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_拉萨之艳与遇 - 书趣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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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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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觉醒来。手机上有短信。生日快乐!胡安惊异的坐起,想了半天,明白自己三十岁了。对着镜子,看见一张年已三十的男人的脸。他没有唏嘘伤感,没有似水流年之叹,只是这一天情绪都很懊丧。说不出个道理的。

生日过后第三天。他处理好公司的事务。买了一张去拉萨的机票。到拉萨去。三年来,这是第五次。困顿。疲惫。厌倦。即便冷静沉稳如胡安这样的男子,也有时会遭遇到这样的情形。这种时候,他不去多想什么。思考,归纳,总结,得出结论,是人在年轻时候常做的事。胡安觉得自己的年轻,好像是十八岁以前的事,十分久远了。他一早知道,有很多事情,多想无益。改变不了什么。人生的结论他早已心知肚明。还好有拉萨。像是一个避风的港湾,避世的桃源。又像一个酒量很好的人,醉了酒后,喝上几口茶,稍事休息一会儿,便恢复清醒。酒,还可以继续喝下去。拉萨,于胡安而言,也许就是酒间的那几口茶,几分钟的休息。看似轻微渺小,实在是十分重要,不可小觑的。

所以,三十岁这一年的五月,阳光明媚的时节,胡安第五次来到了拉萨。

很多人来过拉萨。提起这个地方,很多人都有很多的话要说。胡安的言语却几乎从不触及。关于拉萨,他保持沉默。根本上说,除掉工作以外,对于这世间的所有事物,他几乎都是保持沉默的。每次来,闲闲的呆上一段时光,一星期,十天半月,最长的一次有两个多月。什么也不做。他不属于观光客的一族。他几乎是哪里的旅游景点都不去的。只是在城中闲逛。喝喝茶,晒晒太阳,坐在夜半的烧烤摊上喝喝啤酒。拉萨的时光虽然短暂,却是他最真实最自由最懒散的时光,最接近生命本质的。在他有生以来,提供这样的时光给他的,只有拉萨。甚至童年少年也不曾有过。那时他那样的激昂不羁,天不管地不怕,受一股盲目的激情的支配,横冲直撞,现在想来,其实是最不自由的。

是的。少年的胡安实在是过分的激烈了。红到极处便成灰。少年时期一过,胡安的身上就有了一种灰色的气质。苍苍茫茫,天地一沙鸥的那种寂寥。他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静静的坐着吸一支烟,就可以令无数的女子为他回转身,为他凝眸,为他心有所动,惆怅不已。这一切,他早就习以为常,不以为意。男欢女爱,说到头就那么一回事。没有心,便再怎样的调情高手,再怎样机智风趣,天花乱坠,也令人乏味不堪。觉得好浪费。胡安反对浪费。浪费可耻。他知道,自己的心早不知遗失在哪年哪月哪个旮旯胡同了。

拉萨这座城,竟是十分的契合他这样的空心人。是繁华喧嚣过滤掉以后,一种特有的洁净明亮的艳。少年人是不会喜欢这样的地方的。精力充沛,野心勃勃的人也是不会喜欢。它的艳,不是急管繁弦,不是姹紫嫣红,橙黄橘绿。它是洁比雪艳,是艳在骨子里的,表面是寂寂的不动声色。也有灯红酒绿,声色犬马,也一样的浮生乱世,饮食男女。但是因为有了那骨子里的白做底,衬着那些人物风光活动,也都虚浮浮,白茫茫的,好像原是为遮盖掩藏掉什么,结果是欲盖弥彰,如同蝉噪林愈静,鸟鸣山更幽。就是那样的一种白。接近于生命真相的一种白。灰色的胡安,行走在这座白色的城中,有一种相融相化。看看他,再看看别的人。别的人,就仿佛都成了异乡人了。

