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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蜕变(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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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成长·蜕变

1

炎炎的盛夏一过,暑假就结束了。参加中考的少男少女都要各赴前程了。杜鹃如愿似尝,被市里的一家省属师专录取了她。李岚岚幸运地考上县重点高中,同样副镇长的儿子陈田和春风饭店老板的小儿子陈尚天也考上了。欧细考取广州商业学院。冯紫云到市卫校读护理专业。只有余杏子没有考上自己愿望的学校,后来到深圳打工了。

各自去上学前,杜鹃和那群要好的同学在春风饭店里聚餐,陈尚天的父亲请儿子的好同学大吃一顿。杜鹃和李岚岚十分不忍心分别,彼此约好一到学校就写信给对方。

杜鹃怀着对未来的美好憧憬和强烈的求知欲,以及极度的欣喜和自信迈进了师专的大门,开始了新的求学生涯。这个从来没有出过远门的女孩一下子离开了小镇,离开了阿妈,离开了同伴,来到一个充满未知和新鲜的城市。异地他乡,面对一切的陌生,杜鹃感到一种从没有过的孤独与忧愁。

学校的生活十分紧张和艰苦。天天也只在教室、宿舍、饭堂这三点线上来来往往。这里的吃住叫杜鹃一时难以习惯。学的科目也太多,学习的时间也很紧凑,这几乎让她喘气都困难。刚到学校那几天,她似无头苍蝇在校园里乱蹿,连宿舍、饭堂、上课的各个教室都分不清在哪个方向。她犯了方向失悟症,在校园内常常找不着北。当这样情况改善后,杜鹃又出现了“新生综合症”――焦虑,烦躁,抑郁,饥饿,失眠,上课打瞌睡。

过去的初中生活是轻轻松松的,一眨眼就过了。如今一开学,杜鹃就感到可怕。又是搞开学典礼,又是搞清洁。单是开大会和搞卫生就花了一周时间。当转入正常上课时,早上六点就得起床,然后做早操和上基本功小训练课,完了才去吃早餐。七点钟上第一节课,十一点半放午学。午睡刚朦胧入梦,就到下午两点了,必须马上准备上课。一直到傍晚六点才进食堂咽晚饭。接着晚上七点上自修课,九点多终于可以结束一天的紧张了。

当劳累了一整天,终于可以倒在床上休息时,偏偏又翻来覆去不能入眠。因为明天还要上课,杜鹃只得强迫自己在夜里早点入睡。可是她越紧张越睡不着,脑里总是嗡嗡嘤嘤的响。她过去从不曾失眠,如今尝着这滋味真不好受。因为睡不着,她又想到阿妈和李岚岚他们了。她有好几晚上在梦里见到他们,只是那梦太短暂。刚一入睡就迷迷糊糊做起梦来。梦中她见到熟悉的小镇和校园,见到那些熟悉的脸孔,和一些零零碎碎的情景。但很快又醒过来了,发现自己睡在硬邦邦的架床上,两行清泪不知不觉的就流出来。然后只能辗转到破晓。有一次,杜鹃在梦中见到阿妈慈爱的笑脸,她差点儿从上铺跳下来跑去找阿妈,把自己吓得半死。这晚,杜鹃祈祷能快些睡着,哪怕依然做着那些短暂伤心的梦儿也好。她其时感到脑袋胀闷难受,就抓起两个拳头捶着自己的脑袋,心里莫名的害怕起来。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杜鹃终于可以在一种迷糊混沌的状况下沉沉睡去,然后整个身体又轻飘飘的浮起来,最终她飞起来了,她要飞到她想去的地方。只是好景不长,学校的晨铃响起,杜鹃从梦中惊醒。

3幢304室的八个女生,几天下去,彼此之间很快就混熟了。今夜是开学的第五晚了。这夜很美,月华似水,星光灿若,云影横空。八个女孩等宿舍管理员查夜走后,就你一言我一语的叽喳来了。

