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来介绍一下吴洛其和他的一众死党吧!
阿呆,前面已经说过了,就是那个每次都笑得最大声的人。
还有一个叫做狗腿的同学,狗腿的智商很正常,但是他有一个大毛病,就是嘴巴。
他的颜面神经有点不正常,所以嘴巴一年四季都在流口水。讲话总是又快又急又结巴,这是因为他一定要在讲到逗点前,把滴下的口水很技巧的接回来。如果不小心太兴奋了,那么你就可以看见一条透明蚯蚓缓缓的从狗腿嘴边爬下,一不留神蚯蚓头还会随风奋力扬起,降落在你的脸上和手上。
我猜他会被叫做狗腿的关系,是因为他讲话总是希望讨好别人,不敢有自己的主张吧!但是据我跟狗腿相处时候的经验,我不觉得他是这样的人。他总是在我们面前高谈阔论。我们总是小心的闭紧嘴巴跟着他的话呜呜的笑着。
狗腿很会说笑话,但是我们从不愿意在他面前尽情大笑,因为怕吃到蚯蚓的头。当然,阿呆一点都不在乎这回事,在我有印象当中,阿呆吃的蚯蚓头已经超过一百只了。
有一次,我在偶然的机会里面听到了狗腿和其他同学的对话,终于知道他为什么叫狗腿了。
“那个阿德很欠扁耶!”同学甲说道。
“怎么了?”狗腿问道。
“昨天叫他借我一下橡皮擦就鸡鸡歪歪的。”同学甲一脸不爽的说道。
“昨天不是月考吗?”狗腿疑惑的问道。
“月考就不能借橡皮擦啊!你怎么这么奇怪啊?”同学甲听到狗腿居然用疑问句,不禁勃然大怒。
“当然不是啦!我也觉得阿德很奇怪耶!这么小气。”狗腿马上掉转船头,往正确的方向驶去。
“靠!狗腿!”同学甲冷冷的扔下一句话,大踏步的出去,只留下仍然在小便斗前的狗腿。
我想他的心应该正在滴血,就好象他的鸡鸡在滴尿一般。
而我,正躲在门后面的马桶上拉肚子。
很多人都觉得,我喜欢跟狗腿在一起,是因为在现实的学校生活里面无法得到成就感。所以跟一些有缺陷的或是被唾弃的人在一起,以满足自己的优越感。
不过,我知道我喜欢跟狗腿一起走路回家的原因,是因为他很会说笑话。只要买一把楚留香专用的”霹雳无敌挡水折扇”,就可以毫无顾忌的开口大笑。
事实上,狗腿在我面前几乎不曾狗腿过,有时候还会指责我的不对,他觉得我偷看免钱漫画的技巧太低,令他都觉得丢脸。
“老板看你斯斯文文才不好意思揭穿,要不然你的三流技术,早就被轰出去了。”狗腿得意的说道。
如果被外号叫做狗腿的人数落,那这个人的外号该叫什么?狗屁?
这是一件很诡异的事情。照理说,不喜欢跟狗腿在一起的人,都应该是讨厌拍马屁的”正义之士”,而喜欢跟狗腿在一起的人,应该跟历史书上那种爱听谗言和好话的昏君是同一挂的。
但是,为何狗腿跟这些”正义之士”在一起的时候,总是气势低落,只能说好话拍马屁,但是跟我们这些昏君之流打屁时,就变回正常人该有的样子?这是一个谜团,是一个绝对需要金田一拿他阿公的名誉发誓才能破解的谜团。
最后一个叫欧弟,至于为何叫欧弟?道理很简单,因为他哥外号叫做加菲猫。
欧弟是一个标准的小混混,一心想要成为一个伟大的人物,我曾经问过他,最崇拜的偶像是谁,他说是吴洛其。所以,我看他心中的大人物应该是十大枪击要犯之类的吧。他很佩服吴洛其那种一往无前,纵横于千军万马之中的豪气。
他一天到晚都在学吴洛其的鸟样子,所以常被人家打得满头包。
“我总有一天会跟洛基一样厉害的!”欧弟对着夕阳大叫着。洛基是洛其的绰号。
我想,他跟洛基一样厉害的地方只有成绩。都是最后一名。
“今天晚上去光明新村打篮球!”吴洛其点了一根烟说道。
“抽烟对身体不好。”我看着袅袅上升的烟雾。
“……”
吴洛其每次都把我的劝告当作耳边风。
国中生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鬼混。但是因为年纪还小,能够鬼混的地方我们都不能去,那时候网路还没发达,名字叫做”网咖”的怪物还在从冥王星前往地球的途中。
我们能做的,就是打篮球。通常是到t大的篮球场或是光明新村的篮球场。一边斗牛一边在路灯下嘻嘻哈哈,哈哈嘻嘻的。
我、洛基、欧弟和狗腿四人,常常在星期六放学吃完晚饭以后,到光明新村的篮球场旁边投篮打球。至于阿呆,他爸妈不喜欢他晚上出来。毕竟,他真的是比较欠缺自保能力。
“今天人真多!”欧弟无奈的说道。
“没办法,今天星期六啊,明天又不用上课。”我看着球场上一堆人,不知道何时才轮到我们上场。
这个半场已经报了六队,实在是有够挤的。
“这么多人!等都等死了。”旁边一个身材高大穿著短裤的青年说道。
“是啊!”他旁边另一个抱着篮球的家伙一脸不满的嘟囔着。
我打量了他们这一队,每一个都穿著标准的篮球装,然后抱着一颗颇贵的斯伯汀,看起来就好象是灌篮高手。
“喔耶,轮我们了!”狗腿高兴的从地上跳起来,跑到场中来个漂亮的跳投。
我暗暗观察过,我们这一队的实力在六队当中应该算是数一数二的,除了还没上场的灌篮高手篮球队之外,其他已经上场的,保证没有人能阻挡我们n连霸的纪录。
看来今天我们可以打到爽为止了。
果然,不到十分钟,我们就把之前的卫冕队以六比二的悬殊比数ko下场。
接下来,上场的便是灌篮高手篮球队。刚刚那个身材高大的青年,听他们彼此的称呼,似乎叫做冠军!另外一个刚刚有说话的叫做志成。
我负责守志成,狗腿是看守冠军,欧弟和洛基负责照顾其他两人和抢篮板。
才一开打,我就可以感受到高手的压迫感,他们在持球的时候,相当刁钻,移位也很迅速;在我们持球的时候,那种贴身防守,让人感觉非常有压力也非常不爽。
“快传过来!”狗腿大叫,但是我根本没办法从那个叫志成的机车男手中传球,他几乎是整只手都贴在我的球上,整个人的脸跟我只有不到半公尺的距离。因为大家打的是不正规的篮球,所以也很难说这样有没有犯规。
一不小心,手中的球就被志成拨走,我马上高喊:”打手!”
