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连你的名字都不知道,就要我借钱给你?」他总算放开她,却故意刁难道。
明夏艳脸似火烧,连头都抬不起来了,「小女子闺名……」她顿了顿,虽然早就明白这个在她出生落地之时,父亲为她取的名字,从今往後是再也不能示人了,但这个觉悟到了今天竟分外凄怆。牙人的卖身契上写的是石大姊,那对老夫妇替她乱取的化名,当时她不甚在意,甚至也没想过若从此隐姓埋名,她该以什麽身分活下去?
「明珠。我叫明珠。」她没打算解释,是姓明名珠,或者其他?原来她还是有着官家千金的傲气,过去她不亢不卑地对别人诉说自己的出身与家世,其实骨子里是自傲的,如今这一切再也不能见容於世,对她来说就和自此蒙尘的明珠一般,也是明珠暗投之意。
男子当然不会相信那是她的本名。不过无妨,太快得到答案就没意思了。
「明珠姑娘。」他叹息般地低语着她的名字,算是接受了她的说词,以及致意,然後似笑非笑地道:「借钱是小事,不过我不认为现在的你能经得起长途跋涉。」他抬起手,制止她准备反驳的话,「有耐心的人才能完成最艰难的事,急躁的人只会在同样的错误中一再重蹈覆辙──我一向这麽相信。你应该很清楚,就算我让你带着足够的盘缠上路,你也几乎不可能自己回到家乡……还是说你家就在附近某个村子?」她的口音明显来自北方。
「不,我的家乡……」她的喉咙紧涩得几乎无法把话说全,「很远。」不只是距离上的远……
「那就对了。」男子又向後一躺,一副拍板定案的模样,「正巧,我离家游山玩水,缺个人作伴。既然我救下你,跟你讨一段时日的陪伴作为报酬也不为过吧?这段时间你就好好休养,等我倦了想回家的时候,我会借你盘缠。」
明夏艳有些迟疑,她日益担心妹妹的安危,可是这男人说的没错,此刻就算她再着急,也不可能生出翅膀飞回羌城找明冬青。但……要是他迟迟不打算回家,她岂不是永远也无法回去找妹妹?
然而,她的多心未免也太可笑。眼前是她有求於人,难道还由得了她拿架子不成?
在牙人手下时,她只知道再差的处境都差不过坐以待毙。但逃出来之後又该如何?她原本只想走一步算一步,如今仔细思量,如果不是这个男人碰巧出现,她哪里还能有下一步?恐怕她除了抓紧眼前这不可思议的机遇之外,没有更好的选择了。
「明珠先谢过恩公。」
「不要叫我恩公。」男人对这「公」字,似乎真的难以适应。「我单名一个『阳』字,你可以直接喊我的名字。」
不知是否刻意,男人也「礼尚往来」地不提起自己的姓氏。明夏艳不好问他,便顺从地道:「阳公子。」
阳微微一笑,「明珠姑娘,但愿有你作伴,我的旅途会有趣些。为了让『我们』的行程不节外生枝,到达下个落脚处时,我会为你请个大夫,你也可以打理一下你自己。」
明夏艳……或者,如今该认命地暂且遗忘这个名字。明珠又是一阵尴尬,但这时也不免对自己的好运气感到忐忑不安。这一路上看了太多人性的丑恶,她还是难以相信有人会这麽善良而且体谅地帮助她。
她只希望最终,她能来得及找到安然无恙的妹妹。
☆☆☆☆☆☆☆☆☆
他们落脚之处,是一座僻静的庄园,庄园里只有一名仆役,加上阳身边的马车夫──明珠後来才知道,马车夫原来还身兼贴身护卫与随从。
明珠当然不会真的当自己是客人,她主动要求做些杂役,不过全都让阳拒绝了。
「我还不至於奴役一个又病又伤的女人替我干活。」阳又是一副有些嘲讽而闲懒的微笑,虽然戴着面具,但他眼里和嘴角所勾勒出的揶揄味道总是那麽明显。「把伤养好了,该我的那份,我不会客气。」
「……」明珠暂时不想去臆测,他所谓「该他的那份」是什麽意思?不去想,是怕自己想得太多了。但话又说回来,现在的她,唯一能作为报酬的也就只有「女色」了,不是吗?她还不至於以为天底下的男人都像她阿爹一样,认为她的聪慧是瑰宝。阿爹对她的栽培,不见得所有男人都能接受,所以她也就不自作聪明地认为,阳会觉得她除了美色之外还有作为报酬的价值。
反正,等到要面对之时,再来烦恼吧。
阳给了她一个房间,虽然小而简朴,对她而言却十分足够了。他还命人给她备了热水,让她能够梳洗沐浴,令她受宠若惊。
大夫为她看过诊,给她开了方子,阳也让仆役去抓药。
他还为她备了几套衣裳,尽管全是简单素雅的布衣,明珠已经极为感激,但她不知道,这是因为阳不希望她太过招摇醒目。
只可惜他还是白费心思了。一袭暗霁色的粗布衣裳,反衬出她雪白无瑕的冰肌玉肤,飞瀑般的柔细长发只是简单地在脑後绑了霁青花带,长鬓轻软地垂在胸前,无须任何脂粉与珠钗为妆点,却已是出尘的绝代国色。
阳把眼里的失神掩饰得极好。他暗自决定,明天重新为她准备一套男装!
