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熊的篝火燃了起来。战士们都在城堡里休息。而乔加、大法师、雷姬、高牧,却围著篝火,陷入在沉思中。
打破这一寂静的是雷姬。
“我们应该马上回到御月城去。那里需要我们。或者国王牺牲了,但很可能还有一些战士在继续战斗。”雷姬显得有些激动。
乔加望向大法师,想征求他的意见。可大法师似乎没有听到,仍在低头思索。
“我不同意回御月城。”高牧说,“我们已经离开了两个月,现在回去又要赶两个月的路程――我们能来得及干什么?即使我们回去也无济于事,你以为这支队伍会是阿拉歌大军的对手吗?国王已经战死了,我想阿拉歌的下一个目标就是我们,我们怎麽能够再回去呢!”
“难道你就不担心御月城人的死活吗?我们已经错了一次了,难道还能再次抛弃御月城吗!”雷姬的脸涨得通红。
大法师突然皱了皱眉头,似乎有话想说。乔加忙摆手中止了两人的争吵。
只听大法师缓缓说道:“我们人类的领袖,其实并没有死去。”
“什麽?”这一下不仅乔加惊呆了,连雷姬和高牧都停止了争吵。乔加问道:“难道┅┅兰蒂斯王没有死?”
“不。兰蒂斯王确实死了。但他只是帝王之一而已。人类一共有三个君主,其他两个却并不曾死去。”
乔加、雷姬、高牧面面相觑,惊奇得说不出话来。从小到大,他们都只知道人类的君王是兰蒂斯,他带领著人类和不死族英勇斗争。可是大法师竟说人类的国王有三个。
大法师凝视着篝火,问道:“你们可曾经听说过‘三圣’吗?”
乔加、高牧还未来得及回答,雷姬已经抢先道:“听说过啊。三圣是五百年前人类的三位元勋。他们将残暴、酷虐的撒雅王朝推翻,开创了人类的新纪元。”
法师点了点头,说道:“对。三元勋推翻撒雅王朝,在御月城的神殿上就有这样的壁画。但你们知道这三圣都是谁、他们後来又怎麽样了吗?”
雷姬和高牧两人互望一眼,一齐摇了摇头。乔加问道:“撒亚王朝……不是刹兰什的丰功伟绩吗?这是众所周知的,他后来成了人类帝国的开国皇帝。怎么会冒出来一个……三圣?”
大法师深吸了口气,道:“这三位元勋中,第一个叫刹兰什。他雄才大略,善于治国;第二位是女预言家赛尚,能预言战争的胜负和人的命运;第三位名叫斯特里克兰,他不仅法力强大,而且剑术超群。”
雷姬奇道:“法师,为什么刹兰什成为了人类的皇帝。但另两位元勋却为何最终默默无闻呢?”
法师叹了口气,道:“传说中……刹兰什有治理帝国的志向和才能,最终做了人皇。可赛尚却甘愿隐居,研究星象历法,就此度过後半生。斯特里克兰则辞掉了军权.他不要爵位,也不要封地,抛下宝剑,携美远游。刹兰什独居皇宫,对这两位伙伴却日益怀念。
“他为此感伤不已,觉得两位伙伴身负不世功劳,却由于生性淡泊,未曾享受应有的荣誉殊勋。于是他按照撒亚神话中创世神的称号,尊称赛尚为‘女神’,尊称斯特里克兰为‘剑帝’,并且坚持人类帝国的君主不是一个,而是三个。并规定这两个称号也必须择有继承人,世世代代永不停止。”
“现在,距刹兰什大帝建国已有四百九十年。这两个称号的继承从没有间断过。但继承的方式却已经不同了。‘女神’由女神家族的後人世袭;剑帝的传人却并不确定,继承人不仅继承‘剑帝’的荣号,还必须继承‘斯特里克兰’的名字。但不管怎样,人类还是在三位领袖的共同领导之下。”
听到这里,乔加的心忽然火热起来,道:“大法师,现在人类的三位君主……”
法师微笑道:“现在人类的第一个君主就是我们的女神。她一定是女神家族的传人。她会用预言指引人类战斗,能使你善良、纯洁、充满斗志。她永远照临大地,陪伴在每一个人身边。所以女神主管的是命运和心灵。
“第二个君主就是兰蒂斯。他从上一任帝王手里接过权杖,领导了象征光荣和自由的的御月城之战。人类将永远怀念他。他是个伟大的君王,主管的是人民。
“人类的第三个君王,叫做剑帝斯特里克兰。据说他不住在神殿里,不住在皇宫里,也不住在御月城。他有千万种化身,有时候是老人、有时候是美女、有时候甚至是儿童。兰蒂斯曾对我说过,只要有斯特里克兰还在,人类就还有希望。”大法师停顿了一会,这才说道,“他主管的是英雄。”
高牧疑惑地问道:“法师,‘主管英雄’是什麽意思?”