“小艺咱们是星期五放晚学马上回家,还是星期六早上回去呢?”睡在上铺的罗小珠向下探着头问下铺的罗小艺。

“我星期五一放晚学就回去。都饿瘦了,我回去叫我妈弄顿丰盛的晚餐。”

别的女孩都很羡慕她俩能回家。一舍的人,要算小艺和小珠两人的家离学校最近了,骑自行车不到一个小时就是家了。她们是堂姐妹。有个伴,离家又不远,所以宿舍里只有她俩是最活泼的,完全不懂别人的愁滋味。

小艺说得杜鹃垂涎三尺,这些日子她确实没吃好的,人都瘦了一大圈,眼睛变得愈发大,愈发无神。杜鹃愤愤地说:“食堂里的饭菜简直不是人吃的!”

“是呀,猪吃的比这还要好!”大家的气愤终于宣泄出来了。

在学校里寄宿最可恨的就是吃的不好。那些饭菜嚼在嘴里如同嚼蜡一样无味,每顿饭都只能勉强地咽下肚子,硬撑着挨日子活命。夜里很多时候,不是睡得昏昏沉沉,而是饿得昏昏欲睡。女生的身材苗条了许多,只是这种减肥方法实在让人叫苦连天,但还算好,瘦了是时尚。男生就不同,干瘪得像只瘦猴子。

“这几天上课我老是打瞌睡,眼皮累得张不开。我以前从不这样。”杜鹃此话一出,别的女孩纷纷发出共鸣之音。她们各自爆料,说自己上课也打瞌睡,只是会装,老师看不出来。还揭露同桌打瞌睡的丑样子。其实过这样的生活,在课堂上不打瞌睡才是不正常,除非是对睡眠有免疫的人。老师在讲台上当然也能一目了然地知道学生在打瞌睡,。那些自以为老师看不出来的同学只是自欺欺人,又或者迫于师严并顾于形象,只得遮遮掩掩地睡。而老师对这种“新生综合症”也给予人性化的理解,只睁只眼闭只眼罢了。作为老师,他们确实很能理解学生的困恼。想想,伙食的不适应会令学生们饥饿、精神不振,紧张的学习生活令他们疲劳,热闹的集体宿舍令他们夜夜闲话西窗。

夜更深了,月更白了。杜鹃真的倦了,就是睡不着。翻转身时,床板吱吱咯咯地响,她脑子里一片混乱。扭头向窗外看,阳台上一片亮白的月光泻下来。她在祈祷白天别来得太快。同样是那片白月光,小镇的月光是那么亲切,温暖着心坎,每当夜里透过窗子泻进房里来,都能把杜鹃带进甜蜜的梦乡。而今夜的月光却是冷冰冰,并且叫人不能安眠,混沌的想回家,想阿妈。

来学校差不多两个月了。杜鹃也慢慢适应了这里的学习和生活,身体和精神也恢复了原来的状况。她依然是原来那个活泼美丽的女孩子,大眼睛明净而闪亮,脸颊丰满红润,身体婀娜。现在做事情安然有序,不再手忙脚乱。她牵挂阿妈的心终于可以放宽点了,想阿妈的时候也不会哭了。杜鹃对学校开设的科目也不会有太大的不适,只是过去从不讨厌的数学却让她头痛。她厌恶“函数”“抛物线”之类的名词,就想不明白数学家们为什么要把它研究得精细到自讨苦吃的地步来折腾人。

在所有的科目中,杜鹃最喜欢的是音乐和舞蹈,这也是她的主修课。一听到音乐老师弹奏出清脆响亮的钢琴声,她就兴奋得跃跃欲试。音乐课上她认真学习各种玄妙的乐理知识。那些简谱,五线谱,节拍,时值,音高等都是过去从不接触过的,既新鲜又觉得奥妙。她很崇拜教声乐的女老师卓玛。卓玛有着西部民族歌手的声音特点,清亮而高亢。杜鹃百练不厌地跟着卓玛学习各种歌唱技巧。只是杜鹃很遗憾自己的声音条件不是那么好,音色也不够清亮,音域也不够宽广。