此刻坐在旅馆四层楼顶的露天茶座,胡安翻着桌上不知是谁丢在那的一本西藏旅游杂志,双腿直直的伸出去,整个人透着一种百无聊赖。他很享受这种百无聊赖。他要的就是这样的百无聊赖。茶座里还零零星星坐些人,有执手相看的情侣,静静吸烟的单身女子,一群热闹交谈的欧洲游客。是拉萨太阳最为毒辣的午后三点。坐了一会儿。胡安走出去。走到旅馆门口。抬头左右望了一望。然后沿着一条路走了起来。他遇见一个骑着三轮车的回族老人。花白胡须,戴着白色圆帽。三轮车上,是牛或者羊的身体的一部分。那老人与那车上的肉,在太阳的炙烤下,好像腾腾的冒着热气。有女人戴着口罩,墨镜,举着伞从身边走过。一个公交站,停着几辆公交车,车窗里伸出一个个脑袋,喊着要去的地方。胡安站在那,仔细研究着一个个站名。一个女人的声音喊,德吉央宗,快一点!胡安继续走。白荒荒的日光,好像晒干了一切的思想和记忆。只有刚才听到的喊声刻在了脑子里。一遍遍的回放,德吉央宗,快一点。德吉央宗,快一点。一家店铺外的杨树下面,几个人围坐在一张桌前,打着麻将。如火如荼的太阳下,很有一种浴血奋战的壮烈感。再前面一只狗斜立在墙角撒着尿。灰色电线杆上贴着形形色色的小广告。有招聘的。转让店铺的。代办文凭证件的。一个保安站在一个大院门口,拦住了一辆车。车里递出了一个本本。茶叶店。超市。四川饭馆。兰州拉面。背包客餐吧。音像店。蛋糕店。胡安只是向前走。脑子中时不时的还会闪过一声,德吉央宗,快一点。

太阳势头稍弱了一些。他给梁兆中打电话。说,是我。是。你没听错,我又来了。

梁兆中是胡安第一次来拉萨时,朋友的朋友给介绍的一个朋友。其实胡安心中觉得,朋友同爱情一样,也只属于遥远的少年时代。血气方刚之时,胡安是真的能够为了朋友,赴汤蹈火,在所不惜的。说不清什么时候开始,说不清是怎样的过程,现实像一片茂密的石头丛林。而少年胡安相信并且秉持的那些信念,走进现实,便是拿着一个个蛋,撞到一块块石头上。嘭嘭嘭。碎掉了一地。粘乎乎的。收拾好狼藉,重新上路的胡安,轻松了许多,也空荡了许多。石头森林虽然冰冷,刚硬,然而自有它的一套游戏规则。比起来情感世界才是更难走的一个迷宫。胡安很容易掌握了规则,走起来游刃有余。乏味是当然的。然而,宁可面对枯燥乏味的真相,也不要虚幻的繁花似锦。这是胡安作为一个男人的刚硬与骄傲。也许没有这一番震荡粉碎,他也走不到这样远。谁知道呢。拉萨是一个意外之城。胡安竟与梁兆中成为朋友。也是意外中的意外。不是推心置腹的知己之交,也不是两肋插刀的刎颈之交。是物质与利益的汪洋之中,有过真性情的男人与男人的一点惺惺相惜。不要那么多。只要一点点。好像是有一首歌是这样唱的。是的。就一点点。多了不要。胡安很能欣赏这种清清浅浅的好。不要丰富,不要繁盛,不要铺天盖地,满山满谷。就一点点。

夜幕降临。胡安走去梁兆中约好的川菜馆。拉萨西郊,是繁荣的餐饮娱乐一条街。饭店,酒吧,ktv歌城,夜总会,一家紧挨着又一家。不断有汽车停在路边,不断有红男绿女,衣香鬓影翩然而过。夜风裹挟着一丝干爽的凉意,像有阵阵金粉金沙扑面。双手插在裤袋里,慢悠悠的走着看着,胡安悠然得简直胜似闲庭信步。

见到梁兆中,他们捶肩,握手。另有一个男子,瘦长身材,黝黑面容,一头长发披肩,拉萨常见的艺术青年造型。梁兆中为他们介绍。男子名字叫做乔志。坐下来,点了菜,叫了拉萨啤酒。边喝酒,边三言两语,叙了别后契阔。

梁兆中问道:“又住措宾馆?跟你说,家里有地方住。不过不勉强你。”

胡安笑道:“你知道,我到拉萨来,就是图一个人,清静。到你家,就跟到我自己家了一样。我就白跑这几千里了。”

“随你高兴吧。哦,对了,婚结了吧?”梁兆中一边对着乔志解释道,“这位胡兄可是个男万人迷,很多女人被他迷得七荤八素的,他却丝毫不动心。一心一意,守着初恋情人。天荒地老。海枯石烂。世间少见的超级大情圣!”

