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间,大陆上风起云涌。目光所及,全都盯紧了,那本是少人问津的迷失森林。
要说这迷失森林,能够作为世上三大险地之一,名气甚至还在那没落沼泽和断魂谷地之上。但也就因其危险过度,一般人就很少过问了。据说曾经有一批由大剑师和大魔法师所组成的冒险团队,深入到其中,最终也只落得个全军覆没。而就连武圣级别的强者,也有从中狼狈而退的。就这样,它成了大陆上有名的凶地。强如武圣也不敢轻缨其峰,其它人也就不做想了。
它就是一片原始的大森林,没有人知道其中到底有什么。知道的人已经死了,那活着的武圣也是毫无知觉的被打伤扔出来的。也就成其神秘,但也很少有人敢去揭开那层迷雾。如此,它成了大陆上最神秘的地方。
而如今,它却被又一次推向大陆风口。“紫薇兴,帝皇出”,这样一种说法,历来为大陆各大势力所谨记。谁又知道,这出的地黄是指的大陆其它地方的,还是迷失森林的?要是前者,谁又知道这帝皇不会落在自己头上呢?
普利策,一个拥有数百人口的小镇。它是伊利公国伯若行省的一个小镇,靠近迷失森林。像这样的小镇,大陆上可以说是多如牛毛,没有一万的话也至少八千。原本的生活也如大多数那样闲适,一样日出作日落息。
然而这个偏远的小镇,这段时间却颇不平静。一向只见出人的小镇,却突然来了好些人。原本就不大的小镇,一下子变得更挤了。早到的人包下了仅有的一家旅馆,后来的连民房也住上了,倒让本不富裕的镇民小赚了一笔。再后来的人,更是只能到镇外搭帐篷了。
每个地方都会有这样一些人,他们不愿意自己工作,而喜欢凭强势抢夺别人的劳动成果。这样的人我们通常的称呼是,豪强恶霸。他们往往交接黑白两道,很是吃香。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也算是统治阶级一层。
强森,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就像他的名字一样,他长得很壮,身高足有两米,体重更是达到了三百斤。但他却并不笨拙,因为他是一个武士。如今四十几岁的他,已经达到高级武士了,这是很多人一辈子也达不到的。原本凭他的本事,就是应征入伍,也能混个中队长什么的。但每次征人的时候,他都会很凑巧的不在。等人走了,他也回来了,还大呼可惜了,叹自己回来晚了。
他的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死了,他跟父亲一起过。他的父亲是一个脾气暴躁的人,动不动就揍人,当然也只是揍强森而已。不过他也在十几年前死了。小时候的他家是不富裕的,一个伐木工人家又能有几个钱?他过去也是很苦的,做不完父亲交代的事是没饭吃的。所以他当初的愿望就是有钱,很多很多钱!
多年的努力,使他成了一个强者。他也因此有钱了,纠集一帮无所事事的人,敲敲闷棍、勒索下商贩,甚至有时到远方去打打劫。这普利策小镇自然就是据点,好在他们也知不可太过,镇民虽有怒却是也忍了。当然不忍也没辙,谁让他强呢?用强森的话说就是:不服气啊?你来咬我啊!