与此相比之下,杜鹃更喜爱学习舞蹈。她觉得自己更适合跳舞,对舞蹈的悟性更高,接受能力更强。教舞蹈的女老师叫妮子。虽然已经是一个五岁孩子的妈妈了,但身材依然保持得很美。她皮肤白皙,手脚修长,脖子也特长,给人一种玉立亭亭的感觉,走起路来袅袅娜娜的。妮子的脸蛋也漂亮,一头垂至腰际的直发。她十分善于打扮,浑身上下透着一股高雅脱俗的气质,非一般女性所拥有的。同学们都很喜欢妮子老师。杜鹃每天用心跟着妮子老师练习舞蹈基本功。手位和脚位的练习,又是压,又是趴的,还有各种丰富的脸部表情训练。虽然十分辛苦,但是杜鹃依然咬着牙关坚持住。她发觉在学习过程中自己也变得身姿挺拔,玲珑凹凸,气质也渐渐提升了,她这才觉得自己是个大姑娘了。杜鹃在班里级里都不是最优秀的学生,但她暗暗下决心,一定要把音乐和舞蹈这两门主修课学好。努力为将来的工作打下基础。

杜鹃不但学习上顺利起来,生活也不错。她和同学、舍友的关系很好。她们一起回教室,一起进食堂,一起去图书馆,一起到校外食街买小吃,周末一起逛街。学习和生活安然有序,杜鹃开始给过去的同学和阿妈写信了。她也相续收到了中学同学的来信。李岚岚的信让她读了又读。李岚岚在信中情意绵绵的倾诉友人离别后的思念,还婆婆妈妈地叮嘱杜鹃要注意身体,注意安全。信上还特别提醒杜鹃要保管好自己的财务,说现在的小偷大胆猖狂,鬼出神没,无孔不入,防不胜防。看着信就觉得吓人。李岚岚跟所有有钱人一样患有“恐贼症”,好像时刻都有贼跟踪自己,乘机作案。当然,来信也会谈到学习方面,李岚岚说自己感到学习有压力,现在所学的东西都比初中的要深奥难懂。但是,她说自己会坚持住,三年后死活也要拼上大学。她还告诉杜鹃,她的表哥冯志刚(冯紫云的哥哥)也在师范里的英语系。她会写信给表哥,向他介绍杜鹃的,让表哥去找找自己人,有个关照。

杜鹃每次给李岚岚的总是洋洋洒洒的好几页,还意犹未尽。在给阿妈的信中,她却只字不提自己目前的困难与烦恼。她告诉阿妈自己在学校里无论学习还是生活都充实如意。她想阿妈,却要阿妈别挂念她。她总提醒阿妈,要她保重身体,要多煲靓汤喝,有事就去找所长夫人帮忙,生病了就一定要到医院找个好大夫。阿妈看到信禁不住掉眼泪,女儿长大了,懂事了,是阿妈的贴心肉,都说生仔好听,生女好命嘛。

杜鹃是个细心的孝顺女,无论如何她总放心不下阿妈。她了解阿妈的为人,平时就省吃俭用,现在自己要上学消费大了,她一个人在家肯定不会吃好的。杜鹃怕就怕阿妈节省过头,把身体弄坏了。她老是写信叮嘱阿妈,要她吃好的。还在信中详细地介绍几一些营养菜的搭配,还写到要是头晕了,耳鸣了,失眠了,就该用哪些药膳食疗,专业得像个医生。这些都是杜鹃抽空到阅览室查阅一些医药杂志学到的。当阿妈频繁收到这些信时,她知道女儿担心自己,不安心学习了。阿妈急忙回信告诉女儿自己一切都好,并绝情地写道:不许隔三差五写信回家,要安心学习!