大法师摇头叹道:“我也只是一知半解而已,你们当我很懂么?我想他兰蒂斯知道关于他的一切,却没来得及告诉我。”
乔加忽然说道:“法师,我已经想好该做什麽了。”
法师微微一笑,道:“这才是我认识的乔加。”
乔加登上了红龙城堡边的一个小山包。山底下整齐排列著五万名战士。他们手里举著火把,把半边天空都映照得一片通红。看到这幅景象,乔加只觉得一种莫名的激动涌上胸口。他想:我的决定错了吗?不,不会的,这是唯一的选择了。否则我该怎麽办?带领他们回御月城去战斗吗?可是我们没有取胜的力量,只会毫无意义地战死。那我应该带领他们隐藏起来吗?但五万人实在是太庞大的一支军队了,我们一定会被不死族发现、并且被围剿的。
“这些战士是人类最後的一点骨血了,一定要让他们保存下来。”山谷中的晚风吹来,带来阵阵寒意。乔加忽然觉得肩上的责任无比巨大。
他站直了身子,大声说道:“兄弟们,你们知不知道,我们是人类的最後一批战士了。”
山谷里一片寂静。没有人出声。战士们在静静地听着,看自己的将军会做出怎样的决定。
“我们每一个人都愿意为人类战死,为御月城战死,为兰蒂斯王战死。但现在,我们还必须好好活著。我们不能做无谓的牺牲,否则人类就再没有任何希望了。”
乔加停了停,接著说道:
“我的决定是,我们分散成尽量小的部队,在各自将军的带领下,向西南大陆隐蔽的森林、峡谷进发,去联络龙族、精灵,以及所有一切反抗不死族的力量。我们不能约定目的地,我只是要大家隐藏起来。”
战士们一片哗然。他们没有想到乔加的命令竟然是让他们分散。
乔加并不在意战士们的反映,继续说道:“我要大家去任何你想去的地方,去小精灵森林、去碎星河的源头、去北方大陆的山谷,但是答应我,每支部队都要去隐蔽的地方,不要让不死族找到你们,更不要和他们的大军团正面作战。”
雷姬轻声打断了他的话:“将军,我们不能放弃反抗。一味的躲藏,人类是没有希望的。那只会被不死族一个一个找出来吃掉。”
乔加拍拍雷姬的肩膀,道:“但是一整支部队在一起、被不死族包围歼灭岂非更快?”
雷姬更著急了:“那将来怎麽办?我们又怎麽能互相联络呢?”
乔加说道:“现在最要紧的是保护自己,而不是联络。”他顿了一顿,又道:“我们不仅要隐藏起来,还要壮大力量。否则我们有限的五万人只会不断损耗。我相信,在西南大陆的许多角落,都有人类、龙族等各种反抗不死族的力量。总有一天,我们会强大起来的,到那个时候联络就不成问题了。”
雷姬眼中掠过复杂的神色。她问道:“你是想去寻找剑帝,对吗?那只不过是个传说而已┅┅”
“现实已经不能再坏了,不相信传说我们还有希望吗?”乔加反问道。
雷姬还想说什麽。乔加阻止了她:“传说中剑帝生活在西部大陆的诸神之谷。我要到那里去找他。假如世界上根本没这个人的话,我再战死在御月城下也不晚。”
说完,乔加把脸转向战士们:
“战士们,在将来的某一天,人类会拥有一支更强大、足以和不死族抗衡的军队。令人振奋的消息会传遍整个大陆。那就是你们重新拿起宝剑,为御月城和兰蒂斯而战斗的时候了!”