"什么啊。乱七八糟的。夸张!离谱!”胡安笑着摇摇头。

乔志表现出极大的兴趣,放下手中的酒杯,问道:“说胡兄是万人迷,我信。你没看,刚才他一进来,多少女食客,那目光贪婪的,一下子透露出食肉动物的本能。你看,那小服务员,到现在眼睛还一直往咱们这桌溜。不过,情圣,是怎么一回事啊。”

梁兆中又指着乔志对胡安说道:“咱们这位乔仁兄呢,和你老胡正好是两个极端――整一个情场浪子。刚为了一个女人和老婆离了婚,不料那女人一下子甩手走了,搞得他鸡飞蛋打,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不过,这位仁兄高明就高明在这里。他说,天不佑我,非战之罪!并且越战越勇。这不,又爱上一个有夫之妇。整天魂不守舍,带死不活的。”

乔志不高兴了,说:“你梁兆中怎么回事啊!哪壶不开提哪壶。罚酒!”

梁兆中无赖一样的笑道:“能不能换个别的来罚啊!让我喝酒,不是奖励我吗?我太占便宜了。多不好意思啊!”

胡安望着梁兆中,梁性格中有一种无赖无所谓的东西,是他很喜欢的。他记得他第一次见到这小梁,谈话间问道,为了什么来到拉萨,为了什么留在这儿。小梁想也没想,脱口答道,为了生活,挣钱呗。在他眼中,拉萨,同别的地方没什么两样。在哪儿都是生活。而胡安听过太多喜欢拉萨的人说起他们的理由。灵魂啊,返璞归真啊,自由啊。虚虚乎乎,飘飘渺渺,云里雾里的。也有人问过他,胡安,你是为了什么总往这个地方跑?每逢此时,胡安总觉得百口莫辩,不知该如何作答。他很怕他一出口,也是灵魂啊,感觉啊,爱啊什么的飘出来。他觉得这样,他就把和这地方的关系说轻了,不值钱了。从这一点可以看出,胡安是一个非常老派的老派人。他总觉得,事关灵魂和爱的事,是极为隐私的领地。形成言语,讲给别人听,如同肉身赤膊面对公众,坦诚是坦诚了,然而终究过于粗放。是出于洁净的本能,还是审美的本能,反正是一种本能,他习惯小心翼翼的对待内心和情感,妥置安放,严格防守,总在划定的雷池之内。不使它们出世见光,也就避免了日晒,风化,污染,水土流失。

梁兆中讲起了他和乔志的一段往事。说:“有一次,是在拉萨的头一年,没事喜欢去朗玛厅里玩。不知怎么回事,就和一桌藏族人口角起来。言语不通,马上开打。打着打着,我就发现自己陷入包围。一伙人围上来。都是康巴藏族,手中持着刀。我一看形势不妙,怎么办,跑吧!好家伙。我撒开腿,瞅准一个空隙,疯跑起来。跑出朗玛厅,跑到街上,一群人在身后追。我跑,我跑。耳朵中全是风声。呼呼呼的。一下子就体会了,什么叫做亡命徒。我跑一阵,回头看看,你猜怎么着?”他用手一指乔志,“这家伙,不知从哪里也弄来一把藏刀,仗着他的发型,长相,冒充康巴人,混在追我的人群里。看我回头,还直冲我挥手哪。你说,你缺不缺德啊?”乔志用手拂一下额前的发,笑嘻嘻的说:“我不是不放心你吗?混在人群里,是打算见机行事。该出手时再出手。看见我,你难道不是也安心了不少?”梁兆中骂道:“妈的!还安心呢。我气就不打一处来。当时没办法,现在补回来。过来,给我打一下!”说着伸出手来。乔志咿呀怪叫:“哎哎哎,我说,你还有完没完啊。都被你补回多少次了!”