2

星移斗转,杜鹃在师范的学习将近一个学期。她频频写信给同学和阿妈的现象缓了下来。她把更多的精力放到学习上。当习惯了学校的一切后,她渐渐的爱上这里。她积极投入紧张而有序的学习中,变得越来越有抱负。她逐渐认识和接触更多才子才女,特别是比她高两个年级的师兄师姐们。他们都是满怀理想的热血青年,富有人格魅力。他们勤奋好学,热爱生活和学习,有远大的人生目标;他们自信,并想方设法找机会发挥自己的才能。他们自然是杜鹃的偶像,学习榜样。她努力寻找机会接触他们,她相信再过两年自己也会很优秀的,也会有许多人羡慕和崇拜。

慢慢地,杜鹃就与那些在学校里只想混个文凭图份安稳工作的人区别开了。

杜鹃总是热情的、活跃的、自信的,她开始认真地思考自己的人生了。她多么不愿意一生庸碌的活着。她瞧不起那些颓废的同学。她认为荒废学习虚度年华就是犯罪,就是践踏生命。人不管有多平凡,但思想却不能平庸。每个人都应有梦想有追求,不管现实多么糟糕,都不应该放弃对理想的追求。杜鹃的这些思想比过去更深刻了。是因为她读了许多励志的书籍,也因为常常接触一些才华出众的师兄师姐们。他们非凡的才华与超凡的能力,以及他们做事情的严谨专注的态度和想干大事业的抱负,不知不觉间让杜鹃耳濡目染。杜鹃跟他们一起畅谈人生,阔谈理想,叹息现实的无奈。但无论如何他们都依然是一群理想主义者,没有什么可以阻扰他们理想的翅膀去飞翔。

在那些出类拔萃的偶像中,杜鹃最崇拜的是“舞蹈公主”沈娟、“校园歌后”彭雅苇,以及学生会主席冯志刚。跟他们成了挚友,只可惜他们离毕业的日子不远了,真遗憾!

杜鹃慢慢地喜爱上这个日夜困住她的四方学校。记得刚来学校时,她懊恼万分。总想回到那让她魂牵梦萦的小镇。她怀念小镇的宁静、亲切、淳朴。小镇虽然不算大,但活动自由。每条街巷她都熟悉,小时侯就到处撒野。来了这里后,发现自己像一头困兽,外面的精彩全让高高的防护墙挡住了。直到后来,她适应了这里的学习和生活,终于发现学校里的精彩。学校的设备远比小镇那堪称先进的中学要现代化。除了教学楼、实验楼,还有艺术楼、体育馆、展艺廊、生物园、表演厅、休闲亭。体育馆里的各种设备相当齐全先进。天文、地理的实验基地让人耳目一亲。每一处的建筑都十分美观又现代化,每一个细节都透着文化气息。杜鹃感觉就像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样新鲜。

学校的绿化美化也像是园艺博览。绿树成荫,花团锦簇,草色迷人。每一处花木都经过一番精心的设计和修剪,细心浇灌和护理。那些盆栽的杜鹃、一品红、铁树,湖中的睡莲,草坪或植物园里的佛肚竹、棕榈树、松柏、木棉,比小镇里司空见惯的花草树木要名贵得多,受宠得多。

与小镇的气候相比,这里每天太阳日照比高山环绕的山镇长得多。这里日出早,日落迟。学校坐落在西江畔,终年吹着不同的风。春风温湿;夏风劲风热;秋风来了,一切干燥极了,皮肤痒痒的;冬风冷冰冰的,刺骨刮肉似的。这里的风从江上呼啸而来,直灌进学校,发怒的狮子吼着,把校园席卷一番。而小镇的风总那么柔和,那么清爽,除非是刮台风,才会变成肆无忌惮的愠妇。不过,随着在学校呆的日子长起来,杜鹃对这里的气候渐渐习惯了。

学校是个纯净的地方,与外面的声色犬马相比,它是文明的,和谐的。

假日,杜鹃也会跟同学们逛街市,也能让她感动不已。城市里灯红酒绿,汽车长龙,摩天大厦,商品琳琅,人头攒动。处处充满时尚元素,动感魅力。甚至汽车尾气,噪音,高温她都喜欢。暑假里,杜鹃回到小镇反而让她感到孤独,惆怅。小镇与大城市相比毫不生气。

