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_乐疯了 - 书趣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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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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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的阿东还在一个很偏很远的乡里。

一个失恋的舞蹈家,带着惊人的美和柔溢的情来到很偏很远的乡里。

她的名头已经很响,艺名叫“蕾仙”。

蕾是花的精华;仙是美的化身。她值得这个名,至少从她的外表上看。

阿东还不懂得这些,他像一枚连水都没有沾着的小石子,被上天随便遗放在一棵树底下。

这个乡下其实是个很美很静的地方,却没有半点名气。蕾仙逃到这里,是因为她觉得令人生气的男友一定找不到她。

蕾仙将所有的联络工具都关了。

只静静地想一些事。

或者静静地休养几天。

乡下亲人将她安排得很好。他们只知道蕾仙是跳舞的,却不知道她大名鼎鼎。粗朴的亲人们让蕾仙自由活动,他们要出去劳作。

蕾仙在家闲了两天,觉得无聊。

艺要勤练。蕾仙决定每天晨起就去练习。

翌日一早,蕾仙穿着薄如蝉翼的肉色紧身衣,在房背后的空旷的平地上,用舞蹈的语言尽情地抒写着内心的渴望、清新之美和荷。

我试图用一种茫然来驱逐我的忧伤。公共车由满载夕阳和人声,渐次转为霓虹与寂寥,一路上的乘客上上下下车,来来去去,各有各的归属。

在摇晃的公车里,纵使流动的街景偶尔撩拨着看似无波的心,但大部分时间,我的想象是走在美式西部片中那种荒漠无垠的公路上。

我超越了挤兑的人群和市声,在荒凉的旅途中,只有内心的孤独和沉默的司机是我最最忠实的伴侣。

然而,也许灵魂难以承受生命之轻,也许繁华真有“脱胎换骨”之魔力,我总会随着大批的乘客在北京王府井最喧哗的站台下车,然后摩肩接踵,浮沉于市声之间,顺着人潮波伏转动。没有目的和目标,纵容自己变成了一只盲从的羊,从这一簇挤窜逃到另一簇,内心的孤独便由此煮成了一锅沸腾的粥,糊糊的,粘粘的,分不清东西南北。

那时,我已知道蕾仙就是引诱我走进这个城市、并以“仙女”高贵的身份占据我灵魂最温柔部分的那个人。

我要见她、看她、去向她表达我的秘密以及我的崇拜之情。

有一天,我突然从学校墙报栏里的海报上看到蕾仙要在北京人民大剧院举行个人专场表演的消息,兴奋极了,以为可以见到她了。

因为家里穷,除了最低的生活费外,我没有一分一厘的零花钱,每个星期六上街坐公交车的钱都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当时又没有机会打工,因此,为了筹到高达八十元一张的门票,我去一家医院卖了三百五十毫升的血。

当鲜红的血一滴滴地抽入冷冷的盐水瓶里时,我感到内心很热,似乎突然之间明白了为什么有些人不惜以生命去敬献某种神圣的事业。

我拿到了八十五块钱卖血费,这是我生命中第一次拥有这样一笔可以自己支配的“大钱”。

可是,当我兴冲冲地跑到人民大剧院去买门票时,居然被告知所有的票早在两天前就已被售出。

我握着皱巴巴的钞票,茫然若失的情感将我的胸口揪得发痛。

这时,我听见旁边有人在议论。

“你买不到票的。所有的票都被一个大佬买去赠人了。”

“听说舞女被这个大佬包了很久了。这场演出就是他一手操办的。”

“别看她长得漂亮,她的灵魂可丑陋得很呢……”

我不要听这样的话,我赶紧逃回了学校。路上口渴得很,可我连一支冰棍都舍不得买。

我在心里对自己说,无论人家说什么,我就是要看看仙蕾。

我要看了才会死心。

那晚,我将本是用来买门票的八十元钱全部用来买花了。

一个乡下小子捧着一束昂贵的花等在人民大剧院门口。这一幕让许多人都感到滑稽,可当时的我却洋溢着一股浪漫主义的幸福情怀。

一直等到晚上十点,演出才如期结束。

观众出来时,我捧着花情不自禁地向里面冲。

一个高大的男人猛地将我拖住,威严地说,“你要干什么?”

“我、我要去……”我结结巴巴,仿佛要去干一件见不得人的事似的。“你要去献花?”那个男人二话不说,将我手中的花抢下来,一把将我推出大门,说,“好啦,你的花我会转送给蕾仙的!”

我又一次往里面冲去,并大声说,“我要亲自送给她!”

那男人把我当成了疯子,一拳打到我的鼻孔上,打得我眼冒金花,鲜血直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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