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天的师傅逍遥王是一个天才,他对天文地理、琴棋书画、武功等各方面技艺均有涉猎,尤以武功和医术为长。逍遥王是江湖中的前辈,交友广泛。他的医术据说是与武林第一神医――外号“大阎罗王”的药王谷掌门学的。此人生性孤僻,很少与人交往,挚交好友更是少之又少,其实药王谷的人都是这样,地方也是如此。多年来能找到药王谷的人少只有少,找到的人也因为某种原因而一言不发。
逍遥孤岛位于海外,人迹罕至,各种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物资也较为缺乏,尤以医药为甚。江湖中人虽然都身负内功,身体强健如铁,但也不能做到百病不侵的地步。因而行走江湖的人拥有一身不错的医术是必不可少的。
孤独天的医术全部来自于他师傅逍遥王的传授。他自己说略微精通,其实是不准确的。他的医术是很不错的,他对医术的痴迷程度不亚于武功。孤独天专研武学,是期望有朝一日能够报仇雪恨;而他专心于医术是因为对一个人的愧疚。这个人便是将孤独天从护国公府救出并把他抚养到十岁的孤独敢。最后孤独感在衣食无依、孤独寂寞中得病而亡。
虽然这件事与孤独天没有什么直接联系,也没有人会认为这与他有联系,因为当时他只是一个十岁大的孩子而已。但孤独天一直认为如果不是为了救自己而留下内伤,如果不是为了照顾自己而拼命劳作,如果自己在当时就有如师傅一般高超的医术,那么孤独敢就不会早早离他而去。
在得到绝色丽人的同意后,孤独天俯下身来,开始为白衣人首领看伤势。我们知道中医学以阴阳五行作为理论基础,将人体看成是气、形、神的统一体,通过望、闻、问、切,四诊合参的方法,探求病因、病性、病位、分析病机及人体内五脏六腑、经络关节、气血津液的变化、判断邪正消长,进而得出病名,归纳出证型,以辨证论治原则,进而为其提供治愈方法。
白衣人首领的这种情况自然不适用于这种方法了。孤独天用药王谷特殊的方法给白衣人首领诊治,发现他的伤势虽然严重,但却并不是无法治疗的。于是他抬头问了一下:“你们的郎中在哪里?我有些事要让他做。”
孤独天的话音刚落,一个面目清秀的女子便从人群中走了出来说道:“我就是。请问有什么可以为公子效劳的?”
孤独天看到她后,愣了一会儿,因为他觉得郎中就应该是一个中年男子,女郎中很少见,更别说一位貌美的女郎中了。女郎中看他这么久没开口,直盯着自己看,脸上便有了一丝羞涩之意,忙叫道:“公子……”声音几不可闻。
但耳目敏锐的孤独天听到了,也生出一丝悔恨,因为这样盯着一个女孩子看太失礼了。于是他忙说道:“你帮我拿一碗清水,并在里面放入一些东西。”说完便从自己怀中掏出了一个小瓶子,拔开瓶塞后倒了一粒红色药丸出来,递给女郎中,并对她说:“记着要将药丸捣成碎末后再放入水中。”
过了一会儿,长相清秀的女郎中便端了一个茶杯从船舱出来了。孤独天接过茶杯,扶着白衣人首领让他将药服下,然后又推拿了好大一会儿,白衣人首领便悠悠的醒了过来。
在这段时间中,阎罗王就看着孤独天做完一件又一件事却没有什么表示,似乎在看杂技表演一般。也许他的心中已将这些人判了死刑,孤独天的努力都是徒劳无功的。
这个时候刚刚醒来的白衣人首领在看了孤独天一眼后,便开口对阎罗王说:“我们还是开始那个尚未完成的比试吧!”孤独天对白衣人首领的看似不礼貌的行为没有表示出什么不满,因为在刚才的眼光相交之时,他便接收到了白衣人首领的谢意。
“刚才的比试还没有结束吗?”阎罗王开口了,言语中充满了不屑之情,“难道刚才口吐鲜血,倒在地上的人不是你吗?”
“我们这个比试不是一般的比武,它是生死之战,至死方休。我现在还站在这里,你就不能说已经胜利了。在未彻底失败以前,我们绝不引颈就颅,坐以待毙。”
“既然你想求速死,那我也不亏带你,就送你最后一程。”阎罗王说道。“慢!”孤独天终于开了他的金口。他先对阎罗王说:“阎罗王前辈,你看我替这位老先生行吗?”
