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 一场雪的笺释注疏(笺释篇)_繁花书之未央夜雪 - 书趣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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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 一场雪的笺释注疏(笺释篇)(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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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笺释篇)

“笺释篇”:从小说创作角度来解释每一卷的缘起,包括构思、题材选取、作者意图等。

本篇只论文学问题,史学问题由“注疏篇”来解释。

第一卷吕雉

――未时,未是未曾的未。

这卷的主线是吕雉和卢绾从没能真正成就的爱情。副线是从吕雉的视角去写项王。

吕雉有点像《金锁记》里的曹七巧。在纯真的少女梦幻被一一强行破灭后,只有对卢绾,她才保留了心底最柔软的一点地方;而对刘邦,这个她不中意的男人居然还抛弃她、冷落她,让她连女人基本的自尊和面子无法维持,于是逐渐开始生恨、生厌,开始歇斯底里、胡乱报复――既然从这里种下了种子,后来她任性地回护吕家女儿,诛杀刘家诸侯王,潜意识里应该是一种对刘邦的反抗和嘶喊吧?

所谓一个好的女人,总是会让男人希望他自己变得更好;而一个坏的男人,总是能把一个女人心里最龌龊的地方激发出来。陈凯歌的前妻洪晃曾经说,当年不知道为什么陈凯歌身边总是能有那么多女人围绕着他,于是争吵不断,直到有一天,她发现自己正在逐渐挖掘出自己内心最丑陋的一面,正在逐渐变成一个泼妇。

所以,写吕雉,最后还是写三个男人――在卢绾身边,她是一个深情的想爱的女子;在项王身边,她怀着向往与崇拜;在刘邦身边,她不过是恶毒和刻薄的符号。

从“纯粹时间”上来说,这一卷写的仅仅是吕雉在临死前的几十分钟而已。不过在回忆中,故事的时间可以无穷无尽地向前不断延伸。

写项王时,我自己写得很感动,特别是当项王自言自语地说“我还有什么不满足的?我很满足。我很满足”的时候。

另外一点感动了自己的,是卢绾临死前每晚站在山坡上遥望长安的孤独身影。

第二卷刘襄

这卷的主线其实是刘襄回忆中的韩信,副线才是刘襄设计杀吕角、动员齐国军队、起兵讨伐诸吕。

这卷是写的最不顺手的,个人感觉也是各卷中比较弱的一卷。

韩信很难写。史书记载的材料太多,又太少。说太多,是因为现成史料一多,小说就容易跟着走,把《史记淮阴侯列传》翻译一遍,失却了自己的独立创造,所以反而是史料越多,小说越要谨慎避开和精心选择。

我只写了潍水之战这一段。但又有“太少”的问题,是因为史书中对战争细节记载极少,原文不过寥寥几句,根本谈不上精彩动人。中间的过程、心理、行动、局势,都要自己一一揣摩出来,还要描写得千回百折,令人激动。

所以这里就很艰难了。写一场大战,写韩信这样不世出的军事天才,可能都有点超出了我这样初学写作者的能力范畴。于是,既难以把战争场面煽到多热血沸腾的程度,也很难把韩信写得多么让人崇拜――一个笨人如何创造一个聪明人的形象?所以金庸说他写韦小宝一转眼就是一条计策,可是金庸自己要想好几天,才能把这条计策编出来。

战争场面,是我以后小说中经常会出现的桥段,还需要逐渐磨砺,学着去怎么写好。

在这卷中,附带白描了一笔龙且。他和韩信有一点相同,都是越到危急时刻、越兴奋、越有光彩――我们这样的普通人常常会惊讶于这种疯狂的神秘力量,并在不知不觉中被它的光彩吸引。关于这点,茨威格的《一个女人一生中的二十四小时》对我有所影响――一瞬间俘获女主人公寂寞芳心的,正是男主人公在赌场中全神贯注的疯狂。

而韩信毕竟还是比龙且多了一点境界――他的疯狂,不是去单纯求爽快,而是期待出现更高水准的挑战,好把自己逼到可以爆发全部能量的绝境――就是那种面对更强大的对手,会觉得“好开心”的类型。

