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学考还剩最后一周的时间,王洪军终于决定放弃跟着我到学校来混时间,他开始迷恋电子游戏,镇子上刚开业了一家电子游戏城,王洪军很快便成了那里的常客。
我坐在已经空了一大半的教室,听着老师在讲台上絮絮叨叨考试过程中需要注意的要领,那些要领对我来说根本狗屁不是,事实上,我一直以来考到那么高的分数,都不是因为注意了什么要领,考试不过也是游戏,觉得开心,自然就玩的好。
我竟然有些想念王洪军,虽然,他平日坐在我的旁边,也不过是在做些自己的无聊事,但我却似乎是习惯了,偶尔看他一眼,或者是偶尔摸他一下。可是现在,当我的余光飘过,已经看不见他,只剩下空荡荡的空气,这让我兀自生出一阵失落。
放学后,我没有回家,而是去了电子游戏厅,王洪军坐在最里面的位置,正在玩一种打斗类的游戏,我对游戏不感兴趣,只是看着王洪军。
奇怪,只是几天没有见,竟觉得王洪军变得更加好看了,黝黑的皮肤,结实的胳膊,特别是他打游戏时专注的眼神,让我几乎看到入迷。
别玩了,送我回家吧。
我拉着王洪军的衣领。这个时候,江孟应该还在外面打球,我可以和王洪军在家里面单独相处很长一段时间,一想到可以把他的下体含在嘴巴里面,我得整个身子都兴奋了起来。
但是,王洪军却没有听我的话,他仍然在玩那个打斗的游戏,并且看都没有回头看我一眼。
你能再等我一会儿吗,或者,你自己先回去也行。
我非常的恼火,一句话也没有说,转身出了电子游戏城,经过门口的时候,看到一个痞子模样的男生,用怪异的目光盯着我。
我没有理会,径直往马路上走。男生在我背后吹起了口哨,充满调戏的味道,我转身,回去,面对着男生,笑问:你有车吗?要不要送我回家。
男生显然没有想到我会有此举动,愣了一下,随后,又恢复了刚才的那股子痞气。
好啊,你家在哪?
我坐到了痞子男的摩托车后座,出生以来,还是第一次坐摩托车,有一种莫名的新鲜感。我说了我家的方向,就紧紧的抱着痞子男,眼睛闭着,头紧紧的靠在痞子男的后背。
痞子男的摩托速度很快,我的耳朵甚至有呼呼的风声灌进来,我想说话,但是张不开嘴,只能静静的,听痞子男不成调的口哨声。
终于,摩托停了下来,我睁开眼,环顾四周,这里竟不是我家,而是一片芦苇塘,周围刚刚长高的芦苇恰好把我的视线挡住,让我根本无法分清眼前所处的位置是在哪里。
为什么带我来这儿?
我的神色冷静,因为太冷静,反倒让痞子男不知所措。
我知道你,你叫江哲,是好学生,我带你来,是因为我听说你喜欢跟男的玩。我还没跟男的玩过,想找你试一试。
我打量站在我面前的男生,应该有十七八岁的光景,瘦,整张脸细长,像是一颗被拉长了的梨,他的裤子很肥,松松垮垮的搭在腰上,一抬手,露出半截内裤的边边。
你听谁说的,简直胡说八道,根本没有那回事。
我并不觉得承认自己和男生发生过关系有什么丢脸,只是,我仍然说了谎,面对这样一个陌生人,我又有什么必要掏心掏肺。
我听着风吹过芦苇,发出沙沙的声响,犹如在海边,听着一层接着一层的浪。痞子男好像根本没有计划好整个过程,呆在那里,半天说不出话来。
送我回家吧,太晚了,我该回家了。
我上前去拉痞子男的衣角,但语气却是冷冰和强硬。
痞子男似乎是在瞬间被我激怒了,突然抓住我的胳膊,把我紧紧地揽在怀里头,他的力道太大,我一个踉跄,差一点摔倒。
我没有挣扎,也没有再说话,只是静静的,让痞子男咬我的嘴巴,他咬得太用力,我觉得我的嘴唇一定已经开始流血。
而当我的手摸到痞子男的下身,我差一点尖叫出来,那是一根实在太粗大的弟弟,粗大到和他的身体完全不成比例,我等着痞子男自己把裤子褪了下来,然后用手紧紧地握住他的下体,我竟然没有办法把他的弟弟完全握在手里面,以至于我帮他打手枪的时候,动作都跟着笨拙起来。
痞子男似乎很兴奋,下体在我的手里面一点都不老实,用力的冲撞,过了一会儿,他便抓着我的衣服示意我蹲下去,帮它吹喇叭。
我感觉我的嘴巴已经快要被撑得裂开,我一动不动,一味的让痞子男抱着我的头,然后用下身在我的嘴巴里面搅动,就在我快要支撑不下去的时候,痞子男把弟弟拔了出来,用手疯狂的上下撸动,最后,一股腥热的液体喷射出来,全部落在我的脸上。
我从书包里掏出手绢,擦拭着脸上的液体,痞子男射精之后,变得羞涩,整个人转到一边,背对着我,似乎是在清理残留在弟弟上的脏东西。
现在,你可以送我回家了吧?
我对着痞子男的方向,大声说,我嘴巴开合的时候,隐隐的疼,用手摸了一把,幸好并没有流血。
走吧。
痞子男把腰带系好,闷闷的应了一声,然后跨上摩托车,我把擦过体液的手绢放回书包,然后起身,坐到摩托车后座。
一路上,我们两个都不说话,直到我下车,痞子男才从后面喊了一句,是曲志刚跟我说的,他说你跟谁都能玩。
原来是曲志刚,我早就该想到的,不过不管是谁说的,都没什么所谓,反正都已经过去了,而且,现在回味起来,在芦苇丛里面吃一根那么粗大的弟弟,也不是什么难熬的事。
我上楼,开门,江孟已经回家,正在沙发上看球赛。听到我回来,便回头看我一眼,然后指了指厨房。
妈给你熬了汤,快点喝吧,说是补脑的。
我把书包丢进房间,然后出来洗手,去厨房拿汤,白色浓浓的一碗,看起来好像男人的那东西一样,我突然一阵恶心,把整碗汤倒进垃圾桶。
今天我在楼下碰见王洪军了,他问你回来了没,我没理他,那个小气鬼,我才懒得理。
江孟把电视机关掉,赖在我的房间里头,自从游戏机事件以后,江孟对王洪军简直到了厌恶的地步。
已经对我爱搭不理了,现在又来找我做什么?
我根本没有办法原谅王洪军,如果,他对游戏的热爱已经超越了对我的,那么,他在我生活中的存在,也就没有什么必要了。
我把江孟从房间里面赶出去,一个人关了门,看书,痞子男粗大的弟弟一直出现在我的面前,让我无法安心。
最后,我不得不把书包里的手绢拿出来,上面是痞子男的体液,那股子腥味还非常清晰,我把手绢放在鼻子底下,一边闻,一边抚弄自己的下体,然后,用手绢包裹住下体继续上下,我的体液喷射而出,全部染在手绢上面,不知道,我的体液和痞子男的混合在一起,会不会生出新的味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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