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部分阅读_吾国与吾民 - 书趣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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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阅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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妓女在中国的爱情、文学、音乐、政治等方面的重要性是怎么强调都不会过分的。男人们认为让体面人家的女子去摆弄乐器是不合适的,于她们的品德培养有害;让她们读大多的书也不合适,于她们的道德同样有害。绘画与诗歌也很少受到鼓励。但是男人们并不因此而放弃对文学与艺术上有造诣的女性伴侣的追求。那些歌伎们都在这些方面大有发展,因为她们不需要无知来保护自己的品德。所以,文人学士都云集到了秦椎河。在那盛夏的夜晚,黑暗将那条肮脏的小河变成了一条威尼斯水道。学士们坐在那可供居住的船只上,倾听附近那来回游动的“灯船”上歌伎们唱着的爱情小调。

在这种气氛中,学者们在寻找那些在诗歌、音乐、绘画以及巧妙应答方面出类拔奉的艺妓。在那些造诣很深且颇有名气的艺妓中,特别是活动于明末的那些艺妓中,最受人喜爱的可能要算董小宛了。她后来嫁与冒辟疆为妾。唐代1则有苏小小,她那在西湖边上的坟墓多少年来都是来此游历的学者瞻仰的地方。这些艺妓大都与国家的政治命运紧密相连。比如陈圆圆,是吴三桂的爱妾。李自成在征服北京之后俘获了陈圆圆,导致吴三桂引满清军队进入北京夺回他的爱妾,结果直接促成了满清王朝的建立。值得注意的是,吴三桂在促成了明王朝的灭亡之后,陈圆圆与他分道扬铺,去商山特建的寺院当了尼姑。还有李香君,也属此类情况。她以自己的坚贞著名,她的政治倾向与勇气使许多男人都相形见绌。她政治上的高洁超过了今天许多男性革命家。她的爱人被逐出南京之后,她将自己关了起来。后来被强迫来到其时当权的宦官之家,并被命令在酒宴上唱歌助兴。她即席演唱了几首讽刺歌曲,讽刺在场的胜利者,也是她政治上的敌人,说他们是太监的养子,这些女士们创作的诗歌都被传了下来。中国知识妇女的历史,一部分需要在这些歌伎的身世中去探讨。她们中还有薛涛、马湘兰、柳如是等等。

『1苏小小为南北朝南齐人。林误。』

许多男青年在结婚前失去了求爱与浪漫的机会。这种需要就由妓女去满足了。笔者用“求爱”这个词,因为歌伎不同于普通妓女,是需要别人追求的。这就是中国人对妇女的尊重,正如我们在描写现代生活的小说《九尾龟》中看到的一样。许多男人都要追求一个人们认为是水性扬花的女人,时间可长达几个月,钱要花去三四千。这时,他才被允许在她的闺房里过上一夜。这样一种荒唐的现象只有在妇女被幽禁时才会出现。当男人们不能在任何别的地方找到女性伴侣,找到浪漫,那么这种情况就完全是自然的了。一个男人在女伴面前没有经验,或者厌倦了自己做饭补袜子的老婆,这时他就开始想体会一下西方人在结婚前的所谓浪漫。他看到一位自己当时觉得很可爱的女士,于是就想去占有她,开始有一种类似恋爱的感觉。而那位女士则比他更有经验,造诣更深,因为她并不急于和他恋爱,男人有时就产生了一种近乎崇拜的感情。事实上,这在中国是唯一的既合法又适当的恋爱方式。

有时,他们也确实浪漫起来了,就像西方的男子和他的情人一样。董小宛与冒辟疆的故事,从开始见面时的困难,到短暂的、然而却是幸福的婚后生活,读起来就像其他任何一个浪漫故事一样。这种浪漫故事的结尾,有幸福的,也有悲伤的。李香君最后削发为尼,顾横波、柳如是最后成了达官显贵家的贵妇人,使同代人羡慕与钦佩不已。