将军的命令既然已经下达,战士们只能遵守。他们开始分出各支部队,挑选出自己的首领。在御月城之战的时候,这还是最有战斗力的一群人类战士;谁也想不到,一个月之後它就要分成小股,散落在大陆的各个角落了。乔加看著这一幕,巨大的创痛袭击著他的心。面对着敌人却不能战斗,是任何将军也不愿看到的。这时他看见了高牧。高牧正站在一座悬崖旁,望着云雾弥漫的山谷出神。
乔加走到高牧身边,说道:“高牧,我们要暂时分离了。”
高牧吃惊地问道:“怎麽,我们不一起走吗?”乔加有些抱歉:“不。我决定了,要独自去做一些事情。”高牧凝视著乔加的双眼,叹道:“你做的事我总是不明白,可我相信你有你的道理。”说著,他张开双臂拥抱了乔加。乔加也紧紧地抱住高牧,说道:“我知道你能干得很好的。在几年以後,一定能听到你领导人类英勇战斗的消息。”
雷姬站在远处,静静地看著他们,却没有走上来告别。
天边出现了曙光,这一夜将要过去了。战士们互相拥抱,踏上各自的征途。乔加脱下身上的盔甲和紫色战袍,面对着悬崖,手一松,任凭盔甲和战袍落入山谷。
大法师的声音在身後响起:“乔加,告诉我,为何要解散这支队伍?”
乔加说道:“法师,我们没有别的办法了。不死鬼现在太强大,大地上已没有任何一支军队可以和他们抗衡。空中的飞禽和地面的走兽都可能是他们侦察的眼睛,一支数万人的庞大部队是无法生存下来的。我们即不能收复御月城,也没时间去寻找一个足以隐藏五万大军的角落。”
他指著御月城的方向,继续说道:“我猜现在阿拉歌一定要在御月城休整一段时间。然後他的第一件事就是向咱们追来。我要让他发现,人类的军队从大地上消失了。他会觉得人类已经微不足道了,转而去收拾北方的兽人族。那就是我们的机会。”
“那你呢?”大法师嘴角露出一丝微笑,问道,“我知道你并不是要去寻找所谓的剑帝传人。依赖传说来安慰自己,可不是你的脾气啊。”
乔加微微一笑道:“法师,什么都瞒不过你。那个传说太虚无缥缈了。假如世界上真有这个人的话,我想御月城也不会陷落。否则他也太混蛋了吧?”
大法师主动上前,拥抱了乔加,“孩子……哦,你既然解散了军队,那就别怪我这样称呼你……”
乔加也紧紧拥抱大法师:“法师……小的时候,我不害怕任何危险,因为有父亲在我身边,我觉得他会保护我;后来我见到了兰蒂斯王,成了一名战士,我不惧怕任何敌人,我觉得兰蒂斯王会指引我;甚至在我知道兰蒂斯战死了之後,我还是没有觉得彻底孤单,因为有你在我身边。可是┅┅”乔加的泪水却忍不住流了下来,“可是现在,我感觉到彻底的孤立无援了,连你也要和我分开了。”
大法师拍了拍乔加的肩膀:“小鹰总有长大的时候。你承担这么重的任务,我又是高兴,又是担心。高兴的是你武艺不弱,又胆大包天,或许会有惊人之举;担心的是你缺点太多,莽撞粗心,意气用事,并且还容易骄傲,总是把事情想简单。这些你要提防。”
说着,他莞尔一笑道:“昨天打仗的时候一不小心,把自己最喜欢的手杖给炸了,看来我是哪也去不了啦。雷姬要去寻找残余的蓝盔部队,高牧则会走遍整块西部大陆,去寻找坚持战斗、不愿意逃往海外的精灵和龙族。”说著,他伸手指向东方刚刚升起的红日:“你看,我有一种预感,人类的未来是光明的,就像那太阳一样。”
朝霞铺满了整片大地,红龙山谷和城堡被映照得一片通红。大法师披上斗篷,跨上白马,向乔加挥了挥手,一催马,直奔著西方而去。
经过一番依依不舍的道别,大家都向著自己应该去的地方去了。
乔加却哪也没去,他暂时留在了城堡里,考虑着自己的去处。
无疑地,还有许多和不死族对抗的力量,分布在大地的各个角落。可乔加不知道自己该去哪。有时候下了决心北上寻找龙族,有时候想不如去海外联络精灵,最后又都觉得不妥。
不死鬼在向这里赶来么?所谓的剑帝和女神真的存在么?如果存在,他们现在又在大地的哪个角落?乔加一生中从没想过这么多事情、脑子从没这么乱过。他一个人躲藏在红龙山谷中,白天吃些干粮、挖掘些食物,然后就是对着残破的城墙发呆;夜晚则生起篝火抵御寒冷。就这样孤独地过了三天三夜。
第三天是一个不眠之夜。乔加对着篝火熬了一晚,直到清晨时候才在灰烬堆旁沉沉睡去。恍惚中似乎又回到了童年,父亲带着自己旅行。一觉醒来才知道是梦。他揉揉眼睛,忽然想到:天!父亲还有个遗愿呢!我怎么不记得了!