校园的玉兰花清香四溢,同学们有的在树下乘凉,有的在树下看书,有的在树下聊天。正是炎炎的夏日,迎考的紧张复习。同学们懂得给自己找个悠闲的好去处,放松放松心情。

毕业班的师兄师姐实习回来了,他们将会很快举行毕业典礼,离开学校。这个时候,杜鹃也闲不下来,她频繁地去找沈娟、彭雅苇、冯志刚。

杜鹃是班上的文娱委员,一直跟着沈娟学习舞蹈。沈娟鼓励杜鹃说:“你还是加入学校舞蹈队吧,这样对你的要求更严格,更有利于你的进步,争取以后担当学校文娱部的部长吧,”

杜鹃一向十分慕拜眼前的师姐,她是现任的校文娱部长,校园里的大明星。出生在城市干部家庭的她,相貌好,人缘好,而且才华出众,有理想。杜鹃跟她成为朋友,在她身上学道很多东西。师姐对自己的赏识与鼓励,让杜鹃感到受宠若惊。

杜鹃点点头,眼神却不够自信。沈娟再次鼓励她:“我刚进校时,还不如你现在呢。只要你肯吃苦,功夫不负有心人!”

“是啊,我也希望两年后能有你今天的好成绩。我会努力的。”杜鹃握住沈娟的手激动地说。她十分感激沈娟一直以来对自己的帮助和鼓励。同时,她很舍不得与这位亦师亦友的女孩分别。

绩。我会努力的。”杜鹃握住沈娟的手激动地说。她十分感激沈娟一直以来对自己的帮助和鼓励。同时,她很舍不得与这位亦师亦友的女孩分别。

彭雅苇也十分欣赏杜鹃的歌声,曾多次鼓励她向音乐方面发展。杜鹃对这位“校园歌后”的建议表示感谢。但她不会参加学校的合唱团,她想花更多的时间和心思学习舞蹈。至于音乐,也不等于完全放弃,她会上好平时的音乐课。

“我还是喜欢学舞蹈多些,比起唱歌,我更擅长舞蹈表演,更容易投入。”杜鹃抱歉地说。

顿了顿,杜鹃拨拨额前的几缕刘海。然后坚定的说:“我真的很喜欢舞蹈。但我会上好平时的音乐,抽空去练声练歌,练习弹琴。”

彭雅苇有点遗憾地说:“是呀,你跳舞非常棒。是很应该选择更适合你的去学,并让它成为你的专长。”

冯志刚对杜鹃是主攻音乐还是舞蹈没有什么建议。他认为无论唱歌跳舞多了不起,都必须重视文化课,对学校开设的文化课一定要学好。他早就知道杜鹃不喜欢学数理化,也曾劝过她用心点。许多时候,冯志刚会以大哥哥的身份去关心杜鹃,甚至有点干涉她的学习。杜鹃不喜欢做的事情,从来不喜欢别人的唠叨。近乎说教式的谈话,最让她头痛。只是对冯志刚例外,她反而感激他对自己的关心。冯志刚对这位清纯美丽的女孩日久生情,只可惜他要走了,不能耽误她的前途。他是理智的,他不会爱上谁就非得要跟谁在一起。他会懂得考虑许多现实的问题,像个成熟的大男人。那些不顾一切失去理智追求的爱情,对他而言只有小说里才会有的故事。杜鹃也正是因为冯志刚的理智成熟才认为他是个可以结交的异性朋友。

冯志刚盯着杜鹃丰润的脸说:“我毕业了,就没有哪个男生与你的关系比较好的吧。要是有些事必须要个男生帮忙的话,那就麻烦了。虽然你认识的男生不少,但个个都十足书呆子。”

“我能有什么麻烦呢?会有什么麻烦得劳烦个男的帮忙呢?”杜鹃就是这股倔劲,她从来不小看女的,也不特别瞧得起男的。冯志刚很清楚杜鹃的性格,跟他认识这么久,就从来没要他帮过什么忙。他走了,只是少了个特别关心的异性朋友而已。

冯志刚笑了,他还是说:“要是有个关照挺好嘛!”

“学校里没有男生,我就在这里呆不下去了吗?”她不高兴地说。

为了不触伤这个好胜的女孩的自尊心,他尔后说:“我有个朋友在大学那边,弹吉他很了得,有兴趣认识一下吗?”