“哪有啊!”志成一副样的否认。
“算了,让一下。”冠军挥了挥手叫志成不要争辩。
可恶的家伙,让个屁啊?明明就是打手犯规,说得好象我在无理取闹的样子。
我站在边线发球,但是志成用相当贴近的距离阻挡我传球给洛基,我又不能大幅度的左右走动,只好勉强将球高传出去给狗腿。
“靠!”狗腿大骂一声。他刚接到的球硬生生的被另外一个人给抓走了。
“这样犯规了吧?”狗腿愕然的说道。
“哪有啊!我在你接球的那一瞬间跟你抢球就不算犯规,你会不会打篮球啊?”那个抢到球的人振振有辞。
其实大家都看得出来,狗腿已经拿稳了球,那个人根本是欺负狗腿比他小只很多,便直接将球抢过去,这根本不叫抢球而是抢劫。在非正式的比赛中,这又是很难说犯不犯规,不过绝对令人不爽。
“算了!篮球场上的事情就用篮球来解决。”吴洛其跟狗腿说道。
就在这样紧张的气氛下,比数已经战到五比五。
说点题外话,我一直觉得如果要看出一个人的个性,最好看他打篮球。或者说看一个人参加竞争性团体球赛的表现,可以知道这个人大致上的个性。
喜欢单干的人通常很自我也很聪明,传球传成习惯的一定很缺乏自信。真正厉害的人,是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决定自己要单干还是传球,亦或是配合战术。这种人通常都有领导特质,例如乔丹。
回到激烈的抢球现场,大家可以说是卯足了劲,能够使的贱招都使出来了,就在志成抢到最后篮板球的同时,狗腿从后头用力的想要把球拍走。
没想到球还在,志成的头却被拍走了。
嗯……我说的稍微夸张了一点,总之志成的头被狠狠的按了下去,整个人也俯跌在地。他爬起来以后,一拳便往狗腿脸上打去。狗腿猝不及防,鼻血一下子就飙了出来,接着他也二话不说的跟志成扭打在一起。
说实在,现在的狗腿比较像是只狗,一只疯狗。两人的鼻血不断的爆开,我们三个人硬拖着狗腿,而志成的队友也把志成架到旁边去。
就这样,我们莫名奇妙的打了一架,而篮球只打了一场。其实为了打篮球而打架实在是太正常了,一个星期总要发生个两、三次,有时候篮球场的风水欠佳,就会一个星期天天都发生干架,只要不是火拚到不可收拾,旁边的住户也不会搭理。
我们拿着从豆花店老板那里要来的冰块放在狗腿的鼻子上,狗腿恨恨的抱怨着,由于过于激动,他面前的豆花冰上,多出了许多冰水和口水混合成的粘液。
“算了!打篮球打架这种事情,只能算自己倒楣,不要太计较。”吴洛其说道。
各位千万不要以为是你们听错了,或是认为吴洛其变了个性。其实我跟吴洛其在一起称兄道弟这么多年,我只看过他打架打了十次不到。他很厉害,但是并不爱打架。他打架通常是为了救人。至于为自己打架,我一次也没见到过。毕竟,他不去惹人就已经阿弥陀佛了,谁敢来拔老虎的胡须?
吴洛其有自己的一套正义,也有高强的武功。
打架的事情我们不计较,不代表别人也这么想。
星期一早上的周会,我们四个被训导主任叫到前面的司令台上去,当着全校狠狠的训斥了一顿。
吴洛其还是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欧弟和狗腿则是一脸不爽,似乎在考虑要不要当着全校的师生发飙。不过想归想,如果想想就会做的话,中华民国可就不只一个国父了。
“你们几个中午午休到训导处找我!”训导主任把我们轰下司令台。
“要罚我们留校服务吧!真衰!”欧弟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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