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中初晓天若晗_何以为歌 - 书趣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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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中初晓天若晗(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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晗,

若晗,

林若晗,

林中若晗,

林中初若晗,

林中初晓天若晗。

林若晗是我的名字,晗,欲明也。也就是说,“晗”是天将明的意思,可自从我出生的那一刻起,我的生命里便再也没有了阳光。

动脉血管瘤,一个在现代医学中有法可医的的疾病,在我的身上却变成了绝症。在我心房深处,涌动的不是青春的热血,而是一颗随时可能爆炸的炸弹,那纠结在一起的血管仿佛是上天的宿命,牢牢的禁锢着我。我不能有爱,不能有情,余下的只有恨,无尽的仇恨。俗语说君子报仇十年不完,可我的“十年”又在哪儿呢?即使有十个十年,我又要找谁报仇呢?这一切,不过是一场可笑的错误罢了。

小小的一抹红艳,让我没有了梦想,没有了希望。我不知道我活着是为了什么,我不知道我的存在是为了什么。难道只是为了给亲人平添痛苦,还是为了验证长在心脏上的动脉血管瘤永远都是绝症?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

人生在世最大的痛苦莫过于深知死期将近,却不知何日是末日。在这种处境中,再多的希望也通通变成了绝望。倒不如那些英年早逝的灵魂们,即使离开这个世界却还是快乐的,至少,他们曾经快乐过。至少,他们无忧无虑过。至少,他们还有一个梦。可我呢?

是啊,有些事情,的确还是不知道的好……

宛若仙境的亭台楼阁,青烟萦绕的小桥流水,美轮美奂的青石雕塑,游走在花香鸟语间却丝毫看不出这是个让人悲伤,让人愁的地方。可以长眠于此,未尝不是一个好的选择,我在心里暗暗对自己说。

可在我的心底,却从来没有正眼瞧过这些花。花开花落,叶绿叶枯,再美丽的风景也有凋零的一天,再凄凉的夜色也有明媚的朝阳。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天又亮了,花又重生,而我呢?

人会有下一世吗?我的下一世是否又是这样写满无奈,是否又是这样在离愁哀怨中度过一天又一天?

是啊,潜意识里的我终究还是不甘心的啊,可不服输又能怎样?在它面前,我是那么的脆弱无力,在它的身上,两个清晰的大字触目而狰狞,生生揪痛了我的心――命运!

有谁是心甘情愿的走进了这里?可再多的抗争也终究逃不过这两个字。自从我得知自己可以为所欲为的那一天起,我就已经放弃了。那一天,也是这个无字碑竖起的那一天。

这里就是润福陵――本市最大的公墓,也是我父亲一手创办的恒海国际集团旗下的产业之一。在外人眼里,我是一个十足的败金女,不学无术,游手好闲,整日迷恋在香水时装的奢华中。虽然在父亲的公司里担任一个闲职,可从来没正经上过班。我早已学会了用无聊的事情麻痹我虚无的神经,以此来掩饰内心的孤寂。

很多人都不解,一向严谨尽责的父亲怎么会对我如此放纵。可只有我知道,这一切无非是源于那个不该出现的血管瘤。外人之所以不了解,是因为我的病一直都是我们家族最隐讳的秘密,行事低调的父亲自然也没有向任何人提起过,别人问及此事,父亲也是含糊带过。于是乎,流言四起,甚至有人说我是某某要员的私生女。我倒是乐得看那些自以为聪明的人说出无比愚蠢的话。不知道应不应该感谢那抹血红,让我免去了各种应酬,辛苦的工作,可少了这些,人生也无多大意义。

我常常游走在人们的视线之外,也可算得上是半个幽灵了。当人们纷纷猜测我是去马尔代夫度假,还是去西欧旅游时,谁又会想到,那个金光闪闪的大小姐此时正在离天堂最近的地方思考问题。

这里的确是个思考问题的好地方。我已经习惯了远处或低或高的哭声,习惯了这里的一草一木,习惯了死亡与悲寂。那撕心裂肺的啼哭也让我早已麻木,这样也好,与其带着遗憾与不舍离开,不如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做。这样的话,死就如同一个如期而至的节日,没有痛苦,只有洒脱。没错,有时候死也是一种解脱,一首没有华彩的乐章,一首在心里默念的歌。是啊,我的生不就是为了死吗?为了那一腔炽热填满整个心房。

不知道是上天看我过的太寂寞,故意给我找事做,还是上天看我太逍遥,故意给我找挫折,总之,自天边第一缕阳光照耀在我脸上的时候,我的生活也终于激起了一丝波澜,不,那该是一个巨浪,一个直达彼岸的巨浪。

我思考已久的问题似乎也有了答案,可现在的我依然迷茫……

“小姐,天亮了……”枯坐了一夜,不知何时,刘伯已垂手站在身后。

抬眼望天,东方的天空层层浸染,一分一分着上了让人心动的暖色,嘴角不禁升起一丝苦笑,我更相信那是血的颜色。熹微的晨光唤起了林中的各色鸟兽,风声树声,鸟啼声渐渐清晰起来。不知不觉间,我已沐浴在了阳光里,身上的阵阵凉意却没有丝毫衰减。

“是啊,天亮了……”新的一天又开始了,我该悲伤吗?又白白浪费了一夜,我还是该庆幸?庆幸我又看到了血红的太阳。

“刘伯,你在这里有多少年了?”我静静的看着眼前的暗黑色的石碑,幽幽的开口问道。

“十八年了。”刘伯语气中倒不有我预感的沧桑,反而是让人捉摸不透的平静。

“哦,十八年了,这园子里葬了多少人?”

“四百三十八个,过了今天就有四百三十九个。”刘伯淡淡地说道,不带有一丝情绪。

“在这园子里不觉得清苦么?要不要我找父亲说说。”

“谢谢小姐关心,我早已习惯了这里的生活,况且能与山水为伴倒也乐得逍遥自在。”

“是么?与死人为伴能有什么乐趣?我每次都是闷闷不乐的来,然后又闷闷不乐的走,实在是看不出这里有什么值得留恋的。”

“小姐错了,这里虽是死人待的地方,可也是重生的地方。每个人都要来这里完成蜕变,然后化蛹为蝶。这里的每一朵花,每一株树都是一个鲜活的生命。生生死死其实又有多少分别呢,有的人活着却如同行尸走肉,有的人死了却滋润了大地,以另外的方式继续着生命。生命不在命,而在生,小姐,你终有一天会明白的。”我的手摩挲着光滑的石碑,想着这“生”和“命”究竟有怎样的区别。呵,终有一天?到底是哪一天?我还会等到那一天吗?

由远及近的哭声打断了我的思绪,我略略叹了一口气。

“看来你又要忙了。”

刘伯微一颔首:“小姐,失陪了。”

“嗯,去吧。”那暗黑色的石碑在阳光的照耀下像一朵沉睡的百合花,永远不会哭泣,也永远不会枯萎,自然也没有盛开的美丽。身后事已经看过无数次,我,已经没有遗憾了吧。不知道从里面看这个世界会是什么样子,呵,真的很好奇呢!

站起身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十八年了,这碑也该刻字了吧。“等一下”我突然想到了什么,急急唤住刘伯“叫司机把车开出来,我要去福利院。”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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