杜鹃虽然不会弹吉他,但是听到有人弹吉他就兴奋。她对冯志刚那位弹吉他的朋友十分感兴趣。

在冯志刚离开前,杜鹃有幸认识了他那位弹吉他的朋友,而且有幸看到他的表演。

午后,阳光艳丽,晴空无云。风吹过校园,树叶与风合奏着“沙沙”的乐曲。

杜鹃和几个同学沿着树阴回宿舍,经过宣传拦,看到一张格外引人注目的广告。几个女孩子好奇地围在广告前看,叽叽喳喳的讨论着。

“哗!大学那边有人来开音乐会啦。”慕容金凤惊喜的叫道。

“星期五晚上我不回家了,我要看音乐会。”罗小艺也叫道。

杜鹃心想,那个弹吉他的人一定也在其中吧。

太阳西沉了,余晖涂染,西边出现了一幅五光十色的云海图,虚缈瑰丽,转瞬变幻。天底下的摩天大厦越发厚重神秘。

冯志刚找到杜鹃,送给她一张音乐会的门票。还邀请杜鹃与他那几个将要演出的朋友共进晚餐。杜鹃把自己精心打扮一番。她在一头齐肩的短发上夹上一枚精美的发夹。穿上一条粉紫色的娃娃裙,淡雅素洁,清纯可爱。

杜鹃和冯志刚来到一家高档次的饭店。在那几个陌生的男孩中,杜鹃凭直觉就知道了那位是冯志刚之前提到过的朋友。他看着自己的朋友带来的这个陌生女孩。她脸颊绯红,神色羞涩。她眼前的这个大男孩有着一张俊美的脸,浓眉大嘴,挺直的鼻子,神情淡定而自然。他穿着墨蓝色的恤衫,一条牛仔裤。随意大方的打扮让人觉得他很亲切。冯志刚一来到就和他聊起来,显然是老友久别重逢。却把杜鹃搁在一旁,成了个局外人。

另两个男孩个头比他小,样貌也不比他英俊。他俩目光直勾勾的看着杜鹃,似乎把她的内心都看穿了。他们也不主动打招呼,杜鹃只好拘束地说:“你好!你好!”两位“音乐家”摆出一副很酷的模样,面无表情地点头。

杜鹃把目光转向正在和冯志刚说话的朋友,两人目光再次相碰,杜鹃的咯噔地加速度跳起来。她脸都红了,紧张地点头微笑。那位朋友却大方地把手伸过来,说:“你就是杜鹃吧!”她怯怯地伸出手跟他握手。他,多么温暖有力的大手哦。她,多么柔嫩纤细的手哦。

“哎呀,不好意思。老友相间,只顾情深意长的聊。”冯志现在才记起自己把杜鹃丢在一旁了。

“这是我的朋友夏洋,海洋的‘洋’。”冯志刚向杜鹃介绍道。

“听志刚说起过我吧。这位是唐克,这位是阿象,我们一起组织乐队的。”夏洋不紧不忙地跟杜鹃说一副处世老练的样子。他的声音多么磁性。

夏洋向杜鹃介绍过两位朋友后,她仍然是很拘束地向他俩点点头,无论如何杜鹃都无法跟两位亲近。夏洋就是跟他俩不同,人家没那么扮酷,待人也热情。杜鹃也因此对夏洋更好感。

晚饭后,夏洋,唐克,阿象要去准备他们的演出了。

三个小伙子的演出的确精彩,感情投入,演唱和弹奏相当专业。他们边弹边唱,时而涓涓细流的乐声绕着款款情歌;时而铿锵有力的乐声伴着激人奋进的歌声;时而缓慢忧伤的琴声和着苦恋的情歌。他们把那些经典的歌曲一首连着一首地弹唱着,或合唱或独唱,或合奏或独奏。整个会场的气氛沸沸扬扬的,粉丝们不断地鼓掌,吹哨,喝彩。三个表眼表演者中夏洋最能迷倒观众,他有着独特的气质,吉他弹得十分娴熟,他在台上随着演出的需要摆出各种不同的姿势。杜鹃用心地看夏洋的表演,另两个人的表演对她似乎毫无相干。她多希望夏洋知道自己是为他而来的。

