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路见不平事 拔刀相助之_金刚不坏神功 - 书趣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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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路见不平事 拔刀相助之(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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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天在观察了形势之后,本来准备一口气冲上去解救被围的绝色女子和她的同伴的,但是又想起了西门九这几天跟他说的话――无论干什么事时都要讲究谋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孤独天想了想后,觉得如果自己现在就冲上去的话,顶多只能就下那位绝色丽人和她的少数同伴,大的伤亡不可避免。可是他看着越来越少的白衣人,心里十分着急。可惜越急越没有注意。

这时占据绝对优势的黑衣人突然停了下来。孤独天探过头便看见了一个身高八尺、身体孔武有力的人走了出来。这个人跟其他人一样,身着黑衣,口带黑布。与其他人不同的是,他的右臂上缠了一条鲜红的丝巾,腰上佩戴了一个做工精美的玉佩,玉佩是十分少见的血玉。看装扮这个手臂缠有红巾的人似乎是这群黑衣人的头头。

黑衣人的头头的手中拿着一个折扇,好一副风流儒雅的样子,但在此时此地却十分的具有搞笑意味,充满了不和谐。但周围的近百个人却没有一个笑得出来。因为他们知道他一直都是这个样子,没有一个人敢笑,因为这样的人都被他送到了另一个世界。

出场气势惊人的黑衣人似乎很满意这种效果。他的心中有了几丝无法掩饰的得意,露在黑布外面的如雄鹰般锐利的眼睛中闪过了一丝精芒。

护着那位绝色女子的白衣人的头领见到了这个黑衣人的出场后,心中有了不祥的预感。他知道这个黑衣人的名字――“阎罗王”。这个自然不是他的真实名字。白衣人的头领不要说他的真名字了,连他的假名字也不想知道。阎罗王的身世是江湖十大不解之谜之一。所有的江湖中人都不清楚他的来历,就像不清楚他如彗星般的崛起。

二十年前,江湖中出现了一个名震天下的杀手组织――“地狱”。“地狱”中的杀手武功高强,心狠手辣且心思缜密,因而几乎从不失手。“地狱”的规矩很简单,只要你给他们十万帝国金币,他们便可以替你杀一个人。他们的信誉很好,因而生意兴隆,名声一时无两。当时所有江湖中人都知道这样一句话――“地狱一出,血光必现”。

可是后来因为有一个人请求他们刺杀当时的帝国四大家族之一的南宫家族的一个重要成员,这在当时几乎是一个不可能接受的任务。可惜当时的“地狱”组织接受了这个任务,并成功完成了那个任务,杀死了南宫家族的那个重要成员。

虽然他们完成了那个艰巨的任务,但却为他们的覆灭埋下了隐患。当时的南宫家族族长怒不可懈,几乎动用了南宫家族的所有力量来向“地狱”进行报复。他们联合了江湖中的名门正派一起行动,因为“地狱”的所作所为已经触及了他们的利益。结果是可想而知的,处于夹击之下的“地狱”不久便在江湖中消失了。

“地狱”的领导人就名叫“阎罗王”。当时江湖人传言:“当你遇见一个‘身着黑衣,口带黑巾,臂缠红巾,腰佩血玉,手摇折扇’的人,那你就不幸了。因为你的命现在已经不属于你了。”阎罗王的打扮与眼前的黑衣人一样,白衣人头领很奇怪。因为阎罗王已经随着“地狱”的破灭而随之消失了,后来也没听人说他在出现过,但同样也没有人见过他的尸体。因而他的生死并不为人知晓。

白衣人的头领现在已经五十多岁了,当由于常年练功不辍,他看起来只有四十岁的样子。他年轻的时候曾在江湖中闯荡多年,见识不凡。对这个事件自然不能不知晓。他知道今天的事情不能善了了,但他无所畏惧,因为他的命在二十年前就不属于他了。但他一定要保护好那个女子――那个救他之人的掌上明珠。所以他看着那个打扮怪异的黑衣人,眼睛一动不动。

“可能你们都不认识我了。那也难怪,老夫我毕竟已经未出江湖十数年了。”过了一会,阎罗王似乎巡视够了,便开口说:“‘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江山是这样,江湖又何尝不是如此呢?今天老夫来这里是想了解十数年前的一桩恩怨。”

面带白纱绝色丽人似乎想说什么,但被白衣人的头领打断了:“十数年前的恩怨已经是上一代的事了,不能牵扯到下一代,这是江湖规矩。阁下是江湖高人,行走江湖多年,自然明白这种道理。”