他求的不是胜,是“道”。所以我会写,战争对他而言更像是艺术――而他真正的目标,是画出自己生命中最灿烂的那幅画。这一点,也是我对于自己小说写作的同感吧。

刘襄设计杀掉吕角之后,那段手握齐国宰相和齐王的两颗大印,召集齐军起兵的场面,是后来补写上去的。感觉和第九卷“吕产”中的周勃政变、控制北军有种神秘的类似――都是用诡计发动政变,前者更像是后者的预演。

第三卷吕莹

这一卷纯粹就是写英布一个人。

时间线被向前拉回到始皇帝还在世之时,拉到广袤的骊山上,俯视数十万劳工生活的那个巨大坟墓,拥挤忙碌,劳作不休(补充一条小史实:后来著名的兵马俑,其实不过是文中所写到的骊山陵墓周围的那“一百多个陪葬坑”之一。则陵墓本身的宏大与华丽,可以想象。)

在史书无比关注的陈胜吴广起义(事实也就是在一个小乡下拉起来百十个人队伍吧)之前的一年,英布就已经在秦帝国的心脏地带,策动了规模甚大的骊山劳工逃亡。不谈对时局的影响的话,显然后者的行为更加艰难宏大。

英布上骊山的时候,有点像一个黑社会大哥,慢慢转变成一个重情义的乱世豪雄形象。而广袤骊山,我试图把它写成一个丛林世界,有自己弱肉强食的等级结构、合纵连横的草莽规则。限于经验,写得不算成功。

凌若这个虚构的人物,是我比较喜欢的“外柔内刚”的女子类型。有些女子表面很干练,一旦到了骊山那种地方,怕是先崩溃了。凌若的工作其实也很繁重,甚至肮脏,但她不但自己生存下来,还用她的爱心和坚韧慢慢建立起来自己的地位。

有朋友评论说,当她后来和英布一起走上巨鹿战场的时候,她是有着“天下之后”的气势的。

这部书之所以一直写得比较艰涩,主要一条是我很回避全知视角的作者亲身叙述和评价,而尽量从某一个人的眼中去观看另一个人。比如英布,其实主要只是“吕莹印象中的英布”,带上了许多吕莹个人的感情色彩。

而吕莹其实一生中只见过英布两面,她所能了解到的,前面一大部分(上骊山,劳工逃亡,巨鹿之战)是出自于两个小人物――六伯和胡伯的回忆,后面一部分(反叛,再逃亡,遇害)是出自于英无夜的回忆。而英布在楚汉之争中的许多事迹,以及最后为何会离开楚军转投汉军,就变作空白了――因为没有人对吕莹说起过。

也许在以后的书里,这种刻意对全知视角的回避会少一些,写起来也轻快一些。

这一卷中英布所唱之歌,名为《薤露曲》,确是汉朝时民间的出殡挽歌。

第四卷刘盈

这一卷名为刘盈,基本上全写张嫣。

刘盈是个很没有存在感的人物,极其苍白,似乎众人都不很重视他,连张嫣对他的回忆都少得可怜。不过,我至少很理解他。一个男孩有这样的一对父母――父亲冷漠凶狠不惜抛弃他,母亲在他面前歇斯底里地报复残杀――还能活得健康正常的话,那就是奇迹了。

所以,有一个小小的细节,才体现出真实的刘盈。他带张嫣去地道的时候,说自己“真想就住在这里面,黑洞洞的,自己在角落里点根小蜡烛,画点画,想想心事,静悄悄的,就这么一直一个人呆下去,什么都不用害怕,谁都不会来打扰……”。

这就是他,注定在孤独中才有那么一丝可怜的安全感。

这一卷的开头我写得很满意。如果读者不知道张嫣是何许人的话,那么一直看到她从铜镜背面摸出字迹后,那个突然的大转折,确实很有一瞬间失乐园之感。看过电影《时光倒流七十年》的人理解会更深――那种失足坠落的绝望。

张嫣作为小女孩时童年的生活,和入宫前后那段时间的心理,我写得很顺手也很开心。比如提亲过程中的那些仪式,虽有根据,却是喜剧的写法。

到了这一卷时,刘、吕两家之对立紧张,及“老头子们”在背后的阴影,都逐渐显现出来。中间有许多前后“照应”之处。比如差点撞上陈平马车的那匹快马,其使者是刘兴居派出,送信给刘襄,便是曾在第二卷刘襄起兵前的那个关键助推事件;而在后来的军事会议上,吕产和吕禄究竟怎么发觉陈平是闯宫行刺案的主谋?则在第五卷里到了吕禄的易容探监时方得出答案。

