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亲戚小聚杂感
1996年10月26日
今天上午,我父母去了口镇大姨家聚会喝酒。同去的还有我三姨夫妇。
我没有去,仍旧宅在家里读书。父母一再撺掇我同去,也没叫动我。不知道为什么,自从因病辍学之后,我就不愿意出门了,亲戚也懒得走。可能是因为自己前程无望,觉得没脸见人了吧!
(2021年补记:此种心理倒是与我后面附录的文章中,那个陨落的“天才少女”不愿出门找工作的心理差不多呢!)
下午父母回来后,听他们说了一些事情,倒是颇可一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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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本来想顺路去口镇卫生院,到他那个舅家二表弟家里去坐坐,说说话,玩一会儿,然后再到大姨家吃午饭的。
我这个表叔在口镇卫生院当医生。毕竟我在那里住了几个月的院,人家帮了不少忙。但是父亲因为买的礼品太少,不宜到两家去。
于是父亲先到我姨家放下东西,又出来到集上,买了二十块钱的猪肉,去了表弟家。
父亲原来只想割三斤肉,结果人家却称了二十块钱的,他勉强同意了。他不敢与口镇街上那些杀猪屠户争犟,毕竟口镇街上痞子不少,多是无赖强横的角色,咱一般小百姓可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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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在大姨家的酒席上,虽然大姨做的菜很丰盛,但父亲因为塞牙严重,吃肉不多。不过他喝酒却是毫不客气,喝了太多的酒,以至于醉得东倒西歪了。
饭后,我父母和大姨三姨一块去赶会。口镇起会也有些日子了。什么会?全名叫作“物资交流大会”,其实就和五天一集的集市也差不多,只不过持续时间较长,规模更大些罢了。最大区别是请了无州梆子剧团来唱十天戏,煞是热闹。
口镇南北大街上,挨挨挤挤的,到处都是摊位。这种情况我以前见过多次了,这一次我虽没去,闭上眼也可以想象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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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说,他们一伙人赶会的时候,我父亲因为喝醉了,大呼小叫的,不停地胡啰啰,惹得满街的人都在看他,就像看耍猴的。
母亲觉得自己的脸都丢尽了。可是父亲却还自我感觉良好,自以为高大伟岸,别人越是看他,他还越是意气风发,真是个典型的“人来疯”。
唉,有夫如此,岂不气死?母亲说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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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前些天我提出要做一身西服,我母亲就在大姨三姨的参谋下,给我买了一身浅色西装。从一百多元讲价至72元才成交。父亲在一边还大嚷着,一片声地嫌太贵。
其实,买成衣要比买布料再找裁缝做更实惠,也省事省心得多。而且农村裁缝做的衣服式样,也很难跟得上人家工厂做的更时髦好看。
三姨夫也买了一身一样的西装。他跟我的身材差不多,因为我没去口镇,我这身西装就是由他试穿的。
我住院期间,我父亲借了大姨560元钱,这次拿着钱去还账,大姨只收了500元。这样看来,这身西装,只花了我家的12元,几乎就是大姨给我买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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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来的路上,因为我父亲喝醉了,大姨劝他别骑自行车了,先坐车回家,抽空再来骑车子。但父亲坚持骑自行车,结果不出意料摔倒了,把从会上买的十几张粉皮全摔碎了。
幸亏我母亲有先见之明,没有坐他的自行车,而是坐了三姨姨夫叫的出租车。要不还不得摔个四仰八叉,受伤不轻啊!
唉,啥叫不老把?啥叫道三不着两?啥叫做事不让人放心?就是我父亲这种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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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拿回了我大姨家表哥结婚时,她跟大姨三姨合影的照片。
细看这张三姐妹的合影照片,我大姨照得最好看,她比较苗条,脸型也好;三姨照得最丑,主要是她太胖了,一张大肥脸,简直就像个脸盆。
我母亲照得还行,她不胖不瘦的,身材适中,笑得也比较自然;但是因为张嘴露齿,似乎大牙呲得太多了些,倒是显得很喜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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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做个文坛多面手
父母不在家,我可以静静地读书了,今上午所读之书,主要是《中外文学名著词典》和《鲁迅散文》。
我觉得,作为一名有志于纯文学的青年,非得深入鲁迅的文学世界不可。鲁迅作品之博大精深,绝不是后人吹嘘起来的。
当然,学之则生,像之则死。今后写文章一定要洒脱不羁,不要死板模仿。要走出其书的氛围与情调,主要学其结构与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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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翁成名时年岁已经很大了,他发表小说《狂人日记》一举成名之时,已是38岁了。真不愧是大器晚成啊!