“别跟我说这种话。你能听懂我说的话,自然也对当时的事有所了解,对我这个人的行事原则自然也不陌生。”阎罗王不耐地说到。

白衣人的头领自然知道他的行事原则――“宁可我负天下人,但天下人绝不能负我”。心中无奈,虽然早就知道了一定是这种结果,但他仍愿意尝试一下。因为他自家人知晓自家事,他的武功是不能与阎罗王相比的。

这时阎罗王的如从地狱中传出的可怕声音又一次响了起来:“现在你们的人已经不多了,群战对你们很不公平,而且一群人打打杀杀太麻烦了。这样,你们推举出一个人,我们一场定生死。赢了,你们就离开;输了,你们就自杀。我不侮辱你们,这对我来说已经很仁慈了。”

白衣人头领没有办法,因为他不能让那位女子受辱。所以他只得迎战,而且他的武功虽然比不上阎罗王,但也不是没有发生意外的可能。

于是白衣人头领便站了出来说:“那就我吧!”说完后便不顾绝色丽人的阻拦站到了船的中央,与阎罗王相对,全神贯注的准备迎敌。

阎罗王看着白衣人头领,脸上充满了不屑的神色,眼神也似乎是无精打采的样子。可是在白衣人头领摆好架势后,便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突然冲了过去。在周围的人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两人已经交上了手。

在船的旁边躲藏着孤独天自然看清楚了。他们两个的招式都很平凡,但威力巨大,纵横捭阖,气势惊人。周围的空气都被他们的浑厚内劲驱动而如水般流动起来。转瞬之间,他们便交手了几百回合,看起来似乎不分胜负,阎罗王也没有显现出什么惊人的艺业。

可惜处于外围的孤独天并不这么认为,他看得出来白衣人头领已经尽了全力,浑身散发着热气,这是使出全部功力的表现;相反的是,阎罗王却显得游刃有余。他在战圈中如风般左右移动,显得轻松写意。

处于战圈中的白衣人头领也越战越心惊。他原本以为自己与阎罗王的功力有不小的差距,但仍没有达到不可望其项背的距离。可惜一交手他才发现两人的差距就像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

想到这心中开始有些沮丧,手上的动作也开始缓慢下来。当然一般人是看不出来的,因为这种快速的动作和招式对于平常人来说还是很迅速的。可惜与白衣人首领交手的是阎罗王――二十年前便是江湖中的顶级高手,自然不属于一般人的范畴了。心思敏锐的阎罗王便趁机开始发动攻势,频频强攻。本来就处于劣势的白衣人首领更加只有招架之力,没有还手之功了。

孤独天见白衣人首领已经快支持不住了,便决定立即出手相助,不再等待了。他的本意便是减少伤亡,如果他再不出手,白衣人首领就先命丧黄泉了。

可惜孤独天高看了自己的武功,小看了天下英雄。他虽然身负天下第一奇功――金刚不坏体神功,但也不是神仙,何况他学的还是残本。当他未来的及出手的时候,阎罗王已经施展重手,将白衣人首领打出了几丈远,大口的吐着鲜血。

阎罗王知道自己刚才出手的劲道,也清楚了解了白衣人首领的武功底细,自然也清楚他已经活不了了,于是便开始实行原先的约定。

“住手。”孤独天一声断喝,如雄鹰般从船板边飞了出来,稳稳的落在了船甲上。阎罗王一抬头,便看见了立在甲板上的孤独天。如戈壁滩上的白杨一般挺立的身姿,如书生般的儒雅气质,用一根紫色丝带系着的乌黑长发,再加上能迷死万千少女的英俊脸庞,让见多识广、阅人无数的阎罗王也忍不住赞了一声:“好一个人中之龙啊!”

但是一瞬间,惊才绝艳的阎罗王便反应了过来,说道:“你是谁?为何好管闲事?”但孤独天没有理会他,径直走向刚才倒下的白衣人的首领。这是他正倒在那个绝色丽人的怀中,面如金纸,一幅奄奄一息的样子。

孤独天走向绝色丽人,向她说道:“在下略通医术,让我看一看他吧。”声音轻柔,就像向情人说话一般温柔。

绝色丽人的美丽大眼睛透过面纱,看到了孤独天善意而温暖的笑容,耳中回响着他那带着一丝诱惑的如魔鬼般的声音,不由得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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