《唐风绸缪》确是《诗经》中我最喜欢的诗之一。本身极简单,亦无艺术性,但那背后洋溢着的喜悦和幸福,却以最质朴的力量打动人心。

第五卷吕禄

这一卷的主线是写彭越与周殷。关于吕禄的出场,我是刻意的设计――整整一卷里都没有出现卷题所标的这个人的名字,直到全卷的最后两个字。

因为全书是一个主要发生在宫廷里的故事,所以我一直觉得,需要有一个平民的视角。一个普通人,可以目睹并且被卷入这件事之中。

于是,周去疾就出现了。他那时是个低级的卫兵,家境窘迫,正在为妹妹、无赖里长和工作单位的“清洗运动”发愁――像我们每个平常人都会遭遇的处境那样。

所以,我们才会看到,宫廷之中一个小小的走过场决定,比如把刺客定性为西楚军余部,是怎样往下一级一级不断放大,被人拿着鸡毛当令箭,加以利用,最后直接影响到许多家庭的命运。

周去疾家不是这场清洗运动中的唯一受害者。更多人的声音――尤其是在政权更替中的失败者楚军一方――已经在这二十多年中,悄悄地被捂住了,消失了。

写彭城陷落、周殷自杀的那段,很凝重,“雪落在楚国三千里江山的每一寸土地、每一寸河流上”,明显是乔伊斯《死者》的路子,不过感觉还算符合当时的气氛。

第六卷刘章

这一卷的主线是刘章、樊云梦与吕产的关系,副线是英无夜、张嫣和韩婉云的关系。两个三角。

结构上来说,这卷是最谨严的,事件都在戌时的两个小时内发生。从刚到戌时、刘章从朱虚侯府出发――到戌时结束、刘章下了月华台沮丧地回府。中间发生了很多事情:刘章砍伤了吕产,也直接导致了后来他因恐慌而参与诛杀诸吕,成为政变中的一枚关键棋子;英无夜在差一点与张嫣相恋的瞬间,从她身边骤然离开,然后遇到了真正的挚爱婉云。

刘章是一个典型的善良、软弱、多情又自闭的人,这样人的可怕之处便是会在长期压抑之后突然没来由地爆发。在月华台上朝吕产挥刀时,与其说他是愤怒,不如说他是绝望。

我花了很多笔墨来塑造吕产的性格,并且在后边几卷中还会有丰满。他是那种别人都仰视而且无法靠近的人。小小透露一下的是,他和项王是全书中仅有的两个会在独白中经常提到“君子如何如何”的人。

至于张嫣,我其实并不相信她是真的爱上了英无夜。她被压抑得太久、寂寞得太久,十二岁到十九岁,整个青春最灿烂、最幻想的时期几乎没接近过男性。英无夜以一种剽悍英勇的方式突然闯入她的生活,抱住她、拯救她,她便一下子把所有翻腾已久的激情寄托到了英无夜的身上――理论上说,另外一个稍微出色点的男子先闯进来的话,她一样会爱上。就像童话里沉睡的公主,会爱上她睁开眼后第一个看到的人。

所以,她表达爱的方式很有意思,就是不停地给英无夜做衣服。当然她花了许多时间和精力,也累得够呛,但是婉云轻轻巧巧地和英无夜亲昵一下、嗲一下,便勾去了英无夜的心。因为这个从小流浪的男人,不管表面多坚韧,内里都还是渴望爱的孩子――最直接表达出来的爱。

月华台上,从开始相互敬酒到刘章砍伤吕产的长长一段,是我最喜欢写的那种“张力十足”的瞬间。这种桥段很见功力,这次还写不太好。

人们容易被这种激烈的冲突吸引,所以电视剧都很喜欢用这些做片花集锦。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某部电视剧序幕里是怒扇耳光、集体跪下、颤抖狂吼、痛哭、炮火齐鸣、扭做一团的诸多镜头――不过我个人认为这还是粗糙了一点。真正功力高深的小说,是写平静的雪花落下,慢慢侵蚀了大地的过程――都可以写得很吸引人,而不是总把那些生命中最极端、最激烈的状态呈现出来。《红楼梦》中最惊心动魄的事情也不过是宝玉挨了一场打而已。

所以,我喜欢写这种戏剧化的桥段,但一本书里不宜多写。而且,以后我也会学着写、享受写更平静的、更见深邃绵密的桥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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