其实,谁若以为迅翁在此前无所用心于文艺,则是大错特错了。
先生从小就矢志于文学事业,当年他留学东瀛时,1903年就翻译过《月界旅行》,当时他才22岁。其文甚简洁清新,应该说从那时起,就已奠定了日后他的文豪地位。他在1918年后的才思如火山般突然喷发,绝不是偶然的。
1907年,先生用文言写的《文化偏至论》《摩罗诗力说》,以及1909年翻译的《域外小说集》,思想境界已经很高,一般的文人学士,就算到了八十岁,也是做不出这种境界的文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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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要好好学习鲁迅,深刻探讨其作品意义,认真研究其思想,精心读他的书,方可以称得上“站在了巨人的肩上,才能比巨人望得更远”。
如果不能窥视迅翁的堂奥,又怎么可以深入中国文学之林呢?
虽说当今文坛上,那些涉嫌黄黑的通俗作品大行其道,但从长期看,我觉得几乎是毫无意义的。
可是我不能因为别人作品的浅薄,就闭目塞听,不求提高,自视甚高地闭着眼写自己的文章啊!
即使在一个时代里鹤立鸡群,周围都是矮子,也要经常回望历史长河,多看看那些大师巨擘,最重要的是与那些巨人度长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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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一下鲁迅与现代文学史上的其他文人,是个很有意思的话题。
比如钱钟书,他也算得上现代文学的一个重要人物了,他的作品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一度成为热度极高的研究热点。
但是据一些批评家认为,只有鲁迅才称得上大家,他有自己深刻厚重的自成系统的思想;而钱钟书却只能算是名家,他主要成就在于看书多,学问渊博,但算不上思想大家。
再比如郭沫若,也是一个大才子。除了在新诗上的开拓之功外,他在政治、译著、考古、古文字学等领域,也还有很多令人望尘莫及的成就。
虽然在鲁迅去世之后,他也成为中国文艺界的旗手,但是在思想界的影响,却跟迅翁不在一个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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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现,这些人物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不仅仅靠文学名世,名气别有所凭。他们都有十八般“武艺”,比如精通很多国家的语言,这是让大多数当代文人自愧弗如的。
比如鄙人,虽也自信读书不少,但与这些大师的渊博学问又怎么能够相提并论呢?
所以今后,我一定要戒除骄傲自满情绪,争取在小说、散文、诗歌、话剧等方面齐头并进,而不仅仅专攻小说了。
此外还要拿出时间,研究揣摩别的门类的艺术。比如在书法、绘画、音乐等方面挑一个兴趣点,也付出一些精力,以期有所小成。
总之,只有苦心孤诣,潜心治学,才可能成为文坛上的多面手。如果只是很单一地从事某项活动,却长时间郁郁不得志,则太过迂腐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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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可过度渲染爱情
近来我还发现,大部分小说作品,几乎都以男欢女爱为线索展开情节。
它们或是浓墨重彩,自然主义的露骨的涩情描写;或是浅勾细勒,影影绰绰的侧面透视,但均不离此套路。
当代有几个著名作家,比如贾某某,几乎无一篇作品不写性*爱,实乃低级趣味之甚!
即使伟大如《红楼梦》,虽然其文首声明不写淫滥之辈,但终亦不能完全跳出此窠臼。
而我阅读鲁迅作品的感悟之一就是,其伟大之处正在于很少触及性*爱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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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而,我的作品要想换新耳目,惊世骇俗,则应遇到此处,皆一笔带过即可。
即使必须要写到主人公的恋爱心理,也要与其个人的奋斗升沉荣辱相联系。尽量多描写社会关系对其人生命运的影响,多描摹人情世俗的冷暖炎凉,多表现齐鲁文化与无州民俗。
即使不能彻底回避性*爱情节,也要只是作为暗中线索,达到串起生活事件的作用即可。
我认为,要想达到创新与破俗的效果,文中不可过多渲染男女情事,无论有着多么深切复杂的感情纠葛,也只是文章的线索与框架而已。
我的文章,绝不应该让爱情成为笔触所及的主要内容。文章必须渗透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人文典故。
我的小说角色,应该以个人的名利奋斗为主干,在其命运升沉过程中,表现与之相关的社会、政治、人文、风俗等因素。爱情的发展过程将只是真正故事的载体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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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也有很大的困惑:写作究竟是为了谁呢?