音乐会的最后,三个表演者以一曲别安的歌把音乐会推向高潮。杜鹃、冯志刚、沈娟、彭雅苇和所有的歌迷不约而同地站起来挥着手唱起来。

“原谅我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哪怕有一天会跌倒。oh,oh……”

年轻人放纵的歌声,震撼着整个会场。这就是年轻人的个性,年轻人的时尚,毫无拘束,自娱自乐。吉他,摇滚乐,绵绵的情歌,让杜鹃兴奋得彻夜难眠。是夏洋和他的音乐,还有他的吉他撩拨动她十七年来从没有过的少女怀春的心弦。她的心里开始害怕起来,又兴奋起来,忧愁而又甜蜜。

3

蒲公英的花絮在艳丽的阳光里随风四处飞扬,去寻找一处静美的落脚点。如同少女充满诗意的情怀在寻觅心中迷人的风景。

杜鹃回到了小镇度假,她希望在小镇能见上夏洋。

在暂别繁忙的学习,杜鹃在小镇里无聊度日。实在无聊到坐立不安时,她便把磁带放进录音机里,跳起舞来,她跳着跳着情绪就躁动不安了,又停下来。寂寞!为谁?

杜鹃确实很寂寞。李岚岚全家已搬迁县城。她在暑假里只回过一次小镇。他是回来看望我自己分别已久的同学,在杜鹃家里住了两天就走了。人家是将来的大学生,还要回去做许多功课呢。回县城时,她热情的邀请杜鹃到她家玩,杜鹃以各种理由推辞掉了。欧细在他那在广州打工的哥哥里没回来,听说也在做暑假工。陈尚天除了在饭店里帮帮忙外,还会看看书。他和陈田都很少找杜鹃,人家毕竟是高中生了,怎能跟她这半个学生模样的女孩一起疯癫哪。陈田也觉得他爸爸说得对,人要有大志向,跟咱没关要紧的人物,尽可能少牵扯;物以类聚,人以群居。他现在接触的人物绝大都数不是官儿就是腕儿,比以前有见识多了。冯紫云也在表妹李岚岚家度假,偶尔会回来。她哥哥冯志刚整天奔走拉关系找工作。他说着这年头找工作要主动出击,不能坐以待毙。不走动走动关系,怕是分配工作会没着落。他是希望通过各种关系能在县城某小学工作,小镇里什么都不理想。

至于夏洋,他也是在小镇居住的,杜鹃以前就没有认识他。当她知道夏洋就住在粮所对面街是又惊又喜。可是回小镇这么久,仍然不见他在小镇现身。志刚说夏洋从不回小镇过暑假、寒假,自从他到县城上初中以来,小镇的家就像旅店,一年到头偶尔回来一两天。夏洋身上没有多少学生哥的气息了,他在外面混惯了,身上渗染着社会青年的陋习,吸烟,喝酒。他常常三五一群地在一些三流的酒吧演唱,挣些钱。自从上大学以来他就没要家里寄过生活费。像这样的一个大学生在杜鹃眼里,真是了不起。杜鹃太崇拜他了。说白点,杜鹃已经爱上了这个与众不同的大男孩。

因为受不了朝思暮想的折磨,杜鹃以想向夏洋学弹吉他为理由向冯志刚了解夏洋的行踪。冯志刚当然不知道,一来是他自己没空与夏洋联系,二来是夏洋不会固定在某个地方或某个酒吧演出。可以说他唱到哪儿是哪儿。一个暑假往往要换几个城市,不像是挣钱的,倒像是个周游城市。这样杜鹃更好奇了,夏洋像个迷,充满诱惑。正因夏洋这样的个性,这样生活,杜鹃就越发想知道他的情况。她担心夏洋是否过得好,像他这样的人往往不太注意睡眠和吃饭问题,会不会瘦了?会不会生病了?他会在回学校上课前回家住几天?

