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偷窃超过一先令的盗窃犯均被处以绞刑。轻微的犯罪则意味着要被终身发配美洲。
可是,美洲这条出路在1776年被堵死了,英国发觉国内的犯罪人数在迅速增加,
而且没有地方可安置。监狱已经塞得超员,其余的被塞进了泊在河口的朽坏的废船
上'注'。有什么需要,就有什么行动。阿瑟·菲利浦舰长受命启航前往南半球的大
陆了,此举是十分勉强的,因为它意味着要花费数千英镑。那一年是1787年。他的
11只船的舰队载着一千多名犯人,再加上水手、海军军官和一队海军陆战队士兵。
这不是一次光荣的奥德塞寻求自由的航行;在1788年的1月底,从英国启锚的几个月
之后,这支船队到达了植物港'注'。狂妄的乔治三世陛下找到了一块倾泄他的罪犯
的新疆土——新南威尔士殖民地。
1801年,罗德里克·阿姆斯特朗刚满20岁的时候,就被判处了终身发配。阿姆
斯特朗的后代坚持认为他出身于萨默赛特的一个由于美国革命而损失了家产的名门
望族,并且认为加之于他的罪名是莫须有的,然而他们谁也没费心去认真追溯他们
这位杰出的祖先的经历,他们只是享受着他的荣耀,并且还即兴做些编造。
不管他在英国生活时的出身和状况如何,反正年轻的罗德里克·阿姆斯特朗是
个强悍、暴戾的人。在驶往新南威尔士的、一言难尽的几个月的全部航程里,事实
表明,他是一个顽固的、难以对付的犯人,而且以拒绝去死而博得了他同船军官们
的青睐。1803年,当他到达悉尼的时候,他的行为更不像话了,于是他被遣送到了
诺福克岛上的一所关押难以管教的犯人的监狱里。然而,他劣性不改,什么也无济
于事。他们饿他,把他关进不能坐、不能站立、也不能躺卧的单间小牢房里;他们
把他打得皮开肉绽;把他用链子锁在海中的岩石上,让他半泡在水里。而他却嘲笑
他们,他瘦得就像一把骨头包在帆布里,满口没有一个牙,身上没有一块巴掌大的
地方没伤疤,但是他的内心燃烧着炽热的反抗之火,似乎没有什么东西能将它扑灭。
每天开始的时候,他立下不死的决心,每天结束的时候,他为看到自己依然活着而
洋洋得意地笑。
1810年,他被送到了文·德曼陆地'注'、他被铁链和一帮囚犯串在一起,在霍
巴特市'注'背后的硬得像铁的砂石地里修路。在头一次机会中,他就用镐把带领队
伍的骑警的胸膛开了个窟窿,他和其他10个犯人一起把另外5个骑警也残杀了;他们
把警察的肉从骨头上一片片地剐下来,直到他们在痛苦的叫喊中死去。他们和看守
他们的兵士都是野兽,是一群感情已经退化到低于人类的蒙昧生灵,罗德里克·阿
姆斯特朗是不会不去触动那些折磨他的人或者让他们尽快死去而逃之夭夭的,就像
他决不会当个顺从的犯人那样。
这11个人带着他们从骑警那里得到的朗姆酒、面包和干牛肉,艰难地穿过了几
英里的寒冷的雨林地带,出现在霍巴特的一家捕鲸场里,他们从那里偷了一艘长艇,
在没有食物、没有水也没有帆的情况下,就启航漂渡塔斯曼海。当这艘长艇被冲上
新西兰南岛的荒蛮的西海岸时,罗德里克·阿姆斯特朗和另外两个人还活着。他从
来没有谈起过那次令人难以置信的旅程,但隐约听说,这三个人是靠杀害同伴中的
弱者而生存下来的。
这是发生在他被遣送出英国以后仅仅九年的事。他依然是个年轻人,可看上去
却像60岁了。头一批由官方批准的移民于1840年到达新西兰的时候,他已经在南岛
的富饶的坎特伯雷区开垦出了土地,和一个毛利女人“结了婚”,生了13个漂亮的
半波利尼西亚血统的孩子。到1860年,阿姆斯特朗家成了移民贵族,他们把男孩子
送回英国,在名牌学校念书,他们以自己的诡诈和贪得无厌充分证明了他们不愧是
这位非凡的、令人生畏的人的地地道道的后裔。1880年罗德里克的孙子詹姆斯生了
菲奥娜。她是他15个孩子中唯一的女儿。
如果说非奥娜依然怀恋她童年时代那较为严格的新教徒的教仪的话,那她也从
来没有说明过。她容忍了帕迪的宗教信仰,和他一起去做弥撒,注意叫孩子们去朝
礼至高无上的天主教的上帝。可是,由于她从来没有皈依天主教,因此有些日常敬
神的细微末节也就免去了,譬如饭前的祈告和睡前的祈祷。
梅吉除了在18个月以前至韦汉的杂货店里去过一次以外,还从来没到过比洼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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