于是,妓女们教会了中国人浪漫的爱情,正如中国妻子们教会了他们更世俗,更真实的爱情。有时候情况还很复杂。杜牧在外过了十年放荡不羁的生活之后,幡然悔悟,又回到自己原配的妻子身边。有时,妓女的贞洁也使人深感惊异。比如杜十娘。除此之外,妓女们发扬了中国的音乐传统。没有她们,这个传统也许早就灭绝了。她们比那些家庭妇女更有教养,更独立,更容易处理男人的社会;事实上,她们是中国古代解放了的女性。她们对高官贵爵的影响经常使她能在某种程度上左右一下政治。有的官吏的任命与免职是在她们的房间里决定的。

确有才能的妓女经常被纳为姬妾或娶为正房,上述妇女均如此。纳妾制度差不多与中国一样古老。纳妾制度背后的问题也与一夫一妻制一样古老。在东方,当男人们对婚姻不满时,他就去找歌伎,或纳妾;在西方,人们则去找情人,或者偶尔千干越轨行为。社会行为的方式不一样,而根本问题却惊人地相同。对这种行为的社会态度,尤其是妇女的态度,东西方也有差异。中国人狎妓纳妾是得到社会认可的,而西方人则顾及体面,不愿意谈这类事情。

坚持要男性的后裔,也极大地鼓励了纳妾制度。中国的一些妻子事实上还请求她们的丈夫纳妾,因为她们没有能力丈夫生下儿子。明代的法律曾规定男人在40岁以后仍没有男性后裔者可以纳妾。

而且,中国的纳妾制度实际上代替了西方的离婚制。结婚与离婚是最复杂的社会问题。到目前为止,还无人能够解决。人们迄今还未能发明一个妥善的办法,罗马夭主教的办法除外——他们完全否认这个问题的存在。唯一可以肯定的是,结婚是妇女保护自己最安全的办法。无论何时,只要男人一放松自己的道德要求,受苦的就会是女人。不管是由离婚、纳妾、同居、试婚引起的,还是由自由恋爱引起的,造物主在性的安排上,已经造成了一些永久的不平等和不公平。在自然界,性平等这个说法是不存在的。自然界唯一关心的是种族的繁衍,所谓一半对一半的现代婚姻,孩子降生之后,就会变成有益于男人的百分之七十五对百分之二十五。如果有位妇女具备运动家的风格,在“爱情结束”之时,解放了自己的丈夫,那么这个40多岁的男人就会享有比那个40多岁的女人,三个孩子的母亲,更多的有利条件。不可能有真正的平等。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纳妾制度可以被认为多少有些道理。中国人认为婚姻是家庭的事,婚姻失败时就纳妾。这样,至少可以保证家庭作为一个社会单位而完整地存在。西方人则不同。他们认为婚姻是个人的、浪漫的、感情上的事,所以,他们实行离婚制,从而使社会单位解体。在东方,如果男子变为富豪,无所事事,腐化堕落,爱情人而不爱自己的老婆,这时妻子只能压抑自己的性欲,但仍保持自己已有的地位,仍然作为家长而被尊敬,子孙绕膝,不可谓不幸福。在西方,摩登的妻子要打官司离婚,获得自己的赡养费之后,与丈夫分道扬镳,也许再次与他人结婚。一边是被丈夫怠慢,但却被家庭其他成员尊敬,并享有至少是理论上有比姬妾更多优势的妻子;一边是离了婚,拿到了赡养费,分道扬镳了的妻子,到底哪一个更幸福呢?这是世界上最令人困惑的问题。在中国,妇女们缺乏她们的西方姐妹那种独立精神:被遗弃的妻子总是处在一种无限悲惨的境地。社会他位丢掉了,家庭也破碎了。世界上大概有一个幸福的妇女,就有一个不幸福的妇女。无论怎样的社会安排都不能使她幸福。即使是真正的经济独立也无法解决这个问题。