这一天,风和日丽,是个闲逛的好天气。自然地,街上的人见到他是躲着走的。当然他也不会是一个人出来的,通常都是三五成群,今天也不知那根筋不对,竟只带了一个,是那个最会须溜拍马的卡福。
一脸得意的强森,突然说道:“卡福,你说我在这个镇里,已经是无人能及了。不想这么快我就成就了,哈哈哈……”
“那是,老大你英明神武,仪表堂堂,武功天下第一,乃是几千年难得一见的天才。我对你的敬仰之情犹如滔滔江水,绵绵不绝;又如莫西干河泛滥……啊……”先是一脸谄媚的,突然却没了声。
强森很享受这几句话,虽然他听得不是太懂,但就是觉得心里畅快。每次听到,都令他有一种飘飘然的感觉。但他还没来得及陶醉,却发现卡福没声了。这让他很郁闷,心里堵得难过。
“卡福!你……”却发现卡福正一脸呆相的看着前方,接着他也呆住了,嘴里还不住往外淌水。
啊!这是多么漂亮的一个女的啊的身形,一张漂亮的脸,棕色的眼珠,高挺的鼻梁,两片薄薄的嘴唇恰到好处的嵌在尖尖的下巴上一点儿。一头蓬松的卷曲长发,随着风轻轻飘着。一身合体的淡蓝色衣裙,更是把她衬得又美了几分。
世上竟有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实在是太美了。强森也算见过世面了,他甚至还到过省城。那回他还有幸见到省城第一美女,城主的千金小姐。自然只是在街上偶然看到了那经过的车子,在自己呆滞的时候,听说那便是城主的宝贝女儿。那就叫一个美啊,但和这一个一比,那又差得远了。
不仅是强森和卡福呆了,街上的人,只要是男人,都呆滞了。这是怎样的一种美呀,就是女人见了也会不禁生出那我见犹怜之感。
而女人么,自然更关心男人了。原来那漂亮女人也并不是一个人而来,她旁边尚有三个同伴。那是三个武士打扮的青年男子,其中一个长的仪表不凡,一个白净面皮的,还有一个略显普通的。三人形貌各有不同,但却都长得一副好身形。
“范特大哥,这就是普利策吗?”那个漂亮姑娘说话了,一口典型的西方口音。那本来口音很重的西方话,这回却让人听得格外舒坦。
范特是她旁边的那个青年,也是长的略显普通的那个。他来自民间,但他却是赫茨戈学校的第一高手,这次能跟随王子一起出外历练,绝不是一般平民所能够的。
“嗯,应该就是这里了……”话未说完,便见一个壮汉迎了上来。
“嘿嘿,小姑娘,这里就是普利策了。而我强森,就是这里最强势的人。你们到了这里,就得守这里的规矩。嘿嘿……”这却是强森凑上了前,满眼绿光的说道。
少女皱起了眉头,旁边的另一个英挺的金发男子却是立马怒了。“你是什么东西!怎能这样与紫芸说话?看我不教训你!”说完便念起了一阵古怪的语言。
强森脸色变了变,想自己强横了这许久,还从没受过这样气。待听得那古怪语言,又是脸色变了。他是知道的,魔法师虽然不少,但也绝不多,这人竟是一个魔法师。再看到其胸口代表等级的魔法勋章,又放下了心。哼,不过是一个二星级的中级魔法士而已!这青年的也只是有两颗星而已,根本不足为虑。魔法师虽然不多,但这样的还是有好些的。
魔法勋章是魔法师的标志。见习魔法师可获一个白勋章,也就是说空白的勋章。每上一级加一颗代表魔法的六芒星,到十级就是十颗星。魔法士一级的为铜合金,魔法师一级的为银合金,圣级以上就是紫金的。
但见一个火柱突然从强森脚底冒出,倒是吓了他一跳。这火柱似乎是高级魔法士才能用的,强森感到疑惑,但这却是伤不了他。但见他双腿一曲,便倒翻而去了,火柱也马上熄灭。
看了看那男子,手腕上却是带了手镯,其上隐透火光,竟是一个火系高级辅助道具。强森又起了抢夺之心,这东西自己虽然用不着,但那也是一大笔钱哪!
“哼,还有几下子。看小爷如何收拾你!”又要动手。
那长相普通的男子却是说话了,“霍金少爷,种种货色还是由我来吧。”接着就是一道残影,再然后,那强森竟是已躺到了十米以外,口喷鲜血不止。
“哼,就这点水平,也敢出来现世!”强森很难受,听到这句话更难受了。那叫霍金的也脸色一变,眼里闪过一丝怨色。
“嗯,何必跟这种人一般见识?他们也应该找好住处了。走吧!”那另一个白净的青年说话了。
“嗯”,那漂亮女人当先走了。
“好。”长像普通的男子也跟上走了。
“哼!”横了一眼强森,霍金也跟上走了。
白净面皮的男子见众人都走了,也几步跟上去了。
几人走后,又陆续来了好几拨人。
紧随而至的,也是四个人。四个男人,一老一少两中年,作武士打扮。黑发黑眸,竟是东方人。他们住的是民房。
接下来的几人,明显是南方人。形象类似西方人,只就黑了点。两个年轻人,却带了十几个护卫。他们却只有帐篷了。
几天之内,原本不大的小镇却来了这许多人。有老有少,有男有女,但都各有分阵。
但有一点却很奇怪,他们这么多人,明显不是来旅游的。谁见过一大帮人带刀代剑,气势腾腾出去旅游的?但却没有人行动,都猫在小镇里。只偶尔有人似乎无意的问起,有没有见过什么怪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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