阎罗王对孤独天还是十分欣赏的,他虽然为人邪气,行事不按常理,但也很重视人才。当年的“地狱”能够在很短时间内成为江湖中无人不晓的组织和可怕存在,并不仅仅因为凶名在外,他对人才的重视也是一个重要原因。他能够成功也是因为他对帮内有发展潜力的手下大力提拔和重用。
见到孤独天这样一个未经雕琢的璞玉,而自己又处于用人之时,心中便起了收为己用的想法,于是便对他说:“好的。只要他们没问题,我就没什么意见。”
听了阎罗王的话后,孤独天又转过身来对白衣人首领说:“前辈,你虽然服了我的灵药,但一时之间还使用全部内力还力有不逮,就让晚辈代劳吧。晚辈的功力不够,当晚辈不敌时,再请老先生再出场吧。”
其实刚才白衣人首领只是“打肿脸充胖子”而已,他已经试过了,自己的内力根本无法运用一丝一毫,再说自己本来就不是阎罗王的对手,更何况现在了。于是他便同意了,只是他不知道孤独天的功力究竟如何,心中不免有些忐忑。
人都是这样,说的时候大义凌然,但当真正面临死亡威胁时,心中仍然会有害怕之情。这是人之常理,不管他是英雄,还是狗熊。知识英雄是因为有不得不死的理由罢了。
白衣人首领自然不是什么浪得虚名之辈,在行走江湖之时也是一条响当当的好汉,他只过是担心那位脸带面纱的绝色丽人而已。
孤独天在得到了白衣人首领和阎罗王的同意后,便走上前来与阎罗王站在了一起,对他说:“晚辈功力浅薄,才疏学浅,请前辈手下留情。”
阎罗王对他的话并不在意,因为他的心中早已打定主意――将孤独天击倒后再把他治好,然后达到收为己用的目的。虽然阎罗王的心中是这么想的,但嘴上却说:“我阎罗王出手从不留情,你自己就自求多福吧!”
孤独天对阎罗王的话也不在意,虽然他嘴上说功力浅薄,但要看跟谁比。跟他师傅相比,自然是功力浅薄了;与一般人相比,他的功力也是相当深厚的,毕竟天下第一奇功并不是浪得虚名的。说了一句:“前辈请。”便与阎罗王交起了手。两个人的动作比刚才白衣人首领与阎罗王的交手时快多了,毕竟孤独天的武功与白衣人首领之间的差距不可以里许记。
与孤独天交上手后,阎罗王心中很不解。他感觉到孤独天的功力很不稳定,一会儿显得很一般,自己似乎几招便可将其击倒;一会儿又显得高绝无比,似乎超过自己很多。
虽然心中疑惑,但阎罗王的招式没有变缓,他可不是白衣人首领那种货色,像他这样的高手已经达到了分心二用的级别了。
孤独天心中也很疑惑,他之前虽未与人交手过,但与师傅切磋的时候从没有发生过这种情况。又过了几百招的光景,孤独天的功力开始稳定下来,心中兴奋的孤独天开始向阎罗王发动猛攻,阎罗王的压力开始猛增。
阎罗王也发现了这种情况,决定出绝招了。心中的那份爱才之心也被他抛到了九霄云外,阎罗王现在的心中充满了如何击败孤独天的想法,他不是不能容忍失败,但他痛恨败给一个后辈的手中,这会勾起他的不美妙的回忆――十几年前,他曾经败给过一位不满二十岁的年轻人手中,而且还是一个女子。
阎罗王的绝技是“霹雳神掌”。该套掌法出自于百年前的一个门派――神拳门,“霹雳掌法”是该派的镇派武功之一。使用“霹雳掌法”的人大多内力高深,因为这套掌法极耗内力,不能长久,但威力巨大,杀人于瞬间。
可惜这次阎罗王的绝学遇到了克星,孤独天的金刚不坏体神功被称为“天下第一奇功”,虽然已成残本,但世人皆知其拥有极强的护体能力。“霹雳神掌”的巨大掌力无法撼动孤独天的护体神功,自然伤不了他。但这对阎罗王却是一件不折不扣的坏事,“霹雳神掌”大大耗费了他的内力,对孤独天却没有产生什么实质的伤害。阎罗王自知今天已经难以讨的好了,便吹了一声口哨,然后便施展轻功离开了,离开时还不忘说一句:“小兄弟,我们后会有期。”他的一大群黑衣人手下也随之离开了。
见阎罗王和他的党羽离开后,白衣人首领携着绝色丽人向孤独天道谢:“我是帝国四大家族之一的南宫家族的护卫长白瑞云,我代表南宫家族向这位公子表达诚挚的谢意,如果不是公子,我们一船人就要遭遇大祸了。”
“没什么,这是每一个江湖中人都会做的。”孤独天不好意思的说道,“接下来各位有什么打算?“
“我们要去中州。”绝色丽人轻声的回答道。这不是孤独天第一次听到她开口说话,但仍然感觉她的声音很好听,像在一个幽深的山谷中传出的绝美箫声一般动听。
“我也是和同伴一起去中州的,若果你们不介意的话,就和我们一道吧,我刚才发觉你们的船已经坏了。”护卫长白瑞云似乎要说什么,但被绝色丽人打断了:“好的,那就谢谢公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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