在中国,这种情况每天都在我们的眼皮底下发生。有时我总觉得那个用自己女性的凶残将原来的妻子赶走的摩登妇女非常接近于我们野蛮时代的祖先,不同的只是她已经摩登到使自己不能容忍另一个与她平等的妇女与她在同一所房子里生活的程度,过去,一个真正品行好的女人,陷入与另一个已婚男人的爱情之中,并真的喜欢他时,她就主动作为姬妾嫁给这个男人,并谦恭地侍候原来的妻子。而现在,以一夫一妻制的名义,一个妇女将另一个哄走,并取而代之,似乎对妇女来讲,这是较好一点的出路。这是现代化的、解放的、所谓文明的方法。如果妇女们喜欢这样做,那就让她们这样做好了,因为首先受影响的是她们。然而,年轻漂亮的妇女在与同性的战斗中,总能击败年龄较大些的妇女而获得胜利。这真是一个既新鲜又古老的问题。只要人性不完善,婚姻制度就将永远是不完善的。这个问题,让我们留待后人去解决吧。或者只有与生俱来的平等与公正的意识,以及对父母的职责逐渐增强的意识,才能减少上述事情的发生。

当然,为纳妾制辩护是徒劳的,除非你准备同时为一妻多夫制辩护。辜鸿铭,爱丁堡大学的硕士,一个非常喜欢引用托马斯·卡莱尔和马修·阿诺德语录的人,一次在为纳妾制辩护时说:“你曾看到过一个茶壶,四个茶杯在一起,但是你可曾见过一个茶杯和四个茶壶在一起吗?”对于这个问题的最好回答是《金瓶梅》中西门庆的姬妾潘金莲的话:“一个碗内两张匙,不是汤着就是抹着。”她知道自己在讲些什么。

缠足

缠足的性质与起源在很大程度上已为人们所误解。缠足是妇女被幽禁、被压制的象征。这个说法并不过分。宋代的大儒家朱熹也非常热衷于在福建南部推行缠足的习俗,作为传授中国文化、提倡男女隔离的一个手段。然而,如果缠足仅仅被看作压制妇女的标志,那么做母亲的就不应该那么热衷于为自己的年轻女儿缠足。事实上,缠足自始至终都代表着一种性意识的自然存在,缠足无疑起源于那些放荡的国王的宫廷里。男人们如此喜欢这个习惯,是因为他们把妇女的脚与鞋看作恋爱的对象并崇拜之,妇女们喜欢这个习惯是因为她们想得到男人们的宠爱。

缠足的习惯起于何时是有争议的。实际上这个问题大可不必去辩论,谈谈它的“演变”也许比谈起源更有用处。缠足的唯一正确的定义是用长长的裹脚布把脚缠起来,从而代替袜子。缠足似乎首先是与南唐后主联系在一起的,那是公元10世纪,宋代之前。杨贵妃是穿袜子的。她的一只袜子在她死后被她的奶妈收藏并展出,当时的门要是每人一百文钱。唐代对妇女的小脚与“弓鞋”的狂热赞赏已蔚然成风。“弓鞋”的头部翘起,就像古罗马军舰高高翘起的船头。这是最初的缠足方式。这种鞋是那些宫廷舞女穿用的。一个个女子翩翩起舞,宫廷的脂粉气与香烟燎绕于锦绣珠帘之间。在这种奢靡的气氛中,自然会产生一个有创见的人物,为已经很精美的感官刺激再添上一点佐料,可谓锦上添花,画龙点睛之举。这个人就是短命的南唐的统治者。他也是一个很有造诣的诗人。他命一个缠足的舞女在6英尺高的金子做的莲花上轻歌曼舞。金莲花上挂满了宝石、珍珠和金钱。于是这种缠足的凤尚就被固定了下来,人们竟相模仿。那缠着的小脚被委婉地称为“金莲”,或“香莲”,这些词也就因此入诗。这个“香”字很重要。它意味着中国富豪人家骄奢淫逸的气氛,意味着他们的家里常常散发着阵阵的幽香。人们描述这种幽香的图书卷帙浩繁,令人惊叹。