他知道她很美,起码白天在湖边,不少人想为她出头,只是当时情况太过混乱。他在驿道上救了她时,她看起来真是狼狈极了,青丝凌乱,脸上又是血迹又是尘土,衣裳也磨破了几处。
但明珠蒙尘,仍难掩其光彩。即便在那时候,他也需要一点定力让自己不心猿意马。
他还没想到要她留下来的用处,但他的直觉一向很准,终有一天他有用得上她的地方。何况美色是多麽致命又难以抗拒的武器,他可是亲眼见识过的。
头几日,阳待她确实就像个一同游山玩水的伴侣那般,他们一起用膳,而明珠只需要陪他到处走走逛逛,陪他兴致一来搭上几句话。
第三天,阳暗地里派出去的探子捎来回报。
「我们在羌城的人一直密切关注着明氏一族的动向……」毕竟是几百余人的生死,又是举国注目的大案,他们断不可能冒着打草惊蛇的危险妄想去「主持正义」──恐怕这四个字还显得太幼稚可笑。只能暗中观察,见机行事。
斜靠在罗汉床上的阳,把玩着手上的银面具,昏暗的烛光只能约略勾勒出他英挺俊美的轮廓,那是一张太年轻的脸──虽无稚嫩青涩之气,但恐怕不超过二十岁。明珠会猜错,也许是因为那对城府过深又善於作戏的眼。
他果然再次印证自己的直觉准确无误。
明珠是明相梧之女。这代表,她的「用处」比他原来所想像的更大,然而这却不知为何让他陷入了沉吟,神色阴鸷。
「这件事──关於明相梧之女在我身边的事,先别让任何人知道。」良久,他才道。
探子一愣。所谓的任何人,难道包括了……
「包括余凤,你的主子。」阳脸上噙着笑意瞥了他一眼,那笑却让人联想到吐信的毒蛇,阴险而充满警告的意味。
「是。」
阳不会轻易相信探子当真不告知仇余凤,但是探子确实不打算禀报,起码仇余凤若未问起,他不会主动提起。
因为他有预感,未来也许有一天,他得在阳与仇余凤之间选边站。这与其说是预感,不如说是近两年来,这两位组织当前一明一暗的「主子」之间多次针锋相对,他认为总有一天这两人可能会分道扬镳。
若真有那一天,他宁愿选择阳。
「认输了吧?何必自讨苦吃?」
奴隶贩子的长鞭数不清第几次甩过来的同时,他听到身边的「同伴」这麽低声苦劝道。
男人咬紧了牙,嘴里同样满是鲜血,尽管伤痕累累,他仍是笑了起来。
认输?想都别想!
那是他重伤清醒後的第三个月。他还是想不起他是谁,今年几岁,来自何方。只知道他一清醒,身分就是这群奴隶贩子的「货物」,然而他们始终只把他像贱民那般地凌虐着,却不曾把他推到任何一个买主面前,於是他随着奴隶贩子从天朝一路来到西域。
尽管他的顽强让那些奴隶贩子将他当成赌博工具──他们让他和野兽,或者别的更强壮的奴隶做生死搏斗,并在他或他的对手身上下注。不管输或赢,总有一顿好打,输的那一方必然会拿他出气。
虽然失去了记忆,但显然他骨子里的傲气并未跟着前半生的记忆一起消失。也许他的真实身分是个命贱到足以抵抗这些屈辱然後活下来的人吧?
那一天,他打死了另一个曾是杀手的奴隶,也打死了看管他的奴隶贩子,触手可及的自由让他像尾巴被点了火的公牛一般,奋不顾身地逃跑。
在那个叫作狼城的地方,男人和女人都有着苍狼一般的韧性,奴隶贩子的首领在城里取得了合法的买卖资格,於是向管理狼城的霜堡请求调派人手,捉拿杀人逃犯。
他成了满城围捕的通缉犯,他的对手从卑劣的奴隶贩子变成训练有素的狼城守夜人,於是很快的,他被紧紧綑绑,周遭围着十来名黑衣守夜人。
当那少年走来时,他第一眼就明白,他是这群人的领袖。或者,可能是身分更高的人。不只因为狼城守夜人迅速整齐地分立两旁,为少年让出路来,也因为少年眼里和举手投足间的自信与傲慢,以及那股霸气,让他心生警戒。他无从去形容那样的不快到底像什麽,因为当时他的处境是那麽的可悲。
多年後他才明白,那些奴隶贩子就像野狗与鼠辈,牠们或许可以以多凌寡地压迫一只雄狮,但终究是鼠辈。
而那少年是狼族之王,雄性与生俱来的本能让他对这少年充满戒备与敌意,那时他和少年毕竟都同样的年轻。
「我看过你的打斗。」少年道,眼里是饶富兴味的神采,接着迅雷不及掩耳地抽出腰间佩剑,俐落地砍断他身上所有枷锁──所有动作只在一瞬之间,完全没伤他分毫!而少年身後的守夜人,显然对首领出其不意的举动没有任何异议,他们绝对地信服自己的领袖。
那样的服从与信任,让失去记忆的他有一股无法察觉的震撼,而这股震撼,一直延续到多年後,为狼城引来了暴风雪。
「你走吧。」彷佛看穿他的迟疑,少年又讽笑道:「他们困不住你的,你会一再地反抗,一再地逃跑,我只是替他们省下力气。」说罢,手一挥,领着所有守夜人走了。
他得到了自由。
但狼城是孤立在环境严酷的凛霜山脉下,狼族居民得以躲开狼群,躲开高原人与土匪,甚至是凛霜群山无常而冷酷的气候,安身立命的避风港。毫无准备地只身出了狼城,他必须有极大的运气才能安然无恙。
男人苦撑着走了三个日升与月落,直到最後,终於因为高烧不止,倒在深山里。
那一刹那,他也许笑了,笑得嘲讽极了。
不认输又如何?这就是他最後的结局了吧?