梁兆中的讲述,勾起胡安的一丝情绪,遥远,然而一点不陌生。沉吟一会儿,开口说道:“我也一直记得我一次打架。那时年纪小,做事只凭一股意气。全城出了名的不良少年。我喜欢的女孩儿――就是我现在的未婚妻――她家里听说她和我在一起,都吓坏了。百般阻止,她妈妈还找我谈话,都没用,我就是喜欢她。不知以什么方式,可以对她表达我的情感,于是就打架。为了她,或者什么也不为,动不动就大打出手,头破血流,伤痕累累的,站在她面前,好像那些伤,就是我的军功章,可以像她证明什么似的。”笑了笑,胡安继续说,“她也是喜欢我的,然而她也被我吓怕了。小女孩,书香门第,家教良好,哪见过这个!后来,她家为她办了转学。去了另一座城市――青岛。我见不到她,发了疯一样,看什么都别扭。我有没有对你说过,”他看着梁兆中,“――我父母在我很小就离异,我一直寄养在大伯家。我想去看她,可是没有钱。后来,忍无可忍,不见到她我活不下去。身无分文,还是踏上了去往青岛的火车。中途列车员查票,我没有。我说你爱怎么着就怎么着,反正我要去青岛,我就是不下车。火车到了一个站,停下了,那几个列车员围上来,推推搡搡的,硬是要把我推下去。我没办法,我别无选择,我只能出手。并且我还心里想着,我要去见她,我不能受伤,受了伤她会害怕,会不高兴。结果怎么着,你们猜?几个列车员被我打的满地找牙。我呢,在火车停靠的那个叫杨桥的小镇,被拘留了十八天。”说着的人,和听着的,都半天说不出话来。过了一会儿,胡安补充了一句,“当时家里的人,都以为我死了呢。”

乔志拿起酒瓶,往胡安的杯里倒酒。倒满后,拿起自己的杯子,向胡安举了举,然后自顾自一饮而尽。

“那时你多大?那女孩后来怎样?你们,――后来怎样?”乔志问道。

“十六岁。女孩后来就是我的女朋友,我惟一的女人。她再有两个月就从新加坡回来。回来就把婚事办了。我呢,后来就收心敛性,努力工作。隔一阵就来一趟拉萨。像现在这样,喝喝酒。”

乔志好像很被胡安故事感染,又举起杯,提议道:“来。让我们干一杯!为了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梁兆中也举起杯。

胡安却说:“干一杯可以,不过,换一个名目吧!为了我们意气用事,一去不返的青春。”

好好好。为了意气用事,一去不返的青春。此言一出,三个人竟都生起一种情绪激昂,荡气回肠之感。

胡安刚刚说出这一番话,也许因为是拉萨,也许因为酒,也许因为良宵好景佳朋。他像卸掉一个壳,或者脱掉层层裹着的外套,觉得有一阵松弛。他很久没有这样松弛的状态了。这种状态是有着一定的危险性的,无论是与人打斗的战场,还是与人周旋的生意场,活着从来都不是一桩轻松事。需要你时刻提高警惕,聚精会神,全力以赴。然而,这样放松的状态实在是太惬意了,在疲劳紧张了那么久以后。像一股深浓的困倦袭来,人躺在舒适的大床上,心甘情愿全身沉入睡眠之海,哪怕旁边有声音提醒,小心再也醒不来。小心,再也上不了岸。知道他爱情故事的朋友,常常会称他为“情圣”,像刚才梁兆中一样。其实,胡安自己是不知道情为何物的。情为何物呢?于自己而言,更像是一个信念,一种坚持。他记得她小时候梳过的马尾,走起路来一摇一晃的。记得她颈后,细白皮肤下青色的血管。她有一次与他怄气,月光下,一脸的泪像一地破碎的珍珠。他都说不清她到底漂不漂亮。记得有一次,公司一个职员说起,胡经理,您的爱人真是大美人啊!他听到竟大大吃了一惊。她真的是个美人吗?