女人们不仅愿意而且非常喜欢赶时髦。即使由此带来身体上的不适,也在所不惜。这一点井非中国人的独创。直到1824年,英国的姑娘们甚至愿意躺在地上,让她们的母亲手脚并用,帮助她们把自己的身体挤在鲸鱼骨架里。18世纪和19世纪初欧洲妇女常常在适当时候晕倒在地,这些鲸鱼骨架的功劳一定不小。中国女子的身体可能赢弱,但她们从来不赶晕倒在地的时髦。俄罗斯芭蕾的脚尖舞是人类自我折磨的又一例,不过这个例子可以在艺术的美名下得到赞赏。

中国妇女的小脚不仅使男人赏心悦目,而且很惊奇很微妙地影响了中国妇女站立的仪态与走路的步态。屁股向后甩,就像穿着现代的高跟鞋,走起路来极端谨慎,身体不停地摇晃,完全是一触即倒的样子。观看一个小脚女人走路,就像在看一个走钢丝绳的演员,使你每时每刻都在被她揪着心。缠足实在是中国人感官想象力最精致的创作。

然而,男人们置女性姿态于不顾,开始把小脚作为一个爱恋对象而予以崇拜、赏玩、钦佩和歌咏。从那时起,这种夜间穿的鞋子在色情诗歌中就占据了一个重要的地位,对“金莲”的崇拜属于性心理病理学研究的范围。在不同小脚的欣赏上,人们施展了自己不少的才能,其技巧并不亚于人们在唐诗鉴赏中所使用的技巧,我们知道,真正既小巧又美观的脚是十分罕见的,一个城市里也许不到10只。所以我们很容易理解男人们为什么这样动感情,就像他们对小巧玲珑的唐诗动感情一样。清代的方绚著有整整一本书描述这种艺术。他把小脚分为五类,十八种。一双小脚应该具备如下条件:(一)肥,(二)软,(三)秀。他说:

〖瘦则寒,强则娇,俗遂无药可医矣!故肥乃腴润,软斯柔媚,秀方都雅。然肥不在肉,软不在缠。秀不在履。且肥软或可以形求,秀但当以神遇。〗

所有能理解时髦在妇女身上的力量的人,都能理解这个习惯为何能够经久不衰。我们奇怪地看到康熙皇帝禁止中国人缠足的敕令在几年后被撤回。满族姑娘很快就开始模仿中原姑娘的缠足,直到乾隆皇帝下令禁止。那些想让自己的女儿成长为真正的小姐并嫁与体面人家的母亲们从小就要给女孩子缠足,这也是父母的一种远见。新娘在听到别人对她的小脚进行赞扬时也会顿然对父母产生一种感激之情。因为除了一个好脸蛋之外,妇女对她们的小脚也感到无限的自豪。正如摩登女郎为自己的小踝节而自豪一样,这些小脚使她们在任何社交聚会中都能引人注目。在她成长发育的时候,缠足是很痛苦的,有无情的痛苦。但她有一双美观的脚,这是她一生的光荣。

这个邪恶怪诞的习俗受到至少三位学者的批判:李汝珍(妇女小说《镜花缘》的作者,1825年),袁枚(1716~1799)和俞正燮(177~1840)。他们都是具有独立思想,对后世颇有影响的学者。然而,这个习俗一直到基督教传教士们发起反对运动之后才被取消,中国妇女真应该为此而感谢他们。不过,传教士在这方面也幸运地得到了当时社会形势的帮助,因为中国妇女发现摩登的高跟鞋基本上可以代替小脚的作用,高跟鞋使妇女的体态更优雅,步伐更斯文,使人感到她们的脚确实看起来比实际要小。李笠翁在他的文章中对生活艺术的精辟见解仍然是对的:“尝有三寸无底之足,与四五寸有底之鞋,同立一处,反觉四五寸之小而三寸之大者,以有底则趾尖向下而秃者疑尖,无底则玉笋朝天而头者似秃故也。”这种对悠闲生活细节的深刻见解,往往是中国天才文人们的特点。

