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太阳已经从东方升起,我军的弩手也已在阵前散布成一线,中间混杂着前锋营的轻骑,所有的轻卒则在偏后的地方结成一个方阵,这是呈现进攻的最佳方式。
“皇后,他们离我们还有五里,”凭借着那那扎在岩石上的大旗旗杆上传来的震动,敏锐的人都可以推断出对方的人数和距离,分辨出轻骑与重骑。
“还是插快的,”我低声道。
话音刚落,殷红如血的大旗出现在那烟尘滚滚中,在耀眼的阳光下看得是那么的清楚。我浑身一颤。因为在风雷般的铁蹄声中,我竟然听见了歌声:
“越千山兮野茫茫,
野茫茫兮过大江。
过大江兮绝大海,
与子征战兮路漫长。”
开始只是一人放歌长啸,唱到此一句末,竟是三军齐声地应和:
“越千山,
过长江,
绝天海,
路漫长。
收我白骨兮瀛海旁,
挽我旧弓兮射天狼!”
“挽我旧弓兮射天狼……征战之心纵死不休,”我轻抚我的银枪,“天下英雄相遇,总是令人如此措手不及。”
“皇后,何不趁他们立足未稳,立即冲阵?”刘有一问。
“他们无所谓立足未稳,随时都能发起冲锋。他们已经看见了我们,方才唱这首无畏歌,无谓在说明他们想一举冲锋,杀我们一个片甲不留。”我笑了,但并不轻松。
果然,对面的大军逆风扑近,距离我军三百尺止住了战马。马蹄下卷起的尘土随风扬去。一位火铜武士走出了队列,举手摘下自己沉重的头盔,一振甲胄上的征尘。头盔除去的瞬间,一头褐色的长发在风里扬起,长发间已经有了缕缕银丝,如刀削斧劈的面颊上也染上了岁月的风霜。可是看一眼他那一双褐色的眸子,仿佛烧红的炭,谁都明白这个男人身体里流着什么样的血。
“在下染七,参见至尊皇后!”随风传来的声音仿佛急金铁的低鸣。
“染将军,我可是等候你多时了,”我亦走出队列,高呼道。
“能与闻名遐尔的镇国公主对决,也是人生一件乐事。”他带着冷冷的笑意。
啊,原来我真是那镇国公主。这个念头在我的脑海中一闪而过后,我便镇静下来,因为眼前的稍一有疏忽,便是数十万人的性命之忧。
“染将军,哀家久闻你大名,今日能与之相见,实乃幸事,只可惜今日一战,天下便少了一位名将。”我举起我的银枪。
“镇国公主,现你已贵为华商的至尊皇后,应该镇守皇宫,何苦再到这男儿的阵营中逞英豪。”他也是句句不饶人。
“染七,你不带着你的军士好好效忠华商,却思谋变,让这些儿郎随你陪葬,你对得起你家乡的百姓。”既然他说话狠毒,我自然也不会放过这口舌之争。
“呜!”他的战马忽然放声咆哮,他便带着他的刀向我冲来。于是,我举枪迎战。
战马交错,电光石火,兵器交击。一声金铁交鸣,我感觉双手几乎承受不了突来的力道,但还好,咬牙就挺了过来。我和他擦身而过,带马回身斩落。他的刀被我的银枪锁住。他也似乎连夜奔波很疲惫,再加上小瞧我是女子,力道并没有完全使出。所以,我与他也就变得不相上下。
“镇国公主,你毕竟是女流,”他似有些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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