记得父亲在临终前,曾经对他说过:“孩子,绝望是战士最大的敌人,所以永远不能绝望。不过……”说到这的时候,父亲的眼里突然闪耀起了奇异的光彩:“可假如有一天,你觉得自己实在看不到希望了,你就到┅┅就到御月城的‘老雷布尔古董行’去。那里有东西在等著你。”
“老布雷尔古董行?”乔加把这个古怪的名字反复念了几遍,“那是个什么鬼地方?”
阳光穿过破烂的城堡,在墙壁上留下了乔加长长的影子。乔加突然一拍大腿,站了起来,“反正也没地方好去。为什么不去看一看呢?”
主意既然定下,剩下的就只有行动了。他把战袍脱下,点火烧了,只穿一件黄色的麻布衫;脚下蹬一双较轻便的皮靴。撕下一条二指宽的布条,将长发轻轻挽住。水囊被盛得满满的,藏进衣底。兰蒂斯之剑负在背上,父亲给的银笛挂在胸前。一想到国王的血仇、父亲的希望,乔加胸中豪气陡生,似乎不死族有千军万马也无所畏惧。他一声长啸,拍了拍背上的宝剑,大步走出城堡。在阴暗里呆了一夜,猛一来到露天旷地,只觉得阳光耀眼,全身一阵温暖。
乔加跨上了马,放眼望去,身前是死亡沼泽,左右两边都连接着茫茫沙海,背后是起伏的山脉,阻挡着风沙的北侵。要到御月城可谓是千难万难。但他现在也管不了这么多了。他略一沉吟,觉得穿越死亡沼泽不可取――那有可能碰上追兵;山脉是不可翻越的,那么只能横穿沙漠了。小时候父亲曾带着自己穿越过好几片沙漠,所以乔加也不惧怕,纵马便行。
走出了数十丈,乔加忽然勒住马,想回头望一望这片山谷。眼前是空山寂寂,几夜那震天动地的厮杀声却似乎还在耳边。乔加忍不住热泪盈眶,心里默默地道:“红龙山谷,再会了。等我提到阿拉歌的狗头的时候,一定再回来看你一眼。”
他呆立了好一会,方才动身。一人一马,就此踏上了漫漫征途。
按照乔加的计划,穿过沙漠,再走过一片草原,就是碎星河和御月城了。估计行程要花两到三个月。“我带的干粮和水一定要挺过这片沙漠,等到了草原上就有吃的了。”乔加心想。至于怎麽能混进御月城,并找到那个老布雷尔古董店,倒是一个难题。但乔加觉得不死族和人类的外型十分相近,除了身材高大一些、全身长满体毛、血液是淡红色的以外,就没有什麽区别了。到时候想想办法,应该能进御月城。
最成问题的反而是那家“老布雷尔古董店”。正像乔加所担心的:“父亲已经去世这么多年了,现在去是不是已经晚了……何况城市已经落到了不死鬼手里,一家古董店还能保存下来吗?”