妇女解放

对妇女的幽禁现在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其速度之快,使那些十年前离开中国现在刚刚回来的人感到惊讶:中国姑娘们在整个物质与心理观念上的变化之大,使他们最深刻的信仰不得不发生动摇。这一代的姑娘在气质、装束、举止和独立精神等方面与十年二十年前的“摩登”女郎不同。导致这种变化的因素是来自各方面的影响,然而,总的来讲,可以说是西方的影响。

具体来说,这些影响是:1911年由君主制转向共和制,承认男女平等;1616年至1917年开始的新文化运动,由胡适博士和陈独秀领导,批判“寡妇守节”,与“吃人的孔教”以及男尊女卑等衡量标准;1919年的五四学生运动,那是一场由于协约国在凡尔赛和会上秘密出卖中国所引起,而使得男女青年学生一下子卷入的政治运动;1919年秋天北京大学第一次收女子入学,随后所有大学都开始了男女同校制度:男女学生继续积极参政,导致了1926~1927年的国民革命,这次革命的主力是学生,国民党和共产党共同领导、支持、鼓励。在这次革命中,中国姑娘作为党的工作者、护士甚至士兵颇引人注目;南京政府成立以后,国民党党部的女党员继续任职;1927年以后在各个政府机关有大量的妇女任职;南京政府公布法令规定男女均有享受遗产的权利;纳妾制度消失;女子学校兴起;1930年以后女子体育风行一时,特别是1934年的女子游泳;裸体画的风行,报纸杂志每天都在谈论裸体像问题;玛格丽特·桑格11922年到达中国,计划生育与性教育开始传播;避孕工具的引进(仅此一点即可引起一场伦理道德的革命);多数大报每周都有“妇女副刊”,专门讨论妇女问题;《性的历史》(一本很颓废的书)的出版,作者张竟生,是一位法国留学生;格里特·加布(gretagarbo)、诺马·希勒(normashearer)、梅·韦斯特(maewest)2,以及中国影星们的影响,电影杂志的流行,当时颇有几种这样的杂志;1928年,有歌舞表演的酒吧间开始在中国流行,在这里,中国姑娘们的适应性使每个人都感到惊讶;烫头、英式高跟鞋、巴黎香水、美国丝袜、高叉旗袍、乳罩(代替了以前的紧胸衣),以及女子游泳衣。

『1玛格丽特·桑格(margretsanger,1883~1966),美国节育专家。』

『2格里特·加布、诺马·希勒、梅·韦斯特,这三位都是美国女影星。』

从缠足到游泳衣真是夭壤之别。尽管这些变化看似肤浅,实际却很深刻。因为生活就是由这些所谓表面的东西构成的,改变了这些东西,我们就改变了自己整个的生活观。

这些摩登姑娘们在中国的杂志上受到了人们的讥笑。说她们肤浅,讥笑她们热爱奢侈,失去了勤俭的优秀品质,因为很明显,梅·韦斯特的影响要大于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1的影响。事实上有两种姑娘:一种是在都市生活中崭露头角的妇女,一种是严肃理智的妇女,她们不抛头露面,而是消失在美满家庭之中,一些在政治上很出色并引起公众注目的妇女在性问题上都是最声名狼藉的人,所以她们不能代表现代的中国女性。总的看来,这些现代的影响应该说是代表着一种解放力量,于中国妇女有益,于是也对中华民族有益。第一个主要的结果是姑娘们体格的变化。女性在体育运动中裸露着大腿,尽管使老一代人感到非常遗憾,却最终会对整个国家有好处。随着体格的发展,妇女们的步态就更自然、更优美,而不再是闺房里培养出来的小脚步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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