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大兴文字狱
文字狱,是指封建社会统治者迫害知识分子的狱事。文字狱历代都有,以清朝最为严重,康乾时期达到登峰造极的程度。文字狱造成大量冤案,形成社会恐怖,凋敝文化,禁锢思想,摧残人才,严重阻碍社会发展和进步。
清朝统治全国以后,一些知识分子为其效力,得到重用;更多的却是不肯合作,有的采用文学形式,阐发反清思想。清朝统治者为了加强统治,大兴文字狱,对知识分子进行打击迫害。
清朝的文字狱,从顺治时期就开始了。顺治曾经下令,禁止文人会盟结社,聚众讲学,并对出版图书进行审查。但文字狱尚不严重,不超过十次,著名的有张晋彦案和《变记》案等。
到了康熙时期,文字狱开始多了起来,有二十多次。不过,康熙执政时间长,平均三年一次,还不算太严重。著名的文字狱有《明史》案、黄培诗案、《南山集》案等。
《明史》案,是庄廷龙编写《明史》而引发的清初最大的文字狱。庄廷龙是浙江湖州人,他从明末开始撰写《明史》,自然站在明朝立场上,称努尔哈赤为“奴酋”。书成不久,庄廷龙病死,家人将书刊印。
《明史》具有明显的尊明反清倾向,遭到严厉打击。庄廷龙被掘墓刨棺,家人被杀。凡作序者、校阅者以及刻书、卖书者均被处死,杀了七十多人。另外,有一千多人受到不同程度牵连。此案震动了全国。
黄培诗案,是因为黄培写了几首诗而遭到迫害。黄培是山东即墨人,做过明朝官员。明亡以后,黄培不肯为清效力,隐居在家。黄培喜欢写诗,诗中有“一自萑符纷海上,更无日月照山东”、“杀尽楼兰未肯还,还将铁骑入金徽”、“平沙一望无烟火,惟见哀鸿自北飞”等诗句,结果被人告发。黄培及受牵连者十四人被杀。
《南山集》案,是因为戴南山编了一个集子而受到迫害。戴南山编了一部《南山集》,里面有一些对清朝不利的内容。结果,戴南山被处以斩刑,牵连数百人。
雍正继位以后,文字狱更加严重,文字狱达二十多次,而且处罚严酷,牵连广泛,著名的有吕留良大案、年羹尧大案等,都震惊全国。
雍正时期的文字狱不仅处罚严酷,而且随心所欲,对文人写的文章断章取义,牵强附会,妄加罪名。扬州举人徐述夔夏日晒书,一阵风刮来,把书吹乱。徐述夔顺口吟道:“清风不识字,何事乱翻书?”结果被人告发,稀里糊涂地枉送了性命,家族亦受牵连。
年羹尧手下有个文人,叫汪景祺。汪景祺跟随年羹尧西征时,写了一本《西征随笔》,其中有首诗:“皇帝挥毫不值钱,献诗杜诏赐绫笺。千家诗句从头写,云淡风轻近午天。”
雍正见后大怒,胆敢说“皇帝挥毫不值钱”,实属大不敬。于是,将汪景祺斩首示众,妻子儿女为奴,五服之内的族亲皆受牵连。汪景祺的妻子不肯受辱,投河自尽。
公元1726年,江西省有个考官,叫查嗣庭,汉族,浙江海宁人。他出了一道考试题,其中有“维民所止”四字。这是一个成语,出自《诗经》,意思是说,都邑周边千里远,都是商民居住的地方。
有人报告了雍正,说维、止二字,正是雍正二字去掉上半截,岂不是暗指要砍皇帝的头吗?雍正勃然大怒,将查嗣庭打入监牢。查嗣庭恐惧自杀,遭戮尸枭首,亲族、弟子多人受到牵连。
雍正死后,乾隆继位,他执政六十多年,文字狱多达一百三十多次。这个时候,文字狱愈演愈烈,有些人为了取悦皇帝,邀功请赏,硬是鸡蛋里面挑骨头,使得文字狱更加泛滥。
著名学者全祖望写了一首诗,其中有一句是“为我讨贼清乾坤”。有人上奏乾隆,说他把“贼”字放在“清”字上边,属于大逆不道。乾隆还比较明理,没有给全祖望定罪。全祖望却吓得不轻,此后再也不敢写诗了。
乾隆皇帝实行宽严相济政策,对文字狱的处罚不是特别严酷。因此,虽然文字狱数量多,但没有雍正时期影响大。乾隆死了以后,清朝的文字狱才逐渐减少了。
康乾时期的文字狱,在中国历史上空前绝后,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阻碍了文化发展、思想解放和社会进步,也为康乾盛世蒙上了一层阴影。
乾隆皇帝学着他爷爷康熙的样子,也曾六下江南。不过,乾隆下江南,比起康熙来却有天渊之别,饱受人们非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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