不到十天,乔加已经走进了大沙漠。这片沙漠被夹在南方的大森林和北边的碎星河流域之间,形状是东西走向的狭长型。而乔加正好是从南北穿越而过,所以路程并不长。
炎热的天气是不利条件之一。强烈的阳光不仅白花花地晃眼,还将沙子烤得灼热无比。连最耐热的沙漠蜥蜴也躲在石缝里不敢出头。偶尔有一两株枯草,铁丝般直立着,似乎随时都可能燃着。虽然乔加的体格比常人强壮,但在太阳下赶路久了,也会觉得头晕眼花。
在战斗里留下的几道刀伤、箭伤都已经发炎了。汗水混合着沙粒浸泡着伤口,钻心地疼,最后乔加也已经习以为常。他的一双铁皮护腕被烤得火烫灼人,只能扔掉。奇异的是胸前那支银笛,在烈日的烘烤下,却一如既往的清凉。
这天中午,刚刚刮完一场大风。乔加的嘴里、鼻孔里全是沙粒。清理了半天还觉得不舒服。拍拍满身的沙土,他牵著马开始赶路。突然,他发现前方不远处有一支骆驼队正在朝著他行来,估计有几十个骑手。在炎热的沙漠里,所有的景物都是扭曲的,要辨别那群家伙的身份却也不容易。
乔加心里一惊,怕这队人是不死族,连忙牵著马要往大沙丘後躲避。但他刚才为了不被大风沙埋葬,已经爬到了高处,所以一时居然找不到躲藏的地方。
那一队人发现了乔加。他们大声呼喊,催动骆驼向著乔加冲来。
乔加一看既然已经暴露,干脆就不躲藏了。他的手伸到腰间的剑柄上,随时准备拔剑杀敌。这队人的数量并不多,虽然听不清他们喊什麽,但远远地看他们的衣著和跑步的身法,不像是正规的不死族军队。
那群人逐渐冲近。乔加看清楚了,原来是一群兽人。
兽人外型粗大,大多数族类比人类高大强壮,但也有比人类矮小的。他们一般都蠢笨无比,也不善于使用法术。除了霜狼族之外,兽人都是“打群架的猛士、战场上的懦夫。”他们大多性格好战,然而和不死族不同的是他们只喜欢小股抢夺,以众凌寡;对千军万马的大战却不怎么擅长。常常有这样的情况:某个兽人头领好不容易纠集了一群乌合之众,驱赶着上了战场,可还没等到交战就被对方的气势吓得屁滚尿流、一哄而散。
近年来他们屡次被不死族精锐的军队打得落花流水,已经退缩到了极北部的寒带森林和山谷中,凭借著几个要塞严防死守。而在现在这样的沙漠中,兽人并不多见。所以乔加推测,他们一定是从不死族的监狱或者苦役营中逃出来的。想到这里,已经放到剑柄上的手又慢慢放了下来。
转眼间,这群兽人就冲到了乔加的跟前。他们指挥骆驼把乔加团团围住。一股浓重的兽类臊臭扑面而来。
他们一个个都驼背弓腰,看起来像是披着一头乱发的灰绿皮肤的原始人。前额又矮又突出,尖耳朵,大部分在该长鼻子的地方长了张粉红色的猪嘴。也有少数几个是野兽脑袋,或许是和别种族杂交的恶果。
向来有这么一个说法“三个兽人聚集在一齐,就会产生一个头领。”看来这群兽人里一定会有头领,只是目前还看不出是谁。
“你是……是……人……人类、还是不……不死鬼?”一个长著熊罴脑袋的兽人跃下骆驼,喝问道。这家伙说的居然是人类和不死族共用的语言,只是非常结巴,还杂着兽人语的口音,也不知道他是天生就结巴,还是因为语言不精。因为大部分兽人都是把兽人语和地精语夹杂着使用,很少有说人类和不死族语言的。
乔加心想,我该怎么回答他呢?装不死鬼可没什么好处,他们得罪的种族太多了,我还是说实话比较好。于是他装作惊恐的样子,举起双手:“我是人类,现在正想回到御月城去。”
话一出口,兽人们竟然哈哈大笑起来。
熊罴兽人笑道:“你这个笨……笨得不能再笨的人……人类,你们的御月城早……早已经被不死鬼占……占领了。据说连兰蒂斯的头,都被……都被砍了下来。哈哈哈……笨猪……”话没说完,旁边一名野猪头兽人就喝骂道:“笨熊,你说什么?你说什么?”说着,他跳下骆驼,就要扑上去厮打。周围的兽人们大乐,一起鼓躁起来。乔加差点笑死了:这兽人因为长着个野猪头,所以对“笨猪”两个字特别接受不了。
一个豹头的兽人跳下骆驼,一脚将野猪头的家伙踢出老远,骂道:“你再因为这个闹事的话,我就要用刀把‘笨猪’两个字刻在你脸上。”说着,他举起鞭子,向周围兽人们的身上轮流抽去,骂道:“你们笑什么?很好笑吗?一伙蠢蛋!”兽人们在骆驼背上躲闪着,被抽得哇哇乱叫。
豹头抽了半天,才扔掉鞭子,转过身来,打量了乔加几眼,嘿嘿笑道:“人类,你回御月城做什么?你听过不死鬼的红星大将左令坤吗?他整整带了一个铁甲师把兰蒂斯围住,最后一斧头砍了他的脑袋。你这个笨蛋竟然还想回御月城!你比兰蒂斯厉害吗?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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