有一句话,被很多人挂在嘴边,“以后的事,谁说的清呢?”在他们的眼中,未来永远是不可确定的。仿佛有无数种可能。胡安不。他看什么都看到底。未来的,其实也都来过了。所有的可能,所有的路径,变化的只是形式,世界是永恒运动的,但其实,也是永远静止着的。就像他有一次住在一个旅馆房间里,看见一只蟑螂在墙上爬,起初他还饶有兴趣,仔细观看。那家伙爬来爬去,上上下下,忙得不亦乐乎。用蟑螂世界的观点看,也算驰骋疆场的勇士了吧。可是过了好一阵,并没见有什么显著成果。胡安不去理它,睡了。第二天醒来,睁开眼睛,他居然看见,那只蟑螂还在那面墙上,还在忙忙碌碌,煞有介事的爬着。胡安呆坐了很久。他仿佛一瞬间看清了,人生的处境,爱的处境。难堪极了,然而无能为力。离开旅馆前,他走到那面墙跟前,用一个烟灰缸,结束了那只蟑螂的性命,一同结束的,还有它的孜孜不倦的事业。让这一切灰飞烟灭。这是他唯一能够做的。

所以有人问他,老胡,如何这样专一?如何面对诱惑这样纹丝不动?并且猜测他的女人一定有无穷魅力,或无数手腕。他只是微微一笑。这真是千言万语,从何说起呢?看在别人的眼里,这一笑,分明就是千帆过尽,沧海桑田。笑过之后,胡安缓缓的,竟道出一首诗来,庐山烟雨浙江潮,未到千般恨不消。到得原来别无事,庐山烟雨浙江潮。大家哗的一声,笑开了,真没想到,老胡还是个诗人哪!胡安由着他们胡乱说笑。没错。――未到千般恨不消,到得原来别无事。何止是庐山的烟雨浙江的潮。世间一切事物,大抵如此。纵有千种风情,万般声色,来到胡安这,都无非一场徒劳,大可收敛起来,省省力气。所以,从情感层面来说,胡安的确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少见的,简约主义的环保人士。

接下来,胡安随口问道,他们两个怎样看待拉萨这个地方。

乔志开口说,在他的眼里,拉萨是最能体现旅游精神的城市。哪怕如他这样,在拉萨生活了这么多年的人,走在街上,也经常被人当作游客。为什么?在这里,其实也同在别的地方一样,一样谋生找钱,一样衣食生计。可不知为什么,来来去去穿行在烟火人间,却给人感觉好像一直穿行在山色湖光中。起初因为是在拉萨,知道自己不会久留,就像旅游者在旅行途中一样,清醒的放纵自己,因为知道总归是要回去,回去到生活之地。可是日子久了,有一天突然发现,自己回不去了。一生只能做个旅游者,路上,成了家园故乡。拉萨,就是让你再也回不到你来处的地方。

乔志渐渐止了口,脸色暗暗的,不见惆怅,却有一种宿命般的凛然。稍纵即逝。梁兆中禁不住笑了起来。说,看不出来,你这家伙竟有这样文绉绉,酸溜溜的一面。乔志也不好意思起来,像小孩子说错了话似的,急急的举杯邀道,来,来,喝酒喝酒。仿佛要把刚才说出的话掩盖冲淡掉。

胡安问梁兆中,那么,兆中你呢?拉萨对于你,是怎么样的地位?你怎么看?

梁兆中想都不想脱口而出,说他是一点也不喜欢拉萨的,这地方早就令他腻味不堪了。就那么几条街,就那么一些人。来来去去,总那么几张脸,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为什么还不离去?因为老婆喜欢这里。中了邪似的,就是拉萨好。自己没办法。一点办法没有。恼火啊!说着摇了摇头。

