的招牌笑容,来了一句:“你们在为丢失这个包庆祝么。”
我自然以最快的速度回过神来,拽过他故意在我面前摆动的包,说:“当然不是。没想到又是你捡到我的东西。好吧,为了感谢你,诚挚邀请你参加我们为明天探险而举行的启动仪式。”一定要上钩,我心里呐喊。
他奇怪的看着我,摆出一服很为难的样子,说:“我没看出你的诚意耶,不过,”他调皮的笑了,“我接受。”
我恭敬的把门敞开,他大声道:“大家好,我加入了。”
众人回过头,片刻的沉寂后,掀起了掌声与口哨声。他向大家鞠了一躬,微笑着走到围坐在地上的人群中随意坐了下来。我跟在他后面心中美美的,仿佛口哨声与掌声是为我想起。毕竟,要不是我,他们怎么会有机会和大明星近距离接触。我心中充满了成就。
那天,很郁闷的,我没有坐在他旁边,而是坐在了人圈外围的沙发上。不是我不想和他坐在一起,只是在他坐下的瞬间,队里的几个女声就如鬼魅般,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他围了起来。我实在不好意思跟他们挤(也挤不进去)。
突然有人干咳了几声――是米娉婷――我们公认的队花,我高中时一点都不熟的同学,现在所谓的好友。她起身,令我们很意外的说:“我给大家跳只舞。”既而在吉他的伴奏下,跳起了舞。她真不愧是才女,仅是伴着吉他单调的音符就能跳出美丽的动作。
看向若多,正用欣赏的眼光看着那婀娜的身影。正常,但我有点失落。虽然一开始我就知道若多不会看上我,也不能看上我,但我还是在心中暗道一句:“这下没戏了。”
娉婷跳完了舞,随即转向若多,有些蔑视的扬起头说:“不是不愿意来么?”
这下在场的人全傻了。他们竟然认识!
“其实我真不知道,这是你们开的party。”若多笑着说。
“得了吧。”娉婷不屑的说。走到若多旁边,对他旁边的女生说了句“让开”,那女生很不情愿的移开了位置,娉婷就坐了下来。若多看着她露出很无奈的笑。
其实那时人群中有一个人对于这场景比我郁闷无数倍,那就是弹吉他的易伟。谁都知道他喜欢娉婷。于是我转过头看他,想找点心理安慰。果不出我所料,他的手紧紧抓着吉他,眼里几乎冒出火来,死盯盯的看着娉婷。我有点幸灾乐祸,心中窃喜。我一开心,随手抓起一个杯子,豪气的一口喝下杯中之物。接着就听我,天翻地覆一阵咳嗽,不是水么,怎么变白酒了。
“你喝了我的茅台,很贵的,真是浪费。”易伟鄙视的说。
我平静得看他一眼,写满不懈,“反正你有钱。”
场内立刻安静下来,等着我俩的第n次斗争。不过我俩都无心恋战。我转过头,易伟一声呵斥,“看个头啊。”周围又欢实了。
后来party越弄越乱,大家都喝了酒。而我很有分寸,喝了那一杯后就只是看着他们闹。
现在想起来真佩服那时自己,活了那么多年,不管红的白的,喝的酒加起来超不过一斤。这隐忍的功力,不是吹的。
那天最郁闷的是什么时候来着?哦,对了,是party结束时。不得不说一下,那天我们的party其实很短,不到一个小时――因为旅店的老板娘说如果我们再闹就请我们一起滚出去。还记得,结束时间是十一点整。为什么会记的这么清楚很简单,娉婷借着发酒疯非让若多送她回房间,易伟摔掉吉他时,我看了一下表,并顺便永远记下了那个很简单的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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