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葵结婚那天,我醒得特别早,愣是赶在了太阳上山前。
我睁着眼睛瞪着天花板整整三十分钟,反复翻了不知道几个身,都没能安慰地睡上一个回笼觉,只能认命地起来开机干活,免得失恋还失业。
可我对着电脑墨迹了将近十个小时,居然都没能完成一副草图。这之余效率向来低下的我,也是非常罕有的事。
我万分无奈地瞄了眼日历上的红圈圈,截稿期果然就在三天后。可我现在仅有的灵感就是能极其生动地想象描绘出婉婉那张喷火的大嘴,和她颇具特色的狰狞咆哮:“郝!慢!你要再敢拖稿的话,就滚回家吃自己去!”
我下意识地打了过哆嗦。我当然不叫郝慢,我有个特别厚道特别适合我人品的名字——我叫郝仁。
婉婉之所以会叫我郝慢,是因为太清楚我这人有多犯贱,不强迫不成仁,非要逼着才会好好干活,可我依然每回都拖稿,如此这般,雷打不动。
为此,她几番建议我干脆改名为郝慢,至少加强了人如其名的真实性。所以只要婉婉童鞋河东吼出那个代号,那必然是我的受死之日。
我很汗颜,可干我们这行,灵感等于生命。
我只能自欺欺人地逃离电脑,冲到隔壁把刚出差回来正补眠的易笙从美梦中狠狠踹了起来:“哥,天黑了,起床了!”
易笙揉着眼睛看了眼窗外,果然有些昏暗,于是卷着被子又倒了下去:“夜黑风高都是贼,起床不如睡大觉。”
我咬牙切齿,终于下了血本:“哥,上凯悦!我请客!”
我们在五星级饭店昂贵的西餐厅里吃得昏天暗地,易笙一边打着哈欠,一边往嘴里塞东西,还要分神听我咒骂前男友,顺便陪我一起鄙视这个连扫地大妈能说出一口流利英语的高级餐厅。
我们从五点半开场一直吃到十点半关门,才捧着几乎撑裂的肚子,扶着墙跌跌撞撞地爬出饭店。
我粗鲁地打着饱嗝,打着、打着就打出了眼泪,再忍不住地揪着易笙的前襟,一遍遍地反复问他:“我有那么差么?就因为我不爱做家务又是自由职业,我就连结婚的资格都没了么?”
我真的很受打击,我一直以为自己做得还算不错,虽然没有稳定的工作,但因为够勤奋,收入也还算丰厚。在这个毕业等于失业的时代,我完全有自我感觉良好的资格。
我替自己买很多保险,相信可以老来无忧。我也请得起钟点工,我对自己的生活很负责。
可我也还记得在男人堆里战无不胜的老妈说过的话:“这实心眼的傻丫头,你懂个p啊?男人根本不需要老婆赚太多,有个稳定工作就好,赚太多了还伤他面子呢!再说了,时代再怎么新,女人一样得做家务,男女平等tmd就是个口号!”
我娘说得彪悍无比,但看着我的眼里,却满是担心:“郝郝啊,你这样的天真,以后该怎么办?我真怕你被男人给骗了去!”
我哼着鼻子不以为意,心底却还真有那么点儿没底,但那时到底太年轻,气盛得不甘认同我妈的理论。
我希望自己能事业爱情两成,我爱的人能认同我的生活方式,我一直不以为自己那样是贪心的表现。我只是有些急切地想要证明些什么,所以遇到沈葵后,我很快就沦陷了。
我是在朋友的生日party上认识沈葵的,那天出门前之前,我正好和易笙不太愉快地吵了一架,悲愤地觉得全世界的帅哥都tmd是猪哥,长得好看就自以为了不起。所以我那晚特别的愤世嫉俗,一直闷头猛吃,化悲愤为食欲。
至于长得干干净净颇有些帅气还很能掌握场内气氛的沈葵则是除了寿星之外,晚会的另一个焦点。我其实是不太待见这样的人的,没事儿你抢什么风头?要当主角不会自己开个party啊?
如果是易笙的话,就算他长得再这么不可放过,也会在别人的party上有所收敛,用安静自持掩盖自身的妖孽,绝不会挡着朋友的光芒。
我撇撇嘴,鄙视自己:才刚吵完架,我居然就在心里表扬他!这没出息的!
我心里正郁闷,对碰巧撞到我的沈葵多少有些不礼貌。
他虽然略有些诧异,倒还算有气量,对我着实谈不上善意的目光,只是报以宽厚的一笑,还亲自递纸巾给我:“对不起,是我没有注意。”
这倒令我稍微有些惊讶,随即从八卦的朋友口中得知他是我们系的直属学长,大我们三届,今年刚刚毕业,找到了一份非常令人心动的好工作。这次的party主办人是我们院学生会的副主席,借着由头就把他请来了,好让大家分享下他的成功经验。
呃,难怪他会成为众星捧月的焦点!我有些汗颜,那孩子本是多无辜一路人,不,一焦点甲啊!
虽然我当天的态度着实不佳,但可能沈葵肾亏多了,有点儿小m体质,居然在事后公然声称对我印象颇佳,硬是为我招揽了一片嫉妒的目光。
这之后,他还不温不火地对我展开了一系列的追求。那时追我的人其实也不算少,可能因为理工院校女生着实珍贵,我虽算不得什么绝色佳人,但起码也是人模人样,又多多少少从我美艳的母亲那里继承了些什么,于是有了那么点儿小特色,就招人待见了。
追的人多了,一般的追求方式通常是没办法打动我的,而且我原本就对浓情烈爱之类的感情没什么兴趣,甚至觉得那种会去疯爱的人,多半都有点儿神经质。
我还念高中的时候,有个低年级的学弟号称对我一见钟情、二见倾心,特地写了封血书给我表达爱意,可当时我除了觉得他脑子有病外,根本毫无感觉。
沈葵却是有点儿手段的。他曲线救国式的泡妞手法非常合宜,既不唐突也不冒进,有种捏蛇七寸、恰到好处的感觉,教你拒绝不得,等反应过来,已不知道跟他走到哪儿了。
可即使回过了神,我也不会觉得后悔,因为沈葵很能把握气氛,几次下来就把我的脾气把握得恰到好处,这或许也是后来他会那样自以为是的依据吧。
总之,不知不觉的,我就和他在一起了,还理所当然地成了大家公认的一对儿。
回头想想,自己也觉得晕眩,我们到底是打什么时候开始的?
可不管怎么说,沈葵当时的绅士风度确实打动了我。
之后,我又犯了所有恋爱中的女人都会犯的错——轻信了他的甜言蜜语。
我是真的以为,沈葵认同我似乎有些另类的生活方式,我甚至天真地以为他就是我坑里应该呆的那根萝卜。
我以为,他会是我的救赎。
我甚至在某天某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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