杜鹃在将要离开小镇回去上学那几天,她老把自己关在卧房里。她总是默默站在房子对街的窗口,向夏洋家那高耸的楼子焦躁地张望。只要一见到有人影走动,她就一次次兴奋,又一次次失望。阿妈只当女儿在房里练习舞蹈和看书。不过还是隐隐感到女儿消瘦了,满怀心事。还以为她是因为又要离家和要交学费、以及生活费开支而忧愁,阿妈只当女儿懂事呢。

4

一叶知秋。几阵秋风,片片落叶,又是一年秋天的轮回。早晚的气温明显下降。又是一学年开学的时候了,杜鹃说生病要迟两天才回校。可是,迟两天才走就多两天的愁绪,她好象就这么傻,怎么跟自己过不去,何况人家不知道你喜欢上他,或许人家根本就不喜欢你。她魂不守舍地又在家呆了两天后,提着沉沉的忧愁回了学校。重新回到座落在城市一隅的学校。杜鹃怕自己为情所困,越陷越深。她担心有太多的时间去胡思乱想什么情呀爱呀,会影响自己的学习。上文化课,学电脑,练琴,练舞,搞卫生,洗衣物,上阅览室,找人聊天……总之,尽量把夏洋在有限的空余时间里排挤掉。有时,杜鹃真想冒险跑到大学那边找夏洋。可是,一个女孩子那有勇气。

屈指一数,中秋节也就到了。今年的中秋节正好挨着国庆节,学校决定放假一周,杜鹃兴奋的回小镇过节。她想,我不信你夏洋连中秋节也不回家,到时我非逮住你不可。

学校一放长假,杜鹃没有等来第二天,当晚就赶回家了。

夜幕降临,城市里霓虹闪亮。人坐在车厢内,窗外飞逝而过的是流动着的光。高楼和各种景观的灯饰,街灯,车灯,把黑夜变得如同白昼,美丽如同繁花一样璀璨夺目。夜风起了,细雨丝丝在车外飞洒。车内也凉了起来,有人在打喷。雨雾蒙蒙的城市披上了一袭轻纱,美丽、神秘,蛊惑人们的眼睛。当揭开它的面纱时,一切让你怒不可遏,高分贝的噪音,呛鼻的气味,随街的垃圾,衣衫褴褛的乞丐,鬼鬼祟祟的小偷,让人作吐的站街小姐,猖獗的抢劫者……

杜鹃心里怀揣着另一个人,沉沉的,躁动不安。夏洋的模样和他绵绵的歌声、乐声常常会猝不及防倏地冒出脑海。她因此而失眠,神经衰弱。车上的乘客在高谈阔论,东拉西扯。杜鹃在杂吵的车里,仰起头靠向后背,闭上双眼尝试着去睡一觉。然而凭她作任何努力都无法达到静、空、净的境界。

车子驶出城市,远离了那片繁华。然后,进入漫长而迂回的山道,在叫人骇怕的黑暗中前进。黑沉沉的山,黑的树丛影匆匆向后远去。一番山重水复后,杜鹃终于又回到冷清清的小镇。

杜鹃因为回来时太匆促,没来得及先打电话通知阿妈。当他在夜里十点到家时,把阿妈吓了一跳。阿妈赶紧炒几个荷包蛋给饥肠辘辘的女儿吃。这一顿让一度茶饭不思的她吃得津津有味。

阿妈捏捏女儿尖尖的下巴,心疼地责怪女儿:“看你回学校一阵子就瘦成这个样子。你呀!就别给我省钱了,想吃什么就吃吧。小心挨出病啦,你还是长身体的年龄呢!”

哎,做妈的哪里知道女儿的心事呢。

第二天上午,杜鹃壮着胆子来到夏洋家找他。街上,湿漉漉的,一些落叶还积着些水。显然,昨夜刮的风下的雨并不小。

杜鹃大步流星地来到:“夏记五金店”。

夏洋的老父亲戴着一副老花眼镜,正坐在柜台内翻着一本册子,许是账簿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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