胡安微笑着耐心的听着。他早看出这梁兆中是有几分小孩子脾气的。在拉萨数次与他相见,他就几乎从没在他的口中听到过拉萨的好。不过胡安早就过了只从言语表象判断一个人的年龄了。他早就掌握了一种本领,拂掉一个人正在滔滔不绝流淌的语言的泡沫,看到那些话语试图掩盖的本来。梁兆中是那种粗枝大叶,本能的回避情感的人。胡安记得他有一次说起这座城市的种种不好,丧心病狂的高物价,办事机关敷衍的工作态度,服务从业人员的素质低下,当地人令人怀疑的宗教信仰,生活方式。等等。搜肠刮肚,专挑不好的讲。仿佛这样自己就撇清了一样。让胡安想起有那样一种小男孩,不知怎么对同班的某个女孩特别留意,或者根本不想留意,却莫名其妙的,总是特别能够感知她的存在。她今天穿一件什么衣服?她怎么没来上课?她下午一直皱着眉头是为什么?小男孩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也不想知道。便认定是因为这女孩儿特别讨厌。于是,便一个劲儿的与她过不去,说她的坏话,甚至欺负她。所有人包括男孩儿和女孩儿自己,都以为他是十分的讨厌她。想到此,胡安笑着说,梁兆中,你知不知道,你其实很可爱。

可爱?梁兆中闻言差点没晕过去。老胡,我拿你当哥们儿,你怎么能这样损我呢。你说我可爱?你才可爱呢!不光你可爱,你家上上下下,祖宗十八代都可爱!

胡安仍旧微笑,面不改色,我家上上下下,现也就我一个人。祖宗十八代,即使可爱,到我这儿也失传了。怎么办?我觉得还是你最可爱!

梁兆中真急了,咬牙切齿,好像“可爱”是一个火海,他恨不得将胡安整个扔进去,再淋上几桶汽油,让他生是可爱的人,死是可爱的鬼。生生世世,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乔志在一旁看得直乐,行了,你俩都别争了。你们都不可爱,我最可爱,行了吧?我巴不得天下人,不,天下女人,都来爱我。哈哈?谁是最可爱的人,全天下女人一起喊,乔志。乔志。美死了!这个家伙一边说,一边眯着眼,摇头晃脑,陶醉得不得了。

这一晚,胡安过得很愉快。吃完饭,又去了一家啤酒屋,坐了一会儿。最后,夜色下分手时,三人都有些醉意了。乔志一个劲儿的重复着,老胡这个朋友,我乔志是交定了。并且一定要胡安定个时间,好请他吃饭喝酒。胡安微笑着,道了谢。

这个时候夜已经深了。胡安尤其喜欢夜深时分这样的走路。街上静静的,有出租车开过,按着喇叭,胡安摇手拒绝。偶尔有关着门的店铺,从铁皮门下的缝隙里透出一点微光。不知为什么,胡安总觉得这样深夜不睡的,是守着孩子的妇女。家务事太繁,丈夫孩子都睡去后,她还在操劳着。这其实是遥远的童年,遥远的母亲刻在他记忆中的形象,只是太遥远了,他自己已经分辨不清了。而渐渐他发现,那门里传出的噼噼啪啪,原来是推麻将的声音。那声音响在这样的夜里,显得分外的喧闹,无事生非。拉萨的夜空这时好像特贴的近,像房间里的天花板一样,能看得清它的质地纹理。星星忽闪忽闪,像无数只调皮的眼睛。胡安看着星空,想,它们才是最可爱的。下次见到梁兆中,记得告诉他。他脚上穿着一双褐色的运动鞋。他忽然觉得,这是这么多年来穿过的的鞋中,最舒适最合脚的一双。以至他越走步伐越是轻盈敏捷。前面街边一棵大树,绿色的枝叶披拂下垂,胡安轻轻纵身一跃,折了一根树枝下来。然后,看着手中的树枝,他有片刻的错愕,错愕过后,彻底的清醒。他意识到了,这个夜晚于他而言,是多么的不寻常。好像身体里沉睡了很久的什么,被唤醒了。他感觉到肢体也像一种蛰伏过久的生物,忽然见了阳光水露,蓬蓬勃勃的生命力,再也抑制不住了。好还是不好?他不欲多想。权当一种自然规律,物理现象吧!他又想起在那个旅馆的房间中,死在他手下的那只蟑螂。想到原来自己竟是这样的自大并且残忍。坐在街边,静静的吸了一根烟。然后,胡安走回了措宾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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