他彷佛坠入了地狱,感觉到自己既被寒冰包围,顷刻又深陷入烈焰煎熬之中。恍惚间,他听到了……女人的声音?
「我们说好的,两只脚走路的不准救!」嗓音较稚嫩的那个严肃地道。
「唔,他一只脚好像伤得很重,看来没法子用两只脚走路。」另一个嗓音较成熟的,竟然打趣地道。
「……」也许觉得无言以对的不只他。
他获救了,醒来时看到的,是一个女人把他扒光了,用朱砂笔在他身上每一处写字和画记号。那些字大多很丑,很潦草,只能依稀看出几个字眼──
骨折。
内伤。
有蛇……
什麽有蛇?
「欸欸欸别起来!」那个说他没法子用两只脚走路的女人按着他的额头,将他压回床上。
她的力气也太大了!他的後脑结实地撞向床板。
「啊,不好意思。」女人俯下身看他,伸出一根食指在他面前晃,「这是几?」她用狼族的语言,中原的语言,和炎武族的语言,各问了一次。
男人瞪着她,只觉得她莫名其妙。
「糟了。」她大惊失色,摸了摸他的额头,又伸手在他眼前挥了挥,「你看得到我吗?我没治过失明啊……唔,没关系,这样也好,正好可以试试我的理论,我认为失明有一小部分是脑子里出了某种问题,就像气血淤塞住,毕竟你眼睛明明没事……你放心,就算你瞎了,我也会治好你,虽然我还没试过,但通常是可以的,不过我得先找我的笔记,唔……它抄在哪了?」
男人在混乱间搞清一个重点,这女人想拿他试什麽?
「一,你比了一。」
女人转过身来,「你没失明啊?」
他是不是在她眼里看到失望?
「没失明就好,其实我不太有把握,刚刚是安慰你的。」她笑嘻嘻地道。
「……」
「啊,我都忘了,既然你醒了,应该先让你吃点东西。」说罢,没等男人提出满腹疑问,她就风风火火地跑开了。
「……」这是哪里来的急惊风大夫?她是大夫吧?男人不太妙地想,虽然她看起来不怎麽像大夫,身上穿着混和了中原、炎武和狼族的衣装,而且有男装也有女装──感觉就是只挑最轻便的那些,随便搭一搭穿在身上,最重要的是她看起来也太年轻了,那对笑起来时弯弯的眼,说起话来眉飞色舞的细眉,甚至是颊畔浅浅的梨涡,真的很没有大夫的派头啊。
但是,基於人总要往好处想的原则,他希望她是一位大夫。
接着,男人感觉到一股犹如芒刺在背的奇妙视线,他转过头,发现一个小丫头正像猫儿一般,躲在敞开的窗外,两只拳头压在窗台上,只探出半颗头,用那对在她脸上显得太大的眼睛,瞪着他。
感觉是奇怪的东西,不要跟她对看比较好。於是他收回视线。
谁知,那丫头竟然真的无声无息地来到他床边,当他发现她时,她已经爬上床,伸出拇指,贴在他眉心上,然後念出一串听不懂的语言。
男人只觉得额头麻麻的,却没打算对这麽小的丫头动手动脚。当然那也要他还能动才行。
他感觉自己身子无恙,就是有种大病初癒後的虚软感。
那小鬼做完这一连串的动作,欺向他,笑容贼兮兮又阴险地道:「我在你身上下了咒,要是你敢乱来,就会七孔流血而死!」说话同时,小鬼一双已经够大的眼,在他面前睁得更圆更大,看起来很有气势,但配上她两颊红嫩嫩、面团似的白圆脸蛋,也挺好笑的。
然後她扬起头,哼地一声,走了。
应该说,是赶在那个不像大夫的女人端着药粥回到房间之前,开溜了!
他逃出了恶毒的奴隶贩子的魔爪,想不到,却落入奇怪的疯女人手掌心。
而且还一次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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