是为了给自己看的吗?那么写文章有什么意义呢?自己还不知道自己那一把叉子吗?有必要写出来恶心自己吗?
既然否定了为自己,那么显然就是写给别人看的了。可是既然是给别人看的,别人爱看不爱看,就成了一个重要指标。
你写的东西过于高雅,必然是阳春白雪,和者盖寡;你写的东西追求庸俗,必然是下里巴人,低级趣味。
这是一个两难的悖论,只能靠自己的悟性,勉强予以平衡。
实际上,这也就是小众化与大众化的区别,是纯文学与俗文学的区别。
作为一个有志于文学的人,是必须要深刻考虑这一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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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器晚成的梦想
——以上是我25年前的文字,下面则是2021年10月28日的感想。
我如今已经44岁,虽然还说不上多么苍老,可是对文学已经没有了年轻时候的那种热情。
当年我每天都要写好几千字,现在呢,每隔三四天才愿意拿起笔来写一篇文章,再也没有当年那种灵感喷薄的激情了。
为什么没有激情了呢?我觉得一方面是对人情世故的麻木,另一方面是身体精力的衰颓,同时也与缺乏激励,动力不足有关。
比如我吧,虽然一直在写作,可是却一直没有产生什么大的社会影响,也没有获得任何经济收入;恰恰相反,倒是曾经为此惹了一屁股麻烦,甚至因为某些人的陷害,差点儿“进去了”。
我之所以还在苦苦坚持,就是我相信世间还有“大器晚成”这种事情。我相信只要一直努力奋斗,也许在不经意的某一天,就会获得世俗意义上的成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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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看到了一篇报道,不禁大为诧异:
有一个年龄只比我小两岁的才女,14岁登央视,22岁生三娃,最后竟然被男人抛弃了。“女版韩寒”的最后结局,真是令人唏嘘不已!
这是一个方仲永式的人物,结果却要比方仲永更惨。由此看来,早开的花,也许更容易过早凋谢;青少年时期不显山露水,也许倒昭示着大器晚成的可能性。
这篇文章的重点,强调的是父亲对子女培养的重要作用,但是我从侧面读到的却是“出名要趁早”的危害性。
下文就是那篇报道,作者署名“可乐妈”。我对原文做了删改,为了保护女孩的名誉,略去了她的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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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天才少女的陨落
20世纪90年代曾出过一位红极一时的“少女作家”庞某某。
她曾到大会堂领过奖,被央视誉为“天才少女”。
可没想到,三十年后,她再次出现在众人视线内时,却成了一个穷困潦倒,还拖着三个孩子的未婚妈妈。
从少女作家到未婚妈妈,从人人羡慕到无人问津,从少年得志到艰难度日。
回顾庞某某的人生,才发现,她的陨落揭示了亲子关系中的三个真相,值得所有当父母的人警醒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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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庞某某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和周围大多数的家庭一样,庞某某的家里并不富裕,连几件像样的家具都没有。
但不同的是,她的家里有12000多册藏书。书籍堆满了家里的每一个角落,甚至连睡觉的床上都摞了不少。而这些书的背后,则藏着一个怀才不遇的男人。
为了摆脱现状,他将目光投到了女儿的身上,自从庞某某出生后,父亲便制定了一系列的“神童养成计划”:
学龄前,要背诗词、学认字、做算术;
上小学后,要读名著、课外书,还要写日记、写读书笔记……
到了10岁时,庞某某每天至少要完成2000字的写作。
课余时间更是被精确到了分钟,什么时段读什么书、写什么东西,必须严格执行。
除此之外,父亲还制定了各项规定:
当日作业当日毕,吃饭不许说不好吃,不许有剩菜……
稍有懈怠,便对她非打即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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