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昌宗的职位摆在这里了,自然是由大唐最高公审团介入。
最高公审团组成的成员中,武则天就是副团长,团长自然是李治,唐虎是执行长。
既然现在大理寺都没有办法正常工作了,那就由公审团介入了。
所以,唐虎就在这个时候出了班列。
“圣上,张昌宗此案,臣以为,应该由最高公审团介入。”
李治一听,对呀,朕怎么忘了这事,看来,这《大唐法律》朕熟悉的程度还不够呀。
当即就启动了法律程序。
额,武则天就从后宫,硬被唐虎拉到了朝堂之上。
接下来的流程,大理寺就成了案件陈述人。
因为,案件都是大理寺查的,当然由大理寺来陈述了。
如果没有之前的各种干扰,更没有在朝上各种无中生有的奏本来抵制,徐贤可能会考虑武则天这方面的因素,在陈述时,给武则天一些面子。
此刻,徐贤心里抱着“老子干完这事就不干了”的态度,不仅不给武则天一点面子,在陈述中,更是强调了案件本身给社会造成的危害性。
陈述完成后,自然是由正副团长来对案件的决定了。
李治也就依照法律的规定来宣讲。
到了武则天这里,武则天就犹豫了。
按照《大唐法律》,张昌宗是触犯了法律,而且是罪上加罪,并间直引发命案,死刑无疑。
如果武则天当着文武百官的面说张昌宗无罪,或者减轻罪责,那么,她就失信于天下,前面好不容易塑造起来的一些形象,就会轰然倒塌,威严扫地,那么,接下来的发展,就会与她没有什么关系了。
武则天此时要说不后悔那是不可能的,为什么当初答应唐虎参与这个公审团,还作为《大唐法律》编纂中的主要一员。
“此案,自然是按照圣上说的办!”
“皇后娘娘,臣以为,是按法律来办!”唐虎出班列纠正了武则天的说法。
李治可不就是“妻管严”的,最终,还不是你说了算。
武则天面色一片刷白。此刻她明白了一点,在唐虎面前,她始终只是一步棋子。
于是,一直悬而未结的“张昌宗强.奸案”终于告一段落。
死刑。
立即执行。
张昌宗的人头,就这样被刑部的以游街形式,在整个长安城转了三天后,才被合到一起。
此事还被民间编成了小曲唱词,其中有一段还传到了宫中,让所有人为之一振。
大唐朝有大法律,
法治律治有方向。
张昌宗哦大将军,
犯了法律都一样。
一刀下去人头落,
游街三日警世间。
《大唐法律》,再一次上升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
此时的《大唐法律》成为大唐维护社会安定,倡导文明社会的一部重要的文书。
只是,除了当事谋划人唐虎之外,没有一个人知道,这这部法律